找到每一个字,终于弄明白了信的内容:“有事交趾,将城内情况送出”
即使信笺落到了敌人手里,恐怕也搞不懂这些数字是什么意思。
看信中的内容,难道要打仗了吗
秦二出来,与聂仲远商量详细的行动方案。事情很急,后天聂仲远等人就要走了。秦二将店铺交给伙计陈三强打理,自己出去打探情况。四人分好任务,分散开来,秦二与聂仲远一组,第一个目标就是位于外城东南方向的一处军营。路上,聂仲远看到了新奇的东西,总要问上一问。慢慢明白了,通过身上的衣服就可以分辩一个人的身份:平民百姓穿褐色布衣,低级官员穿蓝葛衣,高官贵族穿红袍,衣服的式样与大宋区别不大。
聂仲远看到一名女子,头上带着长方形的红帽子,上身穿束腰蓝衣,下身穿开衩至腰间的长裙,披肩长发随意地垂在脑后,站在街边,一阵风吹过,撩起了长裙,越发显得婀娜多姿,美不胜收了。
秦二道:“那是一名瑶族女子,说到她头上的帽子,还有一段来历呢”
“哦”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瑶族中间流行一种怪病,女子长到十三岁,大多都会患病。患病之后的女子,头发、眉毛脱落,死的很凄惨。人们惊奇地发现,一名剪掉了头发的女子,虽然也是十三岁,竟没有生病。所以,瑶族人认为,是恶魔把族里年轻貌美的女子都带走了,于是,在十三岁之前,每名女子都要剪掉头发、眉毛,涂上族里秘制的草药,过一段时间,头发和眉毛就会停止生长,这样就可以保住女儿们的性命了。爱美的女子,讨厌没有头发的样子,就戴上了这种长方形的帽子作为修饰,一传就是上千年啊”
聂仲远点头道:“原来竟是这样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较为独特的生活习惯,如果追本溯源,就一定会发现表层下面的奥秘。”
“就是这话”
经过军营的时候,说来也巧,居然碰到了一个熟人,一名岱族士兵。这家伙就住在秦二馄饨店的附近,是店里的常客了。
“召二哥,这是去哪啊”
秦二道:“来了一位朋友,过几天就要走了,陪着出来转转”
“现在正好有钱,快拿着”
秦二不接,有些生气,道:“哪有这样还钱的道理再说,我现在就缺你这几个钱不成好几天没来了,哪天有空过来喝酒吧”
“不成,这几天是没功夫了我们这的兄弟调走了一大半,就剩下这么点人,忙着呢”
秦二故作神秘,问道:“听说南边打起来了,要完事了吧”
小兵压低声音道:“没那么容易,占城人死硬的很,只剩下一座都城,就是不肯投降军队一波一波向南开,好像也死了不少人呢好了,我该走了。”
这个军营是升龙城最大的军营,原来驻扎一万人左右,既然走了一多半,剩下的也就是四千人左右
两人又绕着内外城走了一遍,内城城墙上看不到什么人,只有城门附近站着一些人,外城上的士兵也是稀稀落落的。一圈走下来,把皇宫侍卫也算在一起,大概城内还有六千士兵。那两名兄弟弄回来的情况也差不多。四人碰在一起,用一夜的功夫,绘制了一幅升龙城简图,他们记下来的重要地点都标了上去。绘图的纸很薄,面积也不大,画好之后,聂仲远取下头上的铜簪子,将图纸放了进去。一枚普普通通的簪子竟然也有这等妙用
天亮之后,互道珍重,聂仲远等人去了。
秦二一直在想,一旦打起仗来,自己会不会有危险。做这种工作的人,对危险有着一种天生的敏感。万一不能速战速决,交趾人会怎么对待我们这些宋人往好的方面想,派人看着,不许随便走动,或者抄没家产;最坏的结果就是,人头落地啊
晚上,秦二对陈三强道:“三强,最近师傅感觉不舒服,要不咱爷俩歇两天吧”
三强是一名孤儿,秦二收留了他,两人的感情就像父子一样。
三强道:“也成”
“你不想回村里去看看吗”
三强的家乡,距离京城三十里,远倒是不远,不过已经没什么人了,三强就没回去过。
“不想”
秦二笑道:“平时你总是吹牛,你家乡的蕹菜鱼露饭多么好吃,木鳖糯米饭多么正宗,师傅都馋哩”
三强也不知师傅怎么忽然就馋成了这样,但是,师傅就像父亲,想吃一顿家乡的饭菜,这要求总不过分吧三强答应下来,秦二连着灌了三杯酒,小眼睛眯缝得只剩下了一条缝。
第九卷 第四章 升龙二
第四章升龙二
秦二师徒二人离开升龙城三天之后,大宋使者到了。出任使者的是一位年轻人,年龄不到二十岁,但是气势很盛,仪表不俗。说起来,此人籍籍无名,但是他的老子可是大大又名,那就是状元宰相、知枢密院事何栗,而这位小哥名叫何知秋。
何知秋是何栗的小儿子,十六岁入宫为殿前班直,再到捧日军官学校学习,毕业之后,并没有回虎贲军团,而是被分派到虎翼水军任职。身上挂着东上閤门宣赞舍人、带御器械的职衔,现在又是虎翼军团的营指挥使。何知秋武艺一般,或者说非常普通,但是自幼熟读兵书战策,一心要做一名儒将,与岳云、郑七郎那样的莽夫不同的儒将。大宋的儒将首推种无伤,其次就要数到虎翼水军都指挥使刘琦了。
何知秋到了新地方,出任领兵五百的指挥使,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将一营官兵带的有声有色。他事事跟刘琦学,没事的时候就去找顶头上司,军都指挥使罗亚多,了解刘琦的一切情况。一年不到的时间,“小刘琦”之名不胫而走,刘琦听到之后,哈哈一笑,并没有任何不快,何知秋的干劲儿就更足了。
这次,突然接到京城传过来的皇帝陛下的敕令,点名要何知秋任出使交趾的使节,官家御笔手札中写道:“我天朝上国,无一事求于交趾;而交趾求我之处甚多。卿当一展天朝风采,勿失朕望。”
此话正中下怀,何知秋本身就是一个骄傲得不行的衙内,今朝有了官家的御笔手札,更是把交趾人都当成了没开化的蛮子,根本不值一提。
何知秋一行人,走的是陆路,从永平寨进入交趾,一路上有交趾兵护送,一日一夜,疾驰三百五十里,到达升龙城。
听说大宋使者到了,交趾国皇帝李阳焕派朝中宰相前来迎接。这个家伙还想从何知秋这里套些话出来,何知秋冷笑道:“如果明日见不到交阯郡王殿下,本官就告辞了”
李阳焕虽然在交趾坐着皇帝,但是,还受大宋的封拜,大宋封给他的官是“静海军节度使、特进、检校太尉,交阯郡王,推诚顺化功臣”。一般来说,过几年表现的好,还会加封为南平王,顺顺当当地死了,追封南越王。也就是说,到死也不过是中国一个分封的亲王,要想跟中国的皇帝平起平坐,你还差得远呢一句话,李阳焕这个皇帝,大宋是不承认的,在大宋眼里,他就是一个蛮夷地区的王。
因此,何知秋权当李阳焕是和他一殿称臣的同僚,只不过属下多一些,仪仗排场一点,官大一点;这有什么啊本官身上还带着圣上的敕令,还能比你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