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抛售黄金,一方面设法暗杀该三名太空人,使这消息在短期内无人得知。
这两件事情分头进行。在黄金市场上,因苏联人加入抛售,市价益见狂跌,中午时分,黄金每盎司跌至五百六十美元。
于此同时,一队蒙脸暴徒企图冲进太空人麦天、庞佑和丽琪疗养的医院中,杀死他们灭口。但美国方面,对太空人安全素有严密保护。表面上医院防卫松弛,但实际上有几重秘密电门,无人知悉。当那群暴徒攻上三楼时,三楼、四楼的电门重重关闭,功败垂成。美国军警闻讯赶至救援,暴徒不能得手,匆匆逃遁,反而死伤三四人,有一人被活捉。
苏联方面见突袭不成,在市场上抛售黄金益急,下午金价每况愈下,竟跌至四百三十五美元一盎司,这种金价狂跌现象,惊动了全世界,特别是美国政府。当他们政府接到三名太空人被突袭的消息时,便觉事有蹊跷,从捕来的暴徒口中获悉此次阴谋是苏联人主使。美国政府料想该三名太空人必有未为人知的秘密。
情报局长立即下令将该三名太空人送到总部讯问。
麦天等起初装痴作呆,但情报局是何等地方在一些特别刑具恐吓之下,庞佑首先放弃了伪装,说出真相。
美国当局获悉这件大阴谋,距离谢经天售金之日恰巧三天,庞佑、麦天等本来约好在这一天向当局透露真相,以便向世人宣布,便可导致金价大跌,坐收其利。岂知事与愿违,在未达到目的之前,已遭到情报局的怀疑,而迫他们供出真相。
有关官员即向白宫请示。作出两项决定:一、幽禁三名太空人,彻底封锁此消息。二、立即派太空兵团占领x星球,宣布为美国领土。翌日,太空署又发表一项假消息,内称三太空人赴x星球探访归来后,检获三块有黄金色泽之石头,经初步化验,证明并非黄金,只是一种普通矿物。在返回地球后,即渐渐变色。
这消息发出后,谢经天和苏联集团都大吃一惊。其时金价降至最低点,每盎司三百二十美元,谢经天和苏联集团不约而同地下令回补,在各国市场积极吸购,而美国官方也有意整垮投机分子,在市场加插一手吸纳。
于是金价如火箭升空,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回升至八百美元,而且继续晋升。
谢经天无法补足以前的数量,手足颤抖,汗如雨下。频频指著高亦文和亭亭兄妹骂道:「你们这一次害得我惨了,我倾家荡产为了你们。要杀死你两个,以便出一口气」
高亦文求饶道:「这不关我们的事一切只是一个意外」
两个钟头后,金价暴升至一千零二十美元。谢经天面红耳热,到处打电话责骂他的下属办事不力,竟无法补足卖空黄金的数量。未几,心脏病发,两眼圆睁,倒毙在沙发上。
苏联方面也吃了大亏,在市场上补得瑞不过气来,但它有一个国库做后台,还不至于方寸大乱,只是平白损失了一笔巨大数字的金钱而已。苏联仍不死心,暗派太空船前往x星球探看,由于x星球较小,以前未受到苏联科学家的注意。
苏联太空船飞临x星球之际,已棋差一著,那上面遍插了美国旗。由十艘太空船组成的美国太空兵团进占了x星球。
苏联人悻悻然而去,发表声明谴责美国意图垄断太空世界,到处占领星球。但这声明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苏联也曾在几个星球上插上了苏联国旗。
美国占领x星球后,开发上面的黄金,源源运返地球。终于不再成为秘密。黄金价格一落千丈,不再成为保值的珍贵金属,代替它的地位是钻石和玉器。
黄金市场经过两次大波折,不少人倾家荡产。全球投机人士因金价变化而自杀的达七千二百人,成为历史有记载的「黄金浩劫」。
三名太空人麦天、庞佑及丽琪,被控以叛国罪名。各判十五年、十年及五年徒刑o麦天的妻子亭亭是太空总署的官员,知情不报,也判处两年监禁。
这几个人想发大财,不料却遭到不幸的下常经过这一事件之后,各大国对星球的探险更为热衷,尤以苏联人为然。
两年之后,苏联太空船降落在一个星球上,那上面鲜花满布,花香扑鼻,令人心神一振。
苏联人大喜,立即在该星球插上苏联旗,宣布为苏联所有。
但太空人著陆不到半小时全部死去。
原来那星球上长的是「食人花」,花香有毒,能使人迷醉而自动走近花间,花的枝叶却能把人卷住,发出大量的黏液,使人不能摆脱,最后被它「消化」,成为养料。
苏联人十分懊恼,以后不敢再在该星球著陆。也不敢把这消息向外宣布。
太空止充满了许多问号和未知数,不断探险的结果,谁也未知是祸是福。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七3原著:余过英国人说的:降头中了「穿心蛊」的人,百日后死亡。百天之内,四肢麻痹,不能动弹;另一方面,像有万虫咬心,胸口又痛又痒,真是求生不得,欲死不能。
马来人吐蕃是位降头大师,他住在一个山谷中,自耕自食,很少到外间去。
他有一个女儿,名叫娟娟。但他并不打算把他的异术传给她,所以另外收了两个徒弟,一个叫霍拉,另一个叫郑时。
这两人都是孤儿,虽说是徒弟,却和养子差不多。
霍拉比郑时大两岁,性格率直,吐蕃比较喜欢他。
郑时入门时是十岁,性格很顽皮,爱恶作剧,常常拿九岁的娟娟作开玩笑的对象。有时捉条小虫放在娟娟的衣裳中,令她急得大哭。这时侯,霍拉便会出来打抱不平。
三人年纪渐长,娟娟出落得明媚照人,像朵山间的玫瑰花,人见人爱。
她喜欢唱歌,早晚在山谷中常常听到她动人的歌声。她还喜欢画画、喜欢耕作,但就是不喜欢她父亲的邪术。由于降头之术常与虫类为伍,娟娟见了就恶心,不想接近,父亲亦不勉强她。
吐蕃为人,早期曾做过一些坏事,中年时娶了一个温柔的妻子。在妻子的劝谏之下,性情渐渐改变。妻子在产下娟娟之后,第二胎因难产而死,死前力劝吐蕃改邪归正,以后不要再使用邪术为害别人。
吐蕃是相当迷信的,他相信爱妻之死,是上天对他的谴责,很有悔意。从此搬到深山居住,是表示退出是非圈。
但他对自己的法术非常珍视,不愿就此失传,他不想女儿学习,便收了两个徒弟。二徒中以霍拉较忠厚,吐蕃有意把所学倾囊传授给他,郑时性情残忍、狡黠,吐蕃看出此人如传以异术,后果十分严重。故表面上对他敷衍,但实际上只教给一些肤浅之术。
郑时是个聪明人,他怎会不知道师父的心理
他自忖,如此下去,在师父门下难有出头之日,将来大师哥学成之后,一定娶了娟娟为妻,自己则一无所得,始终是光棍一个。
他几番思虑之后,觉得最大的关键还是在娟娟之处,若能娶娟娟为妻,自不愁师父不对他另眼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