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文叔的面容如同刀削一样的坚毅,虽然大样未变,但郭飞几乎不认识他了。
“我已经在这里沉沦了二十年,这二十年我始终思考,人活着为了什么,妻儿在自己面前惨遭毒手,而我却如同落水狗一样亡命天涯,躲避在这个无人认识的地方。我秦文难道一辈子就这样当缩头乌龟么。我不甘”文叔说着,又仰头喝了一通酒。
“灵族姬家,纵然我不能大仇得报,就是死我也要啃你一口,不然,身死之后我何以再见妻儿。我儿怎会认我这个懦弱的爹爹。”
郭飞看着面前的文叔,怔怔的不语,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了,只见他身体外面的白光越发的浓郁,隐隐透出了金色的光芒。
“郭飞,你我相识一场,我一直当你是自己的儿子。记住,这一生不要学你文叔,做人要顶天立地,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莫退缩,我躲仇家二十年,留下了满腔的悔恨,日日听见妻儿责骂。如今我意已决,如果不是想再见你一面,我早就离开。此一去恐难有相见之日,这是我留给你的,我观你五行应该属金,你再去测试一下五行属性,如果我猜测不错的话,可以修炼这套金道肺经。”文叔说着,从怀中掏出一本兽皮写的书册放到了石桌上。
“金道肺经”郭飞惊讶道。现在他不是一点见识没有,凡是涉及到人体五脏之位的练功心法,都是极为珍贵的,尤其是高级的功法。五行属金之体的“源”藏于肺中,郭飞听赵雪说过的。
“这是大秦帝国皇室才能修炼的功法。哼,我传给你又如何,我倒要看看他们能奈我何。”文叔似乎颇为激动,然后叹口气道:“只不过,这套功法只是到源境,至于化境一层,是我推敲出来的,后续功法在大秦帝国内。这套功法,你勤加修炼,二三十年后,以你的领悟力,该可以突破源境,具有武宗修为,足可以自保,这样我就放心了。”
“文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我成长起来,我们一同去报仇,何必急于一时呢”郭飞虽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也听出了个大概。
灵族姬家,郭飞不知道如何,但灵族姜家的威势,郭飞可是见过,想来姬家也不会很差,去找他们报仇,等于是送死。
“我已经等了二十年了,再等下去我就要崩溃了,人可以死,但不能屈辱的死。郭飞,照顾好自己,好好的活下去。”文叔说完,身上金光浮现,脚一抬,竟然踏着金光凌空而去。
郭飞目瞪口呆,但随即大叫:“文叔,以后我如何找你”
“中州大秦帝国秦文。如果我死了,千万不要说认识秦文这个人。保重”一道金光电射而去,在漆黑的夜里显得异常的耀眼。
“文叔”郭飞怔怔的坐在石凳上,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流满面。
“灵族姬家,纵然你是天,要是文叔有个三长两短,我发誓要灭你姬家。”郭飞以酒混泪,一口口的将酒葫芦中的酒全部喝完。每喝一口,郭飞都重重的说一句。
“该走了。”郭飞沉重的叹口气,将文叔留下的书册收到兵符空间中,他在这里整整端坐了三天,几壶酒全部下肚,脑子昏昏然、心中茫茫然。
秦文,郭飞把他当做这个世界唯一的长辈,亲人,甚至前世的亲人都没有如此关心过自己。让郭飞更想不到他竟然有如此高的修为,可以凌空飞跃。但纵然有如此高的修为,妻儿惨死而不敢稍有反抗,还被姬家追的如同丧家犬,被迫隐姓埋名,化为奴兵。
秦文的心在滴血,郭飞的心也在滴血。第一次,郭飞感到了自身的渺小,那种无能为力的锥心之痛深深的刺激着郭飞。
“一定要变强”郭飞整理一下衣服,将石桌上的书册收到兵符空间中,起身离开。
这个奴兵营基本处于半废弃状态,鬼族兵败,战事暂歇,很少有人来这里,三天时间,这里没有一个人来。
月明星稀,冷风习习,郭飞踏着月色悄然离去。
“咦”郭飞正走着,陡然心神一紧,一道惶恐从兵符空间中传入脑海。
“胡晓月出事了”郭飞一惊,身影陡然化作一道黑色的残影,向前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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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小兵生涯 第四十四章 冰蛛玄丝
第四十四章冰蛛玄丝
胡晓月带着郭飞给他的二百米长的黑色绳索以及二百个金币,通过打听找到了五松镇小街道内的一家手工作坊,这里面正是靠织布制衣为生的。
胡晓月付给了两个金币,让人帮助织两条丝带。当把绳索外面的釉质剥开后,胡晓月震惊了,釉质里面的细丝竟然是蓝色的,非但如此,釉质剥开瞬间,一股寒气陡然窜了出来,将三米范围内瞬间蒙上了一层薄薄的冰晶,温度陡然下降了几十度。
那些织布的普通工人如何受得了这个,都纷纷躲避离开,只留下了胡晓月一人。胡晓月本身就是水属性,对这种极寒之物不但能适应,而且散发出浓郁的寒气是她修炼的大补之气。
“主人到底给我的是什么天材地宝”胡晓月勃然变色,赶紧运转真气,将寒气卷入体内,一股浓郁的天地真气冲入了身体内,让她神清气爽,周围的寒气渐渐消散。
将绳索缓慢剥开,分离开来,抽出一条条的细丝,虽然寒气被胡晓月吸收,但这些工人却不敢亲手接触,幸而织布用的工具无须肌肤接触这些细线,只是摇动梭子在织布机上穿梭。
胡晓月自己动手将细丝缠在梭子上,让工人帮助用简陋的织布机织布。用了两天两夜时间织成了两条长五米、宽十公分的丝带。不过,一条两百米长的绳索才用去了一半。
胡晓月收好,满心欢喜的把玩着这两条丝带,走出了工房,走进了集镇。
“冰蛛玄丝想不到在这里竟然遇到这样的宝物。”在一个小街口,一个全身裹在黑袍中的人眼睛一闪,盯着擦身而过胡晓月手中的丝带沉声道。
“老爷,是什么东西。值得老爷动心”在他身后,一个探头探脑,脸色黝黑的中年人哈着腰媚笑道。
“哼,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合该我有缘,当年在西域一两丝要百块灵石,现在恐怕手到擒来了。小黑,你老爷我是不是很有机缘呢呵呵。”黑袍人发出一声自得的轻笑。
“老爷向来福泽深厚,小黑这几年跟着你,也沾了不少福气,越发的顺当了,修为蹭蹭的往上窜。以老爷这样的福运,加上老爷的睿智,这次我们到北原来,说不定可以开国立宗,成就万世不拔之基,到时候老爷就是万万人之上了。”
“哈哈”黑袍人顿时心情大爽,旁若无人般的大笑。
“哼”在两人旁边还站有一人,此人一身红色的皮甲,手中拿着一杆红色长枪,其眉目清秀,身体挺拔,像一杆标枪一样立在那里,飒爽英姿给人以极强烈的美感,只是此人眉头紧皱,深藏愁云。此人似乎对名为小黑的谄谀之词极为不屑,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一声冷哼。
“火枪,不是老爷说你,你丝毫没有做奴仆的本份,该向小黑好好学学,以后可以少吃点苦。”黑袍人冷笑一声看向此人道。
“办不到”名为“火枪”的人沉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