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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比行尸更安全,有时候甚至还更危险。

大半年前,他曾经在一大群行尸中救出三个人,并好心带他们去自己的居所为他们提供食物、水和安全的庇护。刚开始这三人对他是感恩戴德,可半个月后他们却心生贪念,试图害死马健尧而谋夺他苦心经营起来的一切,在一次外出搜寻物品的行动中,不仅是弃他而去,更是将唯一的通道锁上,任由马健尧独自面对数不清的行尸。所幸他福大命大,从下水道里捡回了一条命。

虽然这三人最后都遭到了他血腥无情的报复,可吃一堑长一智,他可不希望再次上演农夫与蛇的故事。在这个人吃人的混乱的时代,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任何人是值得信赖的。或许就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食物,别人就能往你身后捅刀子。

就在此时,一只被感染的大狼狗以肉眼几乎看不见的速度扑向了马健尧的身后。它浑身的毛都已经掉光了,身上也已经腐烂,露出了白生生的骨头和肮脏的内脏。不过它的四肢却似乎更为有力,牙齿也更为锋利,在它巨大的咬合力之下,即便是钢板也能被咬穿。

相比起行动缓慢的行尸来说,这种变异狗的威胁似乎更大,不过好在它们的数量有限,否则恐怕生存的形式就更加恶劣了。

马健尧身子一沉,竖起手中的军刺。借着变异狗的冲势,军刺锋利的尖端深深刺入变异狗的肚子里,然后划开长长的口子,整个肚子几乎被剖开。它落地打了几个滚后,几乎所有内脏都已脱落的它竟然还能挣扎着站起,冲马健尧呲牙咧嘴的似乎还想冲过来。

一抹乌光闪过,马健尧的那把钨钢匕首切在它头上,几乎将其切为两半。变异狗喷洒着大量乌黑的血栽倒在地上,抽搐了片刻之后,终于不动了。

这里的战斗转瞬即逝,而几乎所有的行尸都被枪声和那四人所吸引,摇摇晃晃的朝着他们而去,并没有太注意到这里。

马健尧擦拭掉匕首上的血,刚要把匕首插回绑腿,就听一声凄厉的惨叫声。抬眼望去,只见一个带帽子的小个子退避不及被行尸死死抓住,他奋力挣扎,可更多的行尸却前仆后继的蜂拥而上,最终将他淹没,他那撕扯心扉的惨叫声一直响彻耳边,而且在惨叫和嘶嚎声中,还有非常清晰的撕咬和咀嚼声,令人心生寒意。

看到同伴的遭遇,其他人就更惊慌了,拼了命的往前逃,子弹更像是不要钱的猛烈射击。他们似乎也知道行尸的弱点,子弹几乎都是瞄准行尸的头部射击的,不过慌乱中射中的并不多。与此同时,四面八方涌来的行尸却是越来越多,怎么都杀不完,他们很快就陷入了险象环生的境地,犹如无头的苍蝇一般四处乱撞。

“啊”又一声凄厉的惨叫回荡在街道上空,不过惨叫声很快就随着一声枪响嘎然而止,却是他的同伴一枪结束了他凄惨的命运。一大群行尸争先恐后的扑下去撕咬,像是在进行久违的饕餮盛宴。

“妈的,这些东西实在太多了,怎么杀都杀不完。”仅存的一名男子边开枪边骂骂咧咧道。他像也是行伍出身,枪法极好,几乎是弹无虚发,枪枪爆头。可行尸实在太多了,倒下几个,更多的行尸却前仆后继的往前涌,很快就填补了空缺。他杀行尸的速度远远不能和新增行尸的速度相提并论。

而那个女人,则是花容失色的躲在他身后瑟瑟发抖,不停的惊声尖叫,让人很难想象她究竟是如何活到现在的

“来这边”马健尧终于还是于心不忍,站起身向他们招呼道。他这一嗓子,立即就引得不少行尸转过头来,可还不等他们看清楚什么,马健尧的军刺就已经刺穿了他们的脑袋。

见到突然冒出的马健尧,这一男一女都大为惊喜,就像是溺水的人捞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又涌起了生的希望。男子连开几枪击杀几个行尸后,拉着女子冲了过来。

此时,斜里又过来了一个行尸,伸手向他抓去。

男子边跑边开枪,却听“咔”的一声没子弹了。他愣了一下,就在这档口,行尸却是扑了上来在他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撕扯下一大块儿肉来。

“啊”男子一声惨叫,脸孔因为痛苦和恐惧而变得扭曲。他大叫一声,粗壮的双手扭断了行尸的脑袋,整个人却捂住伤口踉跄几步,冷汗淋漓一脸死灰。想必他也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注定了。

血溅满了女子的脸,她嘴骤然张大,犹如受惊,双眼中更是充满了骇然,像是被吓傻了一动不动,眼睁睁的看着行尸张牙舞爪的向自己抓来却不知道躲闪。

“噗”一枚粗长的铁钉钉射入行尸头上,巨大的冲击力将它带飞起来,重重撞在后面的行尸身上,就如同保龄球一般倒了一地。

“快跟我走”马健尧腾空而起,跃过几个挡路的行尸,落地时一圈乌光亮如闪电,骤然扫过众多行尸的头颅。一刀过后他全无停留,又再次发力,如矫捷猎豹般冲了过来拉住女子就跑。而已经被行尸咬伤的男子,就全然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内了。

或许不久以后他们还会见面,但那已经是另一种形式了。

几个行尸想要阻挡,又是几枚铁钉激射而出,不偏不倚的钉在它们眉心上。而在它们倒下的同时,马健尧拉着女人像风一般猛地冲过了它们身边,然后很快消失在接口。而身后,则响起了男子撕心裂肺而又充满了绝望的惨叫声。

第3章居所

或许是血腥味和新鲜的人肉对行尸的吸引更大,马健尧带着女子倒也有惊无险的闯了出来,零零星星的几个行尸对他根本就造不成什么威胁。不过为了救人,马健尧今天辛苦一天所搜寻到的各种物资不得不忍痛丢弃在了这里。想要在众多行尸的包围着杀出一条血路,任何一点不必要的负重都有可能是致命的。

骑上自行车的时候,马健尧还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那个防水背包,并记下了这个位置,准备等几天再来取。之所以要过几天,是因为这里的血腥味至少要几天时间才能散去,而在血腥味散去之前,还会有大量的行尸聚集在此地久久不肯离去。马健尧可不愿意为了这点东西再一次将自己陷入险地。

自行车是经过他改装过的,看似轻便却也很牢固。不过以前似乎并没有想过要搭载人,没有安装后排座,此时也只能让女子扶着车把坐在横杠上。所幸城市里的道路还算平整,这一路骑来倒也没什么颠簸。不过女子的发丝不时被风吹起拂过他脸庞,痒痒的,似乎还伴随着些许女性荷尔蒙的味道,马健尧忽然就觉得喉咙有些发干。

其实女人长得并不算漂亮,甚至皮肤显的有些黝黑和干燥,脸上和头发也脏兮兮的,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可年轻的身体却富有弹性,充满了诱惑力。在这个只求生存的时代,早已失去了枷锁,性和暴力早已成为大多数人的本能,似乎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将他们对于现实的恐惧和对未来的绝望全都宣泄出来,不至于失掉活下去的勇气。

或许这也是马健尧冒险出手救人的潜在原因之一。倘若没有这个女人,或许他会选择冷眼旁观,并盘算着能否在这几个人身上找到些有用的东西,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冒然出手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