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的话题,总让人觉得有点不安,就怕他心情一变,随时又翻脸。
周与深微微扬眉,看神情对礼物并不特别上心的样子。“以孙叔的境况,好的东西不缺,但别出心裁的礼物,我们也没有。”他看了我一眼,继续说,“他看起来跟你挺投缘,我想只要你人到场,他应该就很高兴了。”
他的话,听起来似是有几分道理,但正是因为孙征一直对我们表现出关心包容的态度,身为晚辈却没有一些表示,合适吗可是我又找不到足够的立场来继续和他讨论这件事。
说到底,那是和他母亲相关的一个人,和我却没有太大的关系。于是我也识趣地不再继续纠缠这件事,在玄关处穿好鞋子,出门。
站在楼道里等电梯的时候,周与深突然又冒出一句:“听说孙叔没有女儿,也许在他眼中,你就是他女儿吧。”
我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这样说。孙征是他母亲的,就算表面上看起来是对我和善,但归根结底,不还是因为想讨好他,才会先来关照我的吗没有他的身份,又何来我在孙征那里的身份。
“他也想拿你当儿子看,如果你愿意接受的话。”我说。
周与深没有再说话,正好电梯上来了,于是这个话题就此打住了。
电梯安静下行,周与深的神色看起来平静如常。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总是很难让人窥见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也许是我的话太过直白,戳得他心里不痛快了,只是他没有表现出来而已。我相信道理他都懂,事实他也都清楚,不过是不想面对,讨厌被拆穿罢了。周与深的心思比我深,所以由不得我来开导他,想不想得通,依照他的脾气,那明显只能由他来决定。
比起这件事,眼下我更应该想一想,该如何应付接下来的场合。
但愿现场人多到孙征无暇顾及我们,而我们只需要礼貌地出席,再默默地顺利退场就行了。
酒会设在酒店的西餐厅,端着托盘的服务生来回穿行。我们抵达的时候,会场中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孙征正和几名领导模样的人站在一起说话,见到我们进门,就搁了香槟杯子,朝我们走过来。
我换上笑容,向他致意:“孙叔,恭喜恭喜”
20第20章 我对你的温暖,有了贪念2
孙征微笑回道:“f市对我来说有特殊意义,其实我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动了开业的念头,只是一直忙于别的事,分身乏术。如今商机成熟了,自然不能再错过机会。”
周与深站在一旁,态度虽不似我这般寒暄姿态十足,但也算温和有礼。他问孙征:“孙叔是否打算在f市定居了”
虽然他的语气听起来很正常,态度也温和,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他其实是话里有话。孙征若真的决定要定居f市,那大半的理由肯定离不开我婆婆。
孙征笑了笑,答得坦荡,“我如今孤家寡人一个,f市有我在乎的人,所以我倒是真有这个打算。”
周与深也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我担心气氛会僵,就岔开了话题,问道:“怎么没有看到婆婆”
孙征说:“她打电话跟我说,临时要处理一件事,晚点就到。”
我的这个话题问得也没什么技术含量,理所当然草草就结束了,眼看着气氛又要再次僵掉,幸亏此时有人端了香槟走过来找孙征寒暄,我便对周与深使了个眼色,打算趁机躲到一旁去。
放眼望去,大厅里站满了人,而我在工作中虽常常应付这样的场面,但骨子里其实并不愿意扎堆在人群里。我习惯躲在一个无人留意的角落,那样让我觉得比较有安全感。
我四下看了看,找到了一个让我觉得满意的角落,问身旁的周与深:“我要去坐一下,你呢”
“我看到了认识的人,去打个招呼。”他说。
今日出席的多是本城商界里的领头人物。孙征看似初来乍到,但雄厚的商业实力就是最好的名片。有钱人想结交有钱人,那是再轻易不过的事。对方看不中你的友谊,也会看中你可能会带来的商业利益,光这一点,就足以让孙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在f市站稳脚跟。
何况他也并非真正的初来乍到。这些年他与婆婆断断续续地联系着,时不时就来f市待一段时间,并趁机结交了不少朋友。
不过这些与我都没什么关系。这样的场合,总让我有一种在工作的错觉。而此时我心中最大的期望,就是能早点结束,回去休息。
我在角落的位置坐下来,闲着无聊,目光就下意识转到周与深那边去了。
他在外人面前,总是一副温文尔雅的完美姿态。与人说着话,偶尔抿一口酒,嘴角挂着浅淡的微笑。在他身旁来去的那些人,无不是衣着光鲜。而他连领带都未系,只穿着一袭藏青色西装,气质却是丝毫不输半分的。
不知我几时已经形成一种习惯,安静时就会下意识去观察他。其实我也并非真的想从他身上窥出什么秘密来,不过是在下意识里,已经将他视作了与我有关系的人。
我一个人安静地在角落里坐着,打量完周与深,就开始在心里盘算着,要待到多久离开才不会显得失礼。我想至少要待到婆婆来吧,总要向她打声招呼才是。
我本以为不会有人留意到我,更不会有人来找我搭讪,但是身后传来的声音,破坏了我想独处的愿望。
“姜小姐,好久不见。”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扭头看过去,跟我说话的人四十上下,西装革履,身材微胖。我蹙眉想了想,一时并未想起他是谁。
对方见我困惑许久,就语带嘲弄地说道:“姜小姐如今嫁给了有钱人,也不去绝色酒吧唱歌了,实在让人觉得很可惜啊。”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想必是我在绝色酒吧唱歌时认识我的客人。
只是这件事对如今的我来说,已经远得好像发生在上辈子。被人在这样的场合认出来,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何况我只是觉得他眼熟,并不是真的认识他,自然也没有与他寒暄的打算。所以我就只是客套地笑了一下,也不回话。
但是对方却没有转身走开,见我不理会他,反而有了纠缠的架势。他用冷嘲热讽的语气说:“哟,嫁了个有钱人,别的毛病没学会,翻脸不认人的薄情样儿,倒是马上就学会了嘛当年为了那点钱,哭着求着我的事情,这么快就忘记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随即想起了当年的事。
他口中的当年,就是阿婆病重的那一年。我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为了筹钱面子都放下了。酒吧里的客人,但凡能攀上点情面的,我都厚着脸皮开口,希望他们能够借点钱助我渡过难关。这个人,大概就是当年我求助过的人之一吧。
我真是不走运,怎么在这样的场合里,被这样一个人给认出来了我心里迅速思索着脱身的办法。
“事过境迁,时间久了,有些事也就不记得了。”我敷衍地笑了笑,站起身打算离开。
怎知对方竟然手一伸,一把拉住了我。
这个人未免太奇怪了,来出席今天这样的场合,再看他的衣着打扮,想必也是个有身份地位或起码有些身家的人。在别人的地盘上做出失礼的事,难道他就不怕引起围观,丢了面子吗
我把脸色一沉,严肃地说道:“这位先生,你我都是受邀出席,在别人的地方,还请放尊重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