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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几乎抵着锁骨。

「是谁杀了这个可怜人」阔啥挥舞着拳头大吼。

奇茅大哥看来是打算一个人扛下整件事,在大家都因为阔啥的威胁而退缩时,他身体却往前倾了一些。玺克把他的动作看在眼里,赶在他开口前先承认:「是我杀的。」

阔啥瞪着玺克,像是想把玺克磨碎拿去喂猪。莱尔诺特女士也曾经狠瞪过阔啥,但玺克当时并不觉得莱尔诺特女士真会那么做。

阔啥就不一样了。

「我对他施了诅咒,把他变成这副模样。我还刺穿他的心脏。」玺克把手收拢在袖子里。微抬下巴,以傲慢的姿态面对阔啥。对于自己今天将诺皮格就地正法这件事,玺克心中只有骄傲。

莉丝娜偷偷用脚踢奇茅大哥,把他和他的部下都赶到楼梯旁边,赶他们上楼离开房间,去接线室看看有没有别人受伤,顺便躲避风暴。

「这是谋杀你这个杀人凶手」阔啥大吼着往前一步。

奈莫拿着祭刀站到玺克旁边。玺克刚刚才大量失血,人还没恢复过来。如果阔啥要找他打架,奈莫不会让玺克一个人上。

玺克瞪着阔啥说:「我杀过很多无辜的人,犯下的罪就算把我凌迟处死也还太便宜了。我曾经是个死刑犯,是皇室特赦,我才免于死亡。怎么样结果活下来的我杀了另外一个死刑犯。坚持不该杀死刑犯、又坚持要赦免死刑犯的你回答我,特赦我是对还是错他们给我机会执行诺皮格的诛杀令,是对还是错」

阔啥张大了嘴站着,那副样子就像是小学生遇到微积分,他根本不知道该从何解题。

而玺克难忍愤怒的想着,假如玺克杀的是奇茅大哥,阔啥绝对不会这么为难。

他想起小碴说过的话,这些人如同玺克追求食物一样的追求自我实现。这意味着他们会像人饿到极点时忍不住抢劫一样,愿意用不道德的手段让自我实现。这就是阔啥丝毫不肯保护员工的理由,再也没有比填饱肚子满足自我实现更重要的事情了。

不管人所追求的是生理需求还是精神需求,只要没有智慧,手段一样卑劣。

阔啥挣扎良久,他终于找到一个答案,能让他觉得自己具有高度的精神修养:「我原谅你」

玺克瞇起眼睛说:「我从来没有杀过你,你没有资格原谅我。」

墙上的钟表面满是裂痕,但指针还在动。时针跑到垂直的地方,十二点整了。

奈莫笑笑说:「我们休息时间到了,下午再说吧,老板。」他一手揽着莉丝娜的腰,另一边扶着玺克,带着他们穿墙离开。

第二十章 买午餐

离开艾太罗魔信以后,奈莫在街上找到一个长椅,玺克坐下,弯腰把上半身靠着大腿,头也垂到膝盖下。

「你有做好的贫血药吗」奈莫拿玺克的药材包起来翻,很快就发现一瓶药上面贴着「补血药」。玺克整理包包的习惯派上用场了。奈莫把补血药递给玺克,然后把烫伤药拿出来,边擦边说:「烫伤药借一点喔。」用药完毕,奈莫问玺克:「这样还要去买午餐吗还是我找地方让你躺一下。」

「要。」玺克掩着嘴,发出压抑过的音。补血药味道很糟糕,下肚以后还会从喉咙涌上来:「还有问题没解决。伊卡玛为什么没出来救诺皮格他真的是诺皮格的使魔吗诺皮格战斗时他跑哪去了就算诺皮格死了,没解决伊卡玛,我还是不能安心。」

「说得也是,我也不想看到伊莲翠到处跑。」奈莫抓抓头。没有帽子他很不自在。

奈莫扶起玺克,走去找地方换掉那身染血的制服,还要买新帽子。

移动途中他们经过一处十字路口,绿灯亮了,但有救护车鸣笛要通过,所有车辆都停在原地,等救护车通过才开。

「这才是热爱生命。」玺克心想。

之后玺克穿上新买的灰色基本款法师袍,奈莫戴着钉上四个帽徽的咖啡色贝雷帽,他也把丑制服换成淡黄色衬衫、西装裤和毛料长外套。跟玺克的衣服不是同一间店买的。他们去法师商店买法师袍的时候,玺克那副样子看起来像是该马上报警,把店员都吓得花容失色,好说歹说老半天才冷静下来介绍商品。

换好后他们到住宅区去。这一带抬起头还可以看到百货大楼群,是大楼阴影下的公寓群。公寓一楼多半改装成店面,形成自己的小市场。卖吃的占大多。

奈莫带路一直走,走到一家叫作「苹果之梦」的茶馆前面。玺克发现想吃东西的行人走过这条街时,目光是直接从上一家店跳到它的下一家。没有人想走进店里,也没有人停下来找菜单之类的东西,彷佛他们看不到这间店似的。

奈莫看玺克站在门口狐疑的观察行人,说:「这种型的魔法对你不容易生效呢。」他吐出一口气,说:「进去吧,肚子都饿了。」奈莫径自推门进去,风铃被门撞得叮当响。

明明是午餐时段,店里却没有看到客人。这家店很小,放了一个吧台和两张双人座,就没剩什么空间了。桌椅都是不锈钢和塑胶制品,没有窗户。装潢设计成地洞的样子,深黑色凹凸不停的墙壁上一直有水流下来,流到墙角的沟渠里,再流往深处的排水孔。虽然外观上这个地方应该高于地面,但玺克怀疑这可能不是装潢,而是他们真的进到某个地洞里了。两张桌子跟吧台上一共放着五盏油灯造型的魔灯,是店里仅有的光源。玺克看到灯里的火焰有眼睛跟嘴巴,还冲着他笑。

「蒙默,最近好吗」奈莫挥手往吧台走去。吧台上放着一排玻璃杯,后面站着一只妖精。三人在吧台边坐下。

妖精蒙默的身高大约一百四十公分,看起来像个人类男孩。为了配合他的身高,这里的吧台并没有加高,只跟普通桌子差不多。蒙默比一般人类孩子瘦一些,但又比玺克胖一些。一头银蓝色的及肩头发旁分剪齐,遮着右眼和两边耳朵,有明显的尖下巴。他穿着高领衬衫和丹宁布材质的短裤,外面套着一件小围裙,脚上穿着短皮靴。他的肤色很浅,缺乏血色,嘴唇是紫色的,橄榄型的眼眶里,银白色眼球没有瞳孔。他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金属环,上面刻着一串数字:一一七二六。

「我们恭喜您。」蒙默开口说。他的声音像是鹦鹉学人说话,语调透露出的感情不会和内容配合起伏。

「果然你们已经知道了呢。诺皮格死了。」奈莫趴在吧台上,下巴靠着桌面:「先给我的朋友来点吃的。他刚刚流了很多血,给他补一补。」

蒙默问:「他是什么种族」

「人类。」

「人类中餐一份,特别加料补血。我们为您准备。」蒙默打开身后的冰箱拿材料,弄好放进烤箱。

「莉丝娜也要。我是媚魔。」莉丝娜说。她两手手肘靠在桌面上,手掌撑着脸颊。

「你还是人类吗」蒙默问奈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