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高,比今天瘦很多,像竹竿一样。头上戴狗皮帽,身穿蓝制服罩棉袄,脚下穿大头皮鞋,这身打扮在当时很一般。我身上的衣服不大干净,这在当时也很一般。我那顶帽子是朋友送的,而他也不是好来的,不是偷来就是抢来的,这在当时也很一般。当年的中学生,只要不是身体单薄性情懦弱,有谁没干过几件坏事,抢几顶帽子实在一般我就这个样子走到矿院的大操场上去看大字报。在六七年大字报已没有了轰动效应,但是还有不少东西可看。某先生早年留学日本时去嫖妓,想赖嫖资;某教授三年困难下矿山,吃招待饭时偷了馒头藏在怀里;某书记当年贪污了党的经费,给自己打了一个银烟盒等,颇为有趣。看这种东西很容易入迷。不知不觉自己也变成了坏蛋。假如再有“文化大革命”,这种东西我绝不看了。在当年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要把全院的大字报看一追。矿院很大,大字报很多,所以不能全看完。有些我只看看标题,有些览其大略,有些有趣的我仔细看。就是这样,还得起旱贪黑。一大早我就到了大操场上,而大操场早被席棚隔成了九宫八卦之型。我在八卦之中走动,起得早了,没碰见人。转了几个圈后遇上了第一个人,他躺在地上像条死鱼。这就是李先生。
把时间推到二十三年前,李先生刚从香港回内地,过冬的衣服都是临时置办的。他身穿一件蓝色带风帽的棉大衣,北京人叫棉猴的那种东西,又小又旧,也不知是谁给他的。李先生个子小,那棉猴比他还小。可见是小孩子穿过的东西。棉猴下是粗呢裤管,这是他从海外带回来的东西。粗呢裤下是一双又肥又大的塑料底棉鞋,这是他在北京买的。李先生胡子拉碴,戴一副瓶子底也似的眼镜。我见时他就是这副样子倒在地上,半闭着眼睛,不见黑眼珠,浑身打着哆嗦,很像前几天跳楼的贺先生刚着地时的样子。但是仔细看时颇有不同,贺先生的脑子当时是洒出来的,而李先生的脑子还在脑壳里面,这是最主要的不同之点。贺先生从楼上跳下来时,我不在现场,是后来得到消息赶去的。虽然去得很快,也错过了不少场面。据说贺先生刚落地时,还在满地打滚,这场面我就没看见。据说贺先生的手还抓了两把,我也没看见。贺先生死时的景象,我几乎都没看见,只看见他最后抽抽了两下。这使我很没有面子。所以看见李先生倒在地下,我大为兴奋。虽然我拿不准他死了没有。
假如我知道李先生没死,只不过是晕了过去,那么我肯定会去救他。虽然我当时很瘦,但是“文革”前的孩子重视体育,所以都有一把力气,李先生又不重,我把他扛走没什么问题。但是当时我以为他有可能已经没救了,在这种情况下,就该保护现场,等待警察。既然我拿不准他死没死,还有第三种办法:我去喊几个人来,看看他死没死。这个办法我最不乐意。设想李先生已死,我又离开了现场,别人再撞上了,那时我再说我是第一个到达现场之人,谁还肯信就算信了,对我更不好,他们会说,王二叫死人吓跑了。如今到了不惑之年,我不怕人家说我胆小了。经过了插队,当工人,数十年的时间,所到之处人都说我胆子非常大,胆大心黑,色胆包天,胆大妄为等等。偶尔有人说一句王二胆小,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是在当时,我就怕人说我这个。因此我采取了第四个办法,站在当地不动,看李先生是越抽越厉害还是越抽越硬邦。假如是后者,我就嚷嚷起来。假如是前者,我就过去扛他。谁知他很快就睁开了眼睛,坐起身来,这叫我大失所望。我转过身去,准备走了。
在李先生看来,那天早上的事就没这么轻松。当时他从香港赶来参加“文化革命”后来他说,这是他这辈子犯的最大的错误,头天晚上刚到矿院,早上就来贴大字报。谁知和别人起了争执,遭人一脚踢成了重伤,晕倒在地。醒来一看,大出意料:原来没躺在医院里,也没人围着他。踢他的人也不见了。只有一个半桩孩子在一边看着,而且那孩子有姗姗离去之势。所以他急忙叫我回去搀他一把。李先生说,当时他伤处极疼,没人架一把一步也走不动。而我却摇头晃脑,好半天才走过去,可把他急坏了。所以等他能够上,就一把搂住了我的脖子,再也不敢放,生伯我也跑了。结果到了医院,我脖子上被箍出了一溜紫印。在这种情况下,我当然不肯再搀他回去,抽个冷子就跑掉了。这下又苦了李先生,他根本不认识回去的路,花了几倍的工夫才回到了矿院。
对于这件事我还有些补充。当时我不认识李先生,不知他是矿院的人。假如认识,抢救的态度会积极一点。我也不知他是被人摆平的,还以为他是在抽羊角疯。假如知道,抢救的态度也会积极一点。做了这两点辩护之后我也承认,当时我对死人特别有兴趣,对活人不感兴趣。李先生说,他对我当时的心情能够理解。有件事他不能理解,就是那一脚踢得委实利害。只要再踢重一点,他就会变成我感兴趣的人。
李先生挨那一脚的事是这样的:六七年大家都想写些大字报贴出去,然后看见别人在自己写的东西面前交头按耳,议论纷纷,这和我今天想发表作品的心情是一样的。顶叫人愤怒的是,自己辛辛苦苦写了一夜,才贴出去就被人盖掉。所以都在大字报上写着:保留五日,保留十日,无奈根本没人给你保留。那年头为这种事吵嘴、动手的事也不知有多少。李先生的大宇报正贴在司机班一伙冒失鬼好不容易诌出的大字报上,而且被本主当场逮到。叉住了脖子和他理论,和他又理论不清。因此照他档下踢了一脚,人家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让人踢个正着。当时我们院谁不知道司机班那伙人只有李先生不知道。所以连挨揍的准备都没有。这一脚踢出麻烦来了,眼见得李先生脸色也变了,眼珠子也翻了,软软地挂在人家手上。人家也怕吃人命官司,赶紧把他放在地上跑掉了。谁又能想到他还有救呢假如送他上医院,万一他又没救了呢
现在我们院的人都在背后叫李先生龟头血肿,包括那些没结婚的小姑娘。她们说,李先生原是日本人,姓龟头,名血肿。这是不对的。李先生从未到过日本。他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挨了一脚后,十分气愤,就把医院的诊断书抄出来寻求公道,那诊断中有这样的字句:“阴囊挫伤,龟头血肿”。他寻到的公道就是从此被叫作龟头血肿,一肿二十三年,至今还没消。
二
十几年后,我到当年李先生拿博士的学校里读书。李先生毕业后还在这儿任了两年教,所以不少人还记着他。人家对他的评价是:性情火爆,顽固到底,才华横溢。乍一听只觉得自己的英文出了问题:李先生性情火爆他是最不火爆的呀
李先生的才华横溢我倒是见过,那是在他被人龟头血肿了之后。他连篇累牍地写出了长篇大字报,论证龟头血肿的问题。第一篇大字报开头是这样的:李某不幸,惨遭小人毒手,业已将经过及医院诊断,披露于大字报。怎知末获矿院君子同情,反遭物议;兄弟不得不再将龟头血肿之事,告白于诸君子云云。
这篇大字报的背景是这样的:他把医院的诊断画成大字报贴出来,就有些道学的人在上面批:这种东西也贴出来,下流无耻至于他怎么挨了人踢,却没人理会。所以李先生在大字报里强调:李某人的龟头,并非先天血肿,而是被人踢的。
李先生在大字报里说,他绝不是因为吃了亏,想要对方怎样赔罪才写大字报。他要说的是:龟头血肿很不好,龟头血肿很疼。龟头血肿应该否定,绝不要再有人龟头血肿。他这些话都被人看成了奇谈怪论。到这时,他回来有段日子了,大家也都认识他。在食堂里大师傅劝他;小李呀,拉倒吧。瞧瞧你被人踢的那个地方,不好张扬。李先生果然顽固,高声说:师傅,这话不对。人家踢我,可不是我伸出龟头让他踢的踢到这里就拉倒,以后都往这里踢
虽然没有人同意李先生的意见,但是李先生的大字报可有人看。他就一论龟头血肿,二论龟头血肿,三论四论地往外贴。在三论里他谈到以下问题:近来我们讨论了龟头血肿,很多人不了解问题的严重,不肯认真对待,反而一味噎笑。须知但凡男人都生有龟头,这是不争的事实。龟头挨踢,就会血肿,而且很疼,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不争的事实,何可笑之有不争的事实,又岂可不认真对待之他这么论来论去,直把别人的肚子都要笑破。依我看,这龟头血肿之名,纯粹是他自己挣出来的。
李先生论来论去,终于有人贴出一张大字报讨论龟头血肿问题,算是有了回应。那大字报的题目却是;龟头血肿可以休矣。其论点是:龟头血肿本是小事一件,犯不上这么喋喋不休。在伟大的“文化革命”里,大道理管小道理,大问题管小问题。小小一个龟头,它血肿也好,不血肿也罢,能有什么重要性不要被它干扰了运动的大方向。一百个龟头之肿,也比不上揭批查。这篇大字报贴出来,也叫人批得麻麻扎扎:说作者纯属无聊。既知揭批查之重要,你何不去揭批查,来掺和这龟头血肿干嘛。照批者的意见,这李先生是无聊之辈,你何必理他既然理他,你也是无聊之辈。但是李先生对这大字报倒是认真答辩了。他认为大道理管小道理,其实是不讲理。大问题管小问题,实则混淆命题。就算揭批查重要,也不能叫人龟头血肿呀只论大小重要不重要,不论是非真伪,是混蛋逻辑。他只顾论着高兴,却不知这大小之说大有来头。所以就有人找上门,把他教训了一顿。总算念他是国外回来的左派,不知不罪,没大难为他。要不办起大不敬罪来,总比龟头血肿还难受。李先生也知道利害,从此不再言语。这龟头血肿之事,就算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