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么瘦弱也是在怀孕的时候太过操劳所至,也是为了这个家。
夏锦轻轻搂着林氏的肩让她靠在自己怀里,她明白林氏的疼,身为母亲不能哺育自己的孩子,看着孩子挨饿还有比这更让人心疼的吗
“嫂子,我已经让木梓去跟镇上的牙行打招呼了,明天我就去给福妞请个奶娘,咱家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咱们家福妞也不会饿着,我会让福妞过上不输给镇上那些小姐们的生活。”
夏锦暗暗发誓,哥哥和嫂子为了她已经受了太多的苦,她一定要让他们后半辈子过的福足安乐。
林氏轻轻推天夏锦,伸手轻抚夏锦的小脸,泪水含在眼眶中打转,直直的盯着夏锦看:锦儿你还是个孩子啊,你都忘了吗为什么要这么要强,想要独自撑起这个家家里还有我还有你哥不是吗锦儿看着你为这个家忙忙碌碌,我去什么忙也帮不上,我也心疼啊,你总是这样别人对你好一分,你就要还别人十分,你难道忘了我们是一家人了吗
林氏看着这个聪明、能干的小姑心里有说不出的疼,紧紧的把她又搂进怀中,泪水顺着脸颊慢慢流下,落入夏锦发间。
“嫂子别哭,仔细伤了眼睛。”夏锦轻轻扶着林氏坐好,“汤快凉,赶快趁热喝了吧,把身体养好才能好好照顾福妞啊。”说着端起汤碗递到林氏手中。
“嗯,锦儿家中的事,让你哥多帮着你点,别太累着自己,你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仔细以后长不高。”林氏调整好情绪便教育起夏锦,也是真的心疼她。
“知道了,嫂子,不是还有刘嫂在吗现在家里生意基本都结束了,我还想着要做点其他的呢,不然就要坐吃山空了”夏锦说的也是事实,但是林氏知道夏锦为了福妞可没少费心思。
福妞的九朝林氏本不打算大办的,只是当初娘家人执意让她代妹出嫁也是真的伤了她的心,嫁过来这么久娘家也没人过来看过她,当初夏天摔伤了腿她回娘家求助,不但没人帮忙还遭了亲妹的羞辱。
还好夏天是个实在人对她很好,她也很庆幸自己能嫁过来,这样温暖的家,真心相待的家人,在她前十六是没有体验过的,想借着福妞九朝把林家人请来,让他们也看看她现在过的挺好的。
“嫂子嫂子”夏锦抬手在林氏眼前晃了晃。
“锦儿什么事”林氏回过神拉下夏锦的小手,自己怎么突然发起呆来了。
“我我是说,,”夏锦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后面的话太轻以致于林氏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林氏放下手中的空碗,看着夏锦:“锦儿你说什么大点声我没听到”
夏锦想了想抬起头,反正都是女人,真算起来自己也还是个孩子,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便道:“嫂子,我说我帮你吸出来吧,就是就是老婶让宝儿做的那个反正我们都是女人也没关系,老婶说如果不吸出来会胀的很疼,而且而且胀回了奶,以后就没有了”夏锦哽着脖子说完,觉得自己挺不要脸的,脸红的像要烧起来。
林氏也是脸红通通的,挺不好意思的,想想也只有锦儿能帮自己了,可是她都忘了还有个比夏锦更合适的人选。
小木带着宝儿进院子里洗手准备吃饭路过东厢没想到听到这么劲爆的话,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了弧度,没想到锦儿丫头这么大胆啊
夏锦从林氏房中出来的时候,木梓已经回来了,正厅里面饭菜已经上了桌就等着她开饭了,小木见夏锦缓缓走来脑中不自觉的想起刚才的话,鼻中一热,小木悄悄抬手摸摸鼻子还好没流鼻血不然就糗大了。
第三十四章
秋高气爽,万里无云,明明大好天气,夏锦的心情却不如这天空如此晴朗,昨天的事现在想想还觉得脸红,嫂子虽然现在已经能喂养福妞了,但是那瘦弱的身子却满足不了小丫头的大喂口,寻奶娘的事迫在眉睫。
穿上衣裳,打了水端回房,叫醒宝儿,帮他穿上衣服洗漱,她决定今天带着宝儿一起进城。今天不仅要进城给福妞找奶娘,她还去城里寻个书斋给宝儿买几本起蒙的书,让哥哥在家抽空给宝儿起蒙。
师傅虽然没说明,但她也知道宝儿的身世不一般,在现代宝儿的年纪已经可以上幼儿园了,前段时间为了生计,忙的没时间教导宝儿。现在家里的生意基本告一段落,她也准备休息一段时间,顺便考虑一下以后的问题,就利用这段时间好好教教宝儿好了,可不能让他的前程毁在自己手上。
“宝儿,你今天和娘亲进城好不好”夏锦蹲在地上为宝儿的小脚穿鞋。
“好,宝儿要去”小家伙听到夏锦的话,高兴的抱着夏锦的脑袋在她脸上吻了一下。夏锦还以为要费一翻口舌,必竟昨天让他进城,他就不愿意,要在家陪妹妹的。
“娘亲,宝儿要买漂亮的礼物送给妹妹。”敢情这小家伙愿意出门还是因为福妞啊。
夏锦点点小家伙的鼻头,不知道小家伙大了会不会也是个妹奴呢为什么要说也
辰时初,木梓便赶着车来木家接人,昨天小木他们回去时就说好的,今天有木梓陪夏锦去牙行挑人。
夏锦小心的把宝儿抱上马车,却被马车里伸出的一双手接了进去,夏锦吓了一跳,撩起裙摆爬上马车掀开帘子,只见小木怀里抱着宝儿对她笑。平复剧烈跳动的心脏瞪了他一眼,这家伙不吓人会死吗
昨天明明是他说今天不过来的,这是闹哪样啊,夏锦在他左侧坐下,把宝儿抱回自己怀里。
“木大哥,今日不用去衙门吗”他这差当的可真轻松。
“衙门辰时三刻才点卯,过来接了宝儿再去也来的急。”小木揉揉小家伙的脑袋,对他拍拍手。小家伙主动张开双臂要小木抱。
“小叛徒”夏锦点点宝儿的小鼻头,松手让他到小木怀里去。
不想反驳小木的话,她是今天早上才决定带宝儿进城的,这家伙难道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不成,好歹也是活了两世的人,他那点心思还是知道的,但是这具身体才十一岁而已,实在想不明白,难到这家伙有恋童癖
十一岁在现代来说不过是小学生自然算小的,但是在古代十二岁就被称为豆蔻年华,十二岁后就可以谈婚论嫁,十五岁及笄嫁人更是普遍,有些家里穷的十二、三岁嫁人也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