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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腾起几束照明弹

常遇春当然认不出这种弹叫照明弹。就像放烟花似的,然后整个夜空亮如白昼

暴露在光亮下的士兵,在雨点一般的枪弹压制下,纷纷退了回去。一枚炮弹在常遇春身边爆炸,要不是他凑巧躲在一个土坑里,他就会被炸成了碎片。

一连三夜,常遇春都选择在夜间突袭,三次都被李敢击退。当然,正如常遇春所预料的,炮弹总有耗尽的时候,一旦耗尽,双方展开肉搏战,常遇春就会占据一些优势。他的人数多,他自己的武力值也高。

李敢识破了常遇春的计谋,内心也不免担忧。炮弹的确在一天天消耗,常遇春也没有想撤兵的意思。如果他们围上几个月,徽州城是否能解围,还真是未知数。

常遇春在阵前已经丢弃了五千多具尸体。尸积如山,血流成河,丝毫没有动摇这位铁汉子攻城的意志。

第十天。天降大雨。

部将李国向常遇春建议,雨势很大,火器容易被雨水淋湿。不如趁此时机攻城。把全部人马压上去,哪怕用尸山堆积,也要冲去徽州城。

强将手下无弱兵。常遇春就是这样的狠人

狂风暴雨,电闪雷鸣。五十米开外看不见人影。李敢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他很清楚自己对手的实力。常遇春在朱元璋阵营是常胜将军,所有战事鲜有败迹。此人不但勇猛无敌,还常常不按规矩出牌。

李敢一边巡察城防,一边叮嘱将士睁大眼睛,不要等敌人爬上城墙你们还不知道。

尽管每一个方向都有指挥官,李敢还是不放心。

突然有人喊:“敌人来了”

李敢向如瀑布一般的暴雨看去,常遇春的将士一个个如野狼一般,从雨雾里钻出来,在前面的人还扛着云梯。李敢不由神情大骇

“打”

正如常遇春所估计的,下降大雨,又有雾,炮弹很难发挥作用。所以,他们所有人马全部押了上去,准备用尸体堆到城墙那么高,让将士们踏着尸山攻城。

理想很丰富,现实很骨感。

城墙上突然出现数不清的弓箭手,挟带着火苗的弓箭像雨点似的射向常遇春阵营。那些带火的弓箭都是蘸足了汽油的。在雨水的作用下,汽油燃烧得更猛

汽油,是常遇春没有遇见过的另一种武器。在他的认识里,火是可以克火的。而从城里射出的火球,遇水燃烧得更加旺盛。很多将士被火球射中,瞬间就被大火所吞灭。

大雨之中的常遇春很庆幸,那些火球并没有落到自己身上。一旦着火,就算有再强的武功没办法摆脱死亡的命运。

李敢用的是火攻。而常遇春的火器营却是真的没办法发挥作任何作用。被雨水淋湿的黑硝和引线,会像面糊一样丑陋而无能。

第四0二章 撤军

半个月时间,常遇春组织了十几次冲锋,不要说攻进徽州城,连城墙的石头都没有损失一块。

而常遇春的粮草也已渐渐消耗殆尽。一个小小的徽州城,成了常大将军最能啃一骨头。城里的守将居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土匪

李敢以为常遇春没那么快撤军,安排炮手,每隔几个时辰向常遇春的阵营里打炮。只要炮弹的呼啸声响起,定然是死神在狰狞地微笑。炮弹落在士兵当中,那个伤亡惨不忍睹。

还有更要命的就是狙击手,埋伏在城垛之旁,瞄准目标就打。一枪一个准,死的全都是常遇春部队的指挥官。

惧怕李敢的武器射程太远,常遇春不得不把部队退到三公里以外。

敌人距离远,李敢也就睡得踏实。别看李敢是土匪出身,由于他在文奎身边呆的时间长,深得文奎真传,什么时间该干什么事,分得很清楚。

这天傍晚,李敢派出一支精干的骑兵小分队,仅仅十五个骑兵,突然打开城门,风驰电挚一般冲向城外。这些骑兵一边扔手雷,一边向敌军阵营发起冲锋。由于手雷的威力实在太大,骑兵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等常遇春反应过来,这支小分队已经毫发无损地穿过整个营区,淹没在苍茫的夜色里。

小分队的穿营而过,引起了常遇春的警觉。他的预判是,徽州城的敌军支撑不住了,派出小分队突围,就是去搬救兵。

要是等文奎的救兵赶到,徽州城已经易手想到这里,常遇春不由一阵激动。

基于这个判断,常遇春决定发起最后一次冲锋,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发起猛攻,成败在此一举

李敢还在吃晚饭的时候,突然间听到城墙上枪声大作,连忙扔掉手里的饭碗,向城墙冲去。

随着几颗照明弹升上天空,李敢举起望远镜,看见城外人山人海,呈飞蛾扑火之势。

人群密集冲锋,李敢命令十门大炮一齐开炮

轰、轰、轰

炮弹滑出炮膛,发出可怕的爆炸声。那些巨大的炮弹所落之处,爆炸升腾起磨菇云,大地就像被巨犁犁过一般,尘土飞溅,生命全无,经常遇春的部队带来重创。

李敢很清楚,搬救兵的小分队突围出去,用不了两天,文奎就会派血鹰或者苏北来救急。到了那时,常遇春腹背受敌,想不撤是不可能的。从眼下的局势分析,常遇春似乎已在作最后一搏。要不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所有部队都押上来送死。

今天晚上,应该是不死不休的一战

“传令下去,一定要顶到天亮节约子弹,节约炮弹”

命令一道道传下去。李敢沿着城墙不停地巡视。发现哪里顶不住,就把预备队拉上去。因为徽州城并不大,只需要一万五千人,就能围成一个大圈,还有一半人在后方等候命令。这给李敢带来了极大的想象空间。

三个时辰过去了。常遇春的部队仍然没有接近城墙。很多抬着云梯的士兵死在冲锋的路上。

常遇春也害怕李敢的救兵赶到,自己可能会腹背受敌。

而李敢这边的将士,多数是元朝军队投降过来的,兵员素质不差,又有精良的武器在手。很多的枪管打红的,眼睛也布满了血丝。弓箭手射出的箭,多数是蘸了汽油的火球。那些火球就算没有烧到常遇春的士兵,也把阵地烧得雪亮,方便枪手们打活靶。

以前,常遇春打仗,总是凭借着自己高超的武功,冲锋在第一线。也正是因为他身先士卒,他的部队向来英勇善战,是出了名的不怕死。

今晚常遇春要是冲在第一线,估计有十个常遇春也死掉了。

破天荒的是,常遇春躲在一株大树后面,一边喊着冲锋,一边观察着敌情。凭借熊熊大火,从城里枪弹的声音判断,李敢的部队一点也没有慌乱。特别是有数挺枪,能连续不断地发射子弹。常遇春叫不出枪的名字,只知道这种武器杀人比割韭菜还要简单。

历经半个多月,还拿不下一个小小的徽州城,叫我常遇春情何以堪

后悔啊常遇春真的很后悔

要是当初听朱升的话,以谈判为主,或许文奎的部队已经从徽州撤军。现在双方撕破脸皮,决死一战,才知道原来文奎比茅坑的石头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