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你准备走东部山脉”鲍伯看了奥斯曼一眼问道。
“准确的讲,是东部山脉的脚下。”奥斯曼点了点头说道。
“可那里根本没有路,这谁都知道,难道你想让重骑兵在森林里走吗那根本行不通的。”米歇尔叫道。
“有我们在,一切都不会有问题。”奥斯曼拍了拍闪电豹的大头说道,事实上,他的心里另有打算。第一军团的战斗力的确不错,可要用一万人去夺关,那根本是不可能的。目前,他最想试的是自己的运气。
一连五天的行军,奥斯曼没有进行任何的说明,部队前进的速度,却越来越慢了。虽然离东部山脉还有五十多公里的距离,可这里的树林已经很浓密了。好在这里的野兽不是很多,毒虫更少,还不会对队伍造成危害。
奥斯曼在森林里,选择了一片树林稀少的空地,下令安营。
“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可能要住一段时间。凌格,你下令,所有的人按大队编制,进入森林打猎,猎取尽可能多的食物。”奥斯曼说道。
“你准备等多久”鲍伯皱著眉头问道,他一直没有看出奥斯曼到底打的什么主意,米歇尔同样对此非常好奇。
“现在到地方,我可以同大家解释一下。我们目前住在这里,有三个原因。”奥斯曼看了看大家说道:“第一、目前发现的蛮族数量不对,相信你们也算得出来,两支蛮族部队,只有七万狼兵,从我们得到的资料来看,狼族至少有十万,你们相信狼族会用三万人马守密苏吗”
鲍伯和米歇尔同时摇了摇头,自从第二次蛮族战争以来,蛮族人从来不会留下留守的部队。但密苏的位置很特殊,应该会有留守部队的。不过奥斯曼说的没错,目前东方郡和南方郡,大部分都已经落入了蛮族手中,密苏更在蛮族的两面保护之下,实在没有必要留下三万大军。
“我们收到的情报也不是很准确,蛮族进入到南方郡的,到底有多少部队,我们目前还无法肯定,但从我们已经知道的数量来看,蛮族应该至少还有一支军队进入了南方郡,相信斯帝亚王子也知道这件事。”奥斯曼说道。
“哦”鲍伯和米歇尔疑惑道。
“这支部队应该是经由密苏,向中央郡进发的,因此斯帝亚王子装作不知道。”奥斯曼笑著说道。
“你是说,蛮族有一支部队正在进攻中央郡那京都会不会有危险”米歇尔急忙问道,忘了奥斯曼一直是她眼中的笨蛋。
“蛮族也拥有智慧,而且其中血族的智慧最高,他们的兵法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将领还要高明许多的。”奥斯曼平静的说道,这些知识,是他在皇家藏书馆里找到的资料。
接著,奥斯曼肯定的说道:“进入中央郡的蛮族部队,数量不会太多,中央郡目前仍然有十万大军,而且还有雷霆会馆的上千位雷霆武士,又有圣西斯堡的城墙,那些蛮族根本就不会进攻那里。”
“那他们的目的,难道说是增援的二十万大军”鲍伯看著地图,手指不停的动著。
“没错,我认为,他们的目的就是将这二十万大军吃掉,只要吃掉他们,南方军团的残军,可以忽略不计了,那时候,他们即可以回到东方郡支援利爪族,也可以集结足够的军队进攻京都。”奥斯曼说道。
“你能想到,斯帝亚应该也会想到的。”米歇尔说道。
“或许吧可那又如何呢这支部队一定是狼骑兵,他们可以藉著比骑兵还快的速度,绕到天朝军队的后面。南方郡多水少山,但南方郡府的四周,却都是高山,如果斯帝亚王子选择在那里作战,他已经先输了一半了。”
“奥斯曼,你认为斯帝亚王子会采取什么行动他有能力指挥二十万大军,绝对不会是个笨蛋。”鲍伯说道。
“他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对我们来说都是有利的,因此根本不必去考虑这一点。二十万人马的目标实在太大了,蛮族一定会向他们下手的。”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想了好一会才抬起头问道:“我们在这里等吗一直等到他们打出结果来”
“不,我们必须帮斯帝亚王子一把,虽然我想杀死他,但不是现在,如果他的二十万人马大败,这对菲格帝国来说,绝对不是好消息,我们已经没有足够的军队阻挡蛮族人前进了。”奥斯曼摇摇头说道,就算要他死,也得先将那些蛮族杀得差不多才行。
“你下令在这里安营是什么意思”鲍伯问道。
“准备一些东西。要知道,凭我们一万人去攻击密苏,那无疑是送死,虽然那里的防守部队不可能有三万人那么多,但一万人总是有的,另外还有运输部队、伤兵之类的,人数也不会太少的。现在我们有两件事情必须马上去作。一、派人到天朝的军队里,那里有我们几百名的雷霆武士,告诉他们,如果战败,请他们朝密苏方向逃跑,我们会接应他们。二、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南方军团,虽然他们损失了四支纵队,但还拥有五六万的军队,我们必须保持联系。”奥斯曼说道。
“这个好办,我马上请两位雷霆武士去办,他们有能力安全的把情报送到。”鲍伯说道。
“你就那么有把握拿下密苏吗”米歇尔问道。
“应该可以。”奥斯曼自信的说道。
奥斯曼和凌格,带著两只豹子已经深入东部山脉近一百公里的地方。这里树高林密,同无名森林有些相像,因此闪电豹特别的兴奋。
可奥斯曼知道,那是不同的,在无名森林里,到处都是陷阱和危险,东部山脉就差太多了,虽然这里也有一些危险的生物。
“凌格,拿地图看看,从这里走到密苏是多远、按我们的速度需要走多久。”奥斯曼看了看头上的树梢说道,这里几乎看不到阳光,树木为了生长而需要阳光,只好拚命向上长。
“一千一百六十公里,按我们俩前进的速度,至少要十天的时间。”凌格看了一会地图说道。
奥斯曼皱皱眉,太慢了,一个来回就要二十天,他对这种速度根本无法接受。
“为什么不在外面走就算是顺著山脉走,骑兵一天至少可以走两三百公里的路程。”凌格问道。
“飞鹰族,因为蛮族之中有飞鹰族存在,我们行军,不可能不被他们发现的。”奥斯曼说道。
凌格点了点头,飞鹰族的战斗力普通,而且数量也不是很多,但他们拥有飞翔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