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电话,丁逸又想了一会,理了理思绪,觉得还没有什么头绪,且等赵阿狗到了之后,先详细问一问他情况再说。
不久赵阿狗就到了。
他是只身一人前来的。丁逸之前三令五申地告诉了他,自己只和他单线联系。他手下的若干人等,都是直属于赵阿狗的,从隶属上和丁逸毫无关系,并且他的手下只知道听命赵阿狗去做什么事,但不知道为何去做这些事,并且也不知道为谁去做这些事。
为了不暴露真正雇主丁逸的身份,赵阿狗甚至不得在自己的手下提起“丁逸”这两个字。丁逸曾经设想,不仅“丁逸”这两个字不许赵阿狗在他的手下面前提起,甚至“丁”、“钉”、“叮”字、“奕”、“毅”、“屹”等相同读音的字都属于需要避讳的字,赵阿狗都不能在自己的手下面前提起。
所以丁逸自己试着制定了一个语言规范,想法是采用这个语言规范之后,当赵阿狗遇到这些与“丁”、“逸”读音相同的字,就能把这些字有技巧地避开,比如说,“我被蚊子叮了一口”,就要改成“我被蚊子咬了一口”,再比如说,“钉子”,被丁逸改称为“大针”,“屹立不倒”,被丁逸改称为“金枪不倒”,“潇洒飘逸”,被丁逸改称为“潇洒得很”,但这个工程只进行到了很少的一部分就被丁逸放弃了,原因是与“丁”、“逸”读音相同的字有很多,与这些读音相同的字组成的词有更多,要把这些词全部找到并进行改编,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对于丁逸的文学能力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丁逸在尝试了一下后,知难而退,也算是颇有些自知之明。
不过从以上情况可知,丁逸“比较白的黑”行动小组,还是比较安全的。
因为赵阿狗是丁逸和赵阿狗手下的防火墙。只要赵阿狗不叛变,丁逸让他干的事就会烂在他的肚子里,不会有其他人知道,丁逸就会很安全。
所以丁逸非常有预见性地早已和赵阿狗签订了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约定,赵阿狗誓死听命于丁逸,如果赵阿狗叛变了,那就烂鸡鸡,死翘翘,丁逸有权雇请黑社会将赵阿狗三刀六洞,上刀山下油锅,切成一千条一万条,剁碎了喂dog,总之丁逸对他采用的任何惩罚赵阿狗都不得有任何怨言。如果赵阿狗违背了保密协议,那就永世不再为人,不入轮回之中,下辈子永世为狗,当然这里的狗是真正的狗而不是让他的名字永世都带个“狗”字这么简单。以上是赵阿狗的义务,当然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他承担了这些义务之后,丁逸也给了他相应的权利。
这些权利,就是经济上的保障了。
丁逸给赵阿狗支付的薪水,要成倍高于市场行情,属于黑社会中的“金领”阶层,赵阿狗只要听命于丁逸,不仅衣食无忧,还可以每月免费去丁逸的“绝对不色情,是真的不是假的哦”夜总会消费五次,并且有足够的积蓄,足以让他安稳地过下半辈子,对黑社会的从业人员来说,这些条款是极有诱惑力的。
赵阿狗在保密协议的约束下,在丁逸给他支付薪水的保障下,忠心耿耿地成了丁逸的手下,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丁逸为他支付了多年的费用,现在需要使用他了,就不知道他能否达到丁总的期望,能否完成丁逸所交付的任务
丁逸将赵阿狗放了进来,让他坐下,问道:“刘勇之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要细细跟我讲个清楚。”
赵阿狗喝了口水,注意,他喝了口水,意思是他喝了一口水,并不是说他喝的是口水,他喝了口水之后,润了润嗓子,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丁逸讲了个清楚。
原来,赵阿狗领了丁逸交付的光荣任务之后,就安排手下日夜监视刘勇的行踪。
根据他们的观察成果,他们发现刘勇似乎魂不守舍,整天五迷三道的,像个行尸走肉,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好像生活毫无意义一样,没有一点点朝气,根本不像是社会主义社会培养出来的四有新人。
他的调查公司门可罗雀,几乎没有一点生意。他公司的员工,有的每天都在公司里喝茶打牌看报纸闲聊上网看艳照门,有的为了出名正关起门来在自拍艳照,准备择日传到网上后再辅以一系列的宣传,搞个大红大紫,从此名利双收,就此告别贫困阶层,还有的因为公司大门前门可罗雀,调查业务生意清淡得麻雀都在门口飞来飞去,他们就支了个网专门捕雀,捕到了拔了毛剥了皮油炸一下卖给人吃,作为副业,赚点零花钱,全然不顾麻雀已经成了国家保护动物的事实,总之做什么事的都有,就是没有一个做正事没一个愿意工作的。整个一个混日子的局面。
刘勇也没有心思管他们,整天唉声叹气愁眉苦脸。
他已经多日没有给员工发工资了,这些员工能到所里上班已是不错了,自己再要求他们遵守劳动纪律,岂不是引火烧身,自找麻烦
刘勇的“捉奸在床”调查公司,在最初的几年发展迅猛,业务成倍增长,刘勇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不亦快哉,很是愉快。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调查行业的领头狗
更新时间:2011324 0:53:52 本章字数:2688
特别是在成功接受并完成了高总的委托,将丁逸送进了监狱大学就读,这一成功案例使刘勇得到了大笔的业务收入,他将这些业务收入除了自己必要的娱乐支出之外,全部投入了事业的发展。
在加上最初几年他还是有一些事业心的,调查行业又处于朝阳产业的地位,所以刘勇越做越大,在调查行业里算得上是一个领头狗了。
因为调查行业协会的标志就是一头猎犬,所以他们的行业领先者不叫“领头羊”,而叫“领头狗”。处于中游的调查公司被称为“中不溜秋狗”,处于下游的被称为“后进狗”。刘勇的公司这几年就是由“领头狗”逐渐变成了“后进狗”。
这是由于他对同行采取了全面对立恶毒攻击的态度,导致树敌太多,口碑不佳,对他的业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再加上他事业发展得太快,又由于刘勇没有好好地研究管理学,总以为粗枝大叶就能管好公司,根本不考虑公司的科学发展观,所以不久他就对自己公司失去了驾驭能力,内控制度的漏洞不久就导致了严重问题,出现了他的利益被手下司徒兵职务侵占的行为。
这种不正之风当然要早日刹住,作为调查公司的惟一股东及最终决策者,刘勇毅然决然将司徒兵送上了法庭,由于证据确凿,司徒兵被判刑三年。刘勇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以儆效尤,杀鸡给猴看。
没想到司徒兵不是一个引颈受戮乖乖被杀的鸡,而是一个不羁的鸡,是一个与现状抗争的鸡,是一个有挑战精神的鸡,是公鸡中的战斗鸡,在命运注定被刘勇杀了给猴看的时候,他反抗了当然他不是在被杀的时候反抗的,而是在被杀了之后反抗的。不过,他能够反抗的条件,是因为他被关押的监狱和丁逸竟然是同一个监狱,这是刘勇在杀鸡儆猴行动中的一大败笔,是他考虑不够周全之处,因此导致司徒兵和丁逸就有了相见的机会,这对刘勇的悲剧人生埋下了一个伏笔。
被刘勇送入监狱的司徒兵自然是不甘示弱,像上文所说的,他是要反抗的,本着“你把我送进监狱我把你送进地狱”的原则,于是找到丁逸要向他和盘托出刘勇是如何陷害他丁逸的。当然,即使丁逸知道自己被刘勇陷害的事实,能否实现司徒兵的最终把刘勇送进地狱的想法,这完全取决于丁逸对刘勇的仇恨程度和丁逸出狱后的能量,但只要把刘勇陷害丁逸这事告诉丁逸,自然就有希望,如果不把这事告诉丁逸,让他永远都蒙在鼓里,或许丁逸就永远没有报复刘勇的机会,刘勇今生都很愉快,高兴地走完这一生,然后再轮回,又高兴地走完他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