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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兴起的可能性较大。若是后者,该考究的是蒋玥趁他不在,来他书房里做什么。

蒋玥是蒋中海的女儿,蒋中海与蒋衍的义父义子关系,这些他都是清楚的。来到他身边工作的人,他都是要先清查其政治背景的,蒋玥不例外,通过了他的审核。

所以,问题还是在于,蒋玥来到他书房偷偷摸摸想做什么。

安装窃听器

他陆老头做事一向光明磊落,不怕。

再说商谈秘事,不会选择在书房里。选择郊外都比这里安全。

手指头,轻轻在身侧的三个抽屉边上摸索,感觉不到物体时,把头低到桌底下,看见了三张很小很小不足引起人注意的白纸屑。他在每次要出远门离开书房前,都会在抽屉开启的门缝里夹一点纸屑,这样一来,如果有人趁他不在时要拉开他不上锁的抽屉,纸屑只要掉下来,足以证明有人趁他不在时动了他的东西。

因为他的勤务兵即使给他搞清洁,都绝不敢私自去拉他的抽屉。所以这个动他东西的人,是谁,可想而知了。

本来简陋的书房里面,他不可能放什么贵重物品。

可对方偷鸡摸狗的是想找他的什么东西

而且找到了吗

值得推敲的问题。

拍了张蔓蔓的出生照片,蒋玥自己都知道难以向神秘人交差。奇怪的是,这神秘人接了她这张照片,却没有对她发出不满。

话说这神秘人够神秘的。让她将手机落在客厅里头出去转一圈。是等她走开后查看她手机里的照片,连个联络的手机号码都不会告诉她。

这人,心思该有多谨慎。

温媛,在租房里,看到杨修拿着手机不知在琢磨什么东西,琢磨了至少两个钟头。

她今天偷偷跑出去外头问过了。有人家,在深夜里打开窗户时,看见一个女军人跟着一个男军人,是从庙里走出到村外。因为是人民解放军同志的问题,村民们再好奇都不敢接着看。

村里有可能穿着军装的女军人,指头都可以数出来。陆家几个在部队里的女眷,比如陆贺栋的老婆。陆家邀请来的部队女宾。然而,不管是陆家自己人,还是女宾,都不大可能穿着军装在村里四处游荡。因为她们是来参加宴席的,没有必要穿军装。

唯一最大的可能性,是陆老头身边工作的女记者。

“你明天真不打算和我一块去参加宴席”杨修忽的放下手机,捉住她脸上出神的一瞬间。

“不了。”温媛翻着膝盖上的书,掩饰。

眼缝微微一夹的杨修,站起来:“如果你明天不去赴宴,最好是乖乖呆在这屋子里哪里都别去。明天,陆家的防务工作肯定会做得更周全。”

“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抬起的眼与他对上,是一双又阴又暗的眼。

“好吧,你好好学习。”他道,进了自己房间。

温媛不动声色地,继续看了一个钟头的教课书。

林佳静没有来,在学校里刻苦学习。她跑到这里来了,但是功课说什么都不能落下,不能输给林佳静。

开宴的当天,今天起注定是个忙碌的日子。蔓蔓起来后,一直就被人忙活着。

怎么叫被人忙活着呢

这要穿衣打扮,光是画个妆,不知就得去掉多少个钟头。

中午小心吃着午餐,都很怕把刚上完的粉给弄掉了。

她本不想上妆的。但是听说当晚有摄像机全程录影留念,在镜头前不化妆的人,是很丑的,光线问题。

到了下午三点钟左右,老公陪她爸去到门口上,迎接接踵而至的宾客。

因为五点,就要开始上第一道凉菜了。

村里老人办这些事都讲究吉时。所谓入乡随俗,陆老头是要在自己老家给孙女接风洗尘,不能例外。

这两天,陆家有意将她雪藏起来的样子,不介绍给人看,大概是想今晚上给众人一个惊喜。

蔓蔓就此在房间里枯坐着等时辰,时而望望镜子里的自己,怎么瞧,都不是倾国倾城能震惊四国的样。

汗一个:陆家人这招千万别适得其反了。

揭露神秘面纱出现的不是美女是丑女,那就

前天一些来先看热闹的大婶,不是说了她是土堆吗

到了时辰,陆欢和姚子宝来接她了。

两个小伙子,都是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浓密的黑发上面涂抹了发油发蜡,相当的帅气。

相比这弟弟的外貌,蔓蔓都能自惭形秽了。

“姐,你真漂亮,好像仙女下凡。”

蔓蔓白眼口上故意抹了蜜糖的弟弟,她很有自知之明的。

说白了,她蔓蔓对当倾国倾城的美女没有兴趣,因为红颜多薄命,当个小清新,多舒服。

可惜今天的宴会她是逃不过被当成猴子在台上耍一回了。

“蔓蔓姐,走吧。”两个小伙子算聪明,担心她临时打退堂鼓,忙领着她出门。

众人刚要启步,门口走来的沉着稳定的脚步声,是君爷。

君爷穿的,则要朴素多了,银灰中山装,似乎偏执地舍弃掉最能体现他特质的黑色,有意地隐去了具备吸引力的地方,领带打了条普普通通的,更别提会在口袋上领子上别什么特别的金饰了。头发只梳整齐了,没有打蜡。

陆家人向来都是很低调的,朴素的,即便是在这样隆重的家宴上。小孩子可以打扮鲜艳,但大人绝对不可以。

蔓蔓是主角不同。

“哥,你怎么来了”陆欢问。

君爷先是什么都没说,默默的专注的目光,是在蔓蔓的全身仔仔细细地打量着。

今晚当众宣布后,她就要正式回归陆家了,要入陆家的祖籍了。

如墨的头发绾的发髻固定在后脑勺上,插了一根应该是他二婶子依从老人家吩咐送的杏花银簪,清而不俗,很是衬她的小脸。

身上所着的旗袍,上回在家中已是见过,是她自己挑的。

脚上她那双布鞋,却是他那善于做手工的三婶子,亲手做工赶出来的,针针线线,都是很扎实,绣的是最喜气最富贵的牡丹花,颜色配着那礼服的白,用的是金线黄底。

手腕间那两个银镯子,是小婶子,取了老爷子给的老家银器,依老爷子吩咐重新打出来的一对儿,算是给孙女的另一见面礼。

如今,她上上下下,都是陆家的东西了,只除了鼻梁上那副丑陋的大眼镜。

“眼镜怎么不摘了呢”

“怕看不见。”

二话不说,伸手便取走了那副丑镜。

她甚是一惊:“你做什么那眼镜我戴了许久的。”

“看不见我和欢儿会牵着你。”

冷声不容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