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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也好,规则也罢,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就要有被尊重的前提。

出人意料的是,“千宝斋”里并没有多少顾客,偌大的店堂,只有稀稀拉拉的十来位顾客在转悠,和门外熙熙攘攘的热闹劲比较而言,尤其显得冷清。

不过这店里的店员似乎对此早已经习惯,并不十分在意。萧凡等四人进门,也没有店员专程迎上前来引导。摆出了一副“爱来来,不爱来拉倒”的架势。

文物古玩生意,毕竟与普通的店铺有区别。不见得你这里门庭若市,就一定赚得多。像“千宝斋”这样的大店铺,真正重视的也是大顾客,而不是“小散户”。老板关系硬,单纯从胭脂社这些盗墓者手里吃进来的东西,再转手出去,就不知道是多少倍的利润了。

一般来说,这样的大店铺,倒也不像小店铺和摊贩那样“宰客”。仅凭着行货的价差,利润就已经相当可观了。

“店大欺客”也就在情理之中。

等苑芊芊在一款银耳饰面前停住脚步的时候,才有店员懒洋洋地上前来,挤出一丝笑容,给苑芊芊打招呼。

这款银耳饰也是搁在玻璃柜台里的,明码标价,九千八百八十元,算是贵重物品了。普通的银饰,绝不可能开出这样的天价来。这款银耳饰,造型别致,花纹古朴,很有韵味。

“拿出来我瞧瞧。”

苑芊芊似乎对这款银耳饰真的来了兴趣,笑嘻嘻地对店员说道。

等店员将银耳饰取出来之后,苑芊芊拿着耳饰左看右看,又歪着脑袋望向辛琳,笑着说道:“辛姐姐,我觉得这款耳饰和你很般配的,要不,戴上试试”

说着,举起银饰对着辛琳不住比划。

敢情她这是为辛琳挑的。

辛琳淡然摇头,说道:“我不戴首饰。”

“别啊,虽然说你是天生丽质,完全不需要别的东西来给你增色。可这首饰还是要戴的,这不是为了你自己,是为了别人。”

苑芊芊顿时大摇其头,满脸不以为然之色。

辛琳不吭声。

苑芊芊的“奇谈怪论”,层出不穷,辛琳从来都不愿意辩驳。真要和苑芊芊斗口,辛琳自认不是对手,还是藏拙比较好。

“姐姐,你想啊,你不挑吃不挑穿不挑住,连首饰都不爱,太好养活了。我跟你说,女孩子太好养活了不是个好事,她不值钱。人家想要给你献个殷勤都没劲头。你说是不是这个理这么些年来,萧一少倒是给你送过什么礼物没有啊”

边说边瞥向萧真人,满脸都是戏谑。

萧真人猝不及防,脸上顿时浮起朱砂之色,非干病酒,不是悲秋,乃是有了三分惭愧之意。

苑芊芊委实说到了点子上,这三年多和辛琳同居一室,他还真的没送过辛琳什么女孩子喜欢的礼物。似乎他俩之间的恋爱和普通男女生之间的恋爱是很不相同的。

“是我自己不喜欢。”

辛琳依旧很简单地解释道,不过看得出来,辛琳原本平静的眼神之中,似乎是起了一丝波澜。

这个问题说大不大,不计较的时候,一点事都没有。但真要说小,却也不小。女孩子的心思,谁能摸得准的呢关键这话就不应该从苑芊芊的嘴里说出来。

苑芊芊却毫不在意萧真人的惭愧,嚷嚷起来:“别啊,姐姐。你自己不喜欢归不喜欢,可你得给人家一个表现的机会是不是萧凡,我跟你说,这银耳饰真不错,价格也不贵,我觉得和辛姐姐挺配的,就看你的表现了。”

听上去,苑芊芊倒是很为人着想的。

“好啊,那就买下来吧。”

当此之时,萧真人也只能含笑答应,尽量装出没事人的样子。

“我不要。”

辛琳仍然冷冷淡淡地答道,扭头望向了别处。

苑芊芊还待再劝,唐萱在一旁拉了拉她的衣襟小祖宗,你这番热情撮合,是不是搞错对象了

你和辛琳,到底算是何种关系啊

搞清楚先

第296章郎总

“好吧好吧,当我没说”

苑芊芊便撅起嘴巴,将银耳饰还了回去。

就刚才,她还真没别的心思,就是觉得这耳饰好看,又是数百年前流传下来的老物件,和辛琳的气质十分般配,一时见猎心喜。

至于要竞争,那也是光明正大地竞争,苑大当家怎可能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

“这位美女,你妹妹说得没错,这耳饰确实和你的气质很般配,要不你试试吧”

不料那位店员却来了劲,笑着劝道。

这店员是个二十几岁的男孩子,长得倒也帅气,看着也挺聪明的,就是没什么眼力价,看不出来苑芊芊和辛琳之间那种微妙的关系。

“得了,收起来吧。”

苑芊芊没好气地说道。

尽管和辛琳打交道的时间不长,苑芊芊却也知道辛琳的性格,说了“不要”,那别人再怎么说都没用。

店员只好将银耳饰收了回去,却又开始热心推销其他物品来。大约他也看出来,这几位的身家,和他们朴素的装扮还是有一定区别的。这银耳饰九千多将近一万的价格,愣是连问都没问一句,似乎觉得这个价格很合理。

一般来说,这样的情形只有两种可能。其一,她们很有钱,压根就不在意这一点;其二,很识货。

类似“千宝斋”这样的大店铺里,多数生意还是跟识货的客人做成的。只要不是碰到那种“万中无一”的傻缺,通常都是公平交易。当然,真有傻缺上门。店家的刀子那也是磨得雪亮,宰起人来毫不客气。能宰多深就是多深,眼皮都不眨一下。

苑芊芊却已经没有了兴致。心不在焉。

说起来,苑芊芊的性格是比较情绪化的,很多年轻女孩都是这样的性格。像辛琳这样沉静如水的女孩子,如今已经极少数了。

便在这个时候,一阵皮鞋敲打仿古青石地砖的脚步声响了起来。

门口光线一暗。

大家循声望去,只见一位板寸头,瘦高个,身穿双排扣白西装,皮鞋铮亮的男子大步走了进来。这位一看就是大老板。嘴里叼着粗大的雪茄,身边男男女女簇拥着七八名跟班。那些跟班也一个个都是西装革履的,只有那名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十足妖娆,挽着雪茄大老板的胳膊,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这位大老板约莫三十多岁,上嘴唇留了一小撮胡子,修剪得非常整齐漂亮。和他的衣着装扮一样,都透出一股无比刻意的精致。不过那大咧咧的神情,还是将他出卖了。

稍有一点社会经验的人,一看雪茄大老板这副略带吊儿郎当的神情。就能猜得到,这位不是暴发户就是富二代,暂时还没有完成“贵族”的转变。

类似这样的人。在华夏国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形成了一个阶层。

新贵阶层。

或者说。暴发户阶层。

这样的现象,总还需要几十年才能消除。或者被社会主流同化。在一些比较容易彰显身份的场所,这类新贵的出现频率是最高的。

很明显,“千宝斋”是个挺合适的地儿。

雪茄大老板的现身,给“千宝斋”带来的变化也很明显,那些原本对客人爱理不理的店员顿时一个个都变得笑脸相迎,不约而同地给雪茄大老板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