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迅捷,隐蔽,还有锋利著称。可是没想到眼前这个匪徒头子竟然避过了。看到大汉左突右闪,少年也不惊慌,火球,风刃交替丢出。大汉每一次虽然都是闪避过了,前进的速度却是缓了下来。
少年知道不能再如此下去了,他的魔法虽快,却是无法对大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而且火球,风刃虽然都是基础的魔法,可是耐不住量多,再这么下去,大汉还没击退,自己的魔力先告罄了。
少年沉吟一番,右手还是不断的丢出火球,风刃以阻止大汉前进。口中咒语默念,左手暗自准备起另一个要稍微高级一些的魔法,希望能够一击奏效。
大汉虽然看起来左右闪避的轻松,可是有苦自知。少年的魔法诡异异常,火球能够转向也就罢了,毕竟是可见的东西。可是风刃不同,风刃肉眼难辨,只能靠着对灵能那轻微的波动进行感知进行闪躲。几番下来,大汉也觉得自己的真气消耗极大,连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他心知再这么下去,自己可能就要被少年耗死,如今看来想要全身而退都不可能了。
大汉将心一横,已经有了定计。看着少年又一波魔法过来,大汉突然加速前冲,刚击散一波火球,又是躲过几道风刃,少年的另一波火球又到,大汉却不停留,运气护住胸前。手刀尽力击散两颗火球,不过其他火球,大汉却是已经来不及躲避了,他也没想去躲,直接用胸口接下了下来。大汉闷哼一声,火球撞击在大汉的胸口上,火花四散,可是大汉早有准备,除了一些灼伤,倒是不阻碍他行动。大汉速度不减已经直向少年冲了过来。
少年一惊,大汉竟然如此悍不畏死。口中咒语念的更快,魔法尚未完成,大汉却已经近在咫尺。“给我退”一声暴喝,一个人影已经闪在少年和大汉之间,也不见其有什么动作,大汉已经倒身飞了出去,甚至比他来时的速度还要快。
那道人影自然是冷眼旁观了许久的季思恩,刚才看到少年神乎其技的魔法,有些好奇。那些匪徒俱不是少年敌手,季思恩这才没有出手。这个大汉虽然也是个练家子,可是在季思恩眼里却是稀松平常,也就没有出手相助。看到少年的魔法跟大汉僵持许久,倒也像是看戏一般赏心悦目。后来,大汉悍不畏死,以受伤为代价冲到少年之前,少年像是惊呆了没有出手防御,季思恩对这神秘的魔法少年有些好感,这才出手,后发先至一击打退了大汉。
那个少年却是大惊,连忙叫道:“快躲开”季思恩闻言,突然感到灵能一阵波动,微微一笑,却是立身不动。少年已经快被吓呆了,自己刚才在大汉冲过来的时候咒语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季思恩突然出现将大汉击飞的时候,他的魔法咒语也已经完成。
大惊之下,少年才惊呼出声让季思恩躲避。没想到季思恩却像是没有听到一般,站在原地不懂。少年心中不忍,他自然已经看出这个出手相助的人,就是中午给自己灵晶的那个少年,不想他受伤,可是魔法跟内劲真气不同,咒语完成之后,即便是施法者也没有办法收回去。少年已经可以预见季思恩被魔法击飞的场景,心中大急却是束手无策。
季思恩感到灵能的波动,不躲不闪,当然不是避不开,而是想要去感受一下少年的魔法威力到底如何。季思恩全身真气急转,双眼精光爆闪,似乎捕捉到了空气被少年的魔法扭曲了一下,然后就感觉到一股股大力撞来,季思恩真气流转已经将这些撞力轻松得卸掉了。就像是被微风拂过,只吹起了他的几缕青丝。
见到此景,少年却是惊呆了。他这个魔法叫风之咆哮,是风属性的一个中阶魔法,风之咆哮就是风像海浪一般一波接着一波去冲击敌人,靠着碧海潮生,后力不断的去冲击眼前的敌人。虽然由于不想伤人,他已经降低了魔法的威力,不过他相信就算是刚才的大汉被正面击中也会被撞得倒飞吐血,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并不强壮的少年,生生受下,却是毫发无损,就像微风拂面那么的惬意。
“你到底是什么人”少年喃喃问道。季思恩微微一笑:“我们今天下午才见过面,这么快就忘记了,我叫季思恩,还未请教法师阁下高姓大名”
少年回过神来,将惊讶按捺下。回以微笑,道:“不敢称高,我叫凯恩斯冯布朗特,只是一个魔法学徒,还称不上法师。季公子,我找了你一下午,没想到却在这遇到你,还救我了一命”
季思恩笑笑,道:“不要叫我公子,我可不是什么豪门子弟。叫我名字就好,如果不介意的话直接叫我思恩也可以,我也叫你的名字凯恩斯如何凯恩斯有些过谦了,就你刚才的表现我想即便是一般中阶的法师也做不到的对了,不知道凯恩斯找我为了何事”季思恩言语真诚,随是寥寥数语就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少年,也就是凯恩斯笑答道:“思恩谬赞了,白日的时候,思恩留下了一颗灵晶。我左思右想,始终觉得受之有愧,这才在大街上寻觅,希望能够再遇上思恩,将其物归原主。可没想到,却在这里再遇到了思恩你正好,如今这颗灵晶也算是完璧归赵了。”
季思恩却是摇头,道:“凯恩斯,既然你我有缘,一日之内竟然偶遇两次,也算是朋友。既然是朋友这颗灵晶就当是朋友间的礼物,还望不要推辞。朋友之间,岂可用这些身外物来比拟的”
凯恩斯闻言,也不再坚持了,道:“既然思恩你这么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说完,也就将灵晶收了回去。
季思恩拊掌笑道:“这才应该,对了,凯恩斯你可找到了居所”既然是朋友,自然要常来常往。
凯恩斯闻言,面色微红:“我还没有找到住处”季思恩自然知道灵郡的行情,在南城这片繁华的地带,最便宜的房间也要一个金币左右。这样说起来说起来食神居的人字房间也算是比较实在,符合南城的平均价格。凯恩斯既然落魄卖艺,自然是舍不得去住酒楼旅馆的。
“这样太好了,既然凯恩斯你没有找到住所,就过来和我一起住如何我那边房间还多,一个人住倒是有些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