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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目光落在画卷上时,耳边,甚至会情不自禁地响起一声高亢而悠长的鸣叫,仿佛下一秒,这匹马就会破纸而出似的。

然而当你仔细去看的时候,却会发现这马画得其实并不像它的肌肉显然更夸张。它的神情也更加的凶悍。

那份刚劲,那份矫捷,那份酣畅淋漓的力量感,让你很难相信这是一匹马,一匹你经常见到的,拉着公共马车招摇过市的杂种畜生。

显然,它不是。

无论四蹄的火焰,还是那燃烧的鬃毛都说明了这一点。“没错就是它”城门官大叫着确认道,但紧接着,他就用更为惊诧的目光望着举着画的老人,“您当时也在场”

之所以会有此一问,是因为这张画,画得太像了,尤其是那种纵横睥睨的气势,就好像亲眼见过一样甚至某些细节,只是惊鸿一瞥的拜恩斯玛特并不敢肯定,但这张画里,居然给补全了。

比如说马头上,那根螺旋刺出的独角。

“不,年轻人。”老学者欠了欠身,彬彬有礼地回答道,“我不在,不过我的知识,给了我一双看穿迷雾的眼睛我不得不说,先生们,这次的情况之糟,甚至还远超我的想象。”

没有人会在这种时候打断他,因为大家都知道,很快,他就会给出答案。果然,老人清了清嗓子,指着手中的图画道:“这是,梦魇兽也许你们在某些古老的文献中,曾经见到过这种恐怖的生物哦,用生物这个词似乎不太准确,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如今,正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关于它的来历,历史上就一直争议不断。有种说法是独角兽受黑暗力量侵蚀而堕落,另一种说法,则是独角兽的尸体,被邪恶的死灵法师复活所致,但不管哪一种,无不透露出一个讯息:那就是它的战力,完全能与成年的独角兽媲美。”

老学者似乎说得太急,说到这里的时候,似乎有些喘息,顿了顿才继续说下去,“而且与传说中,只能被少女骑乘的独角兽一样,能骑上梦魇兽的人也只有一种,那就是”

“死灵”

死灵究竟算不算人,历来都没个准谱,不过此时此刻,也没人有心思去挑老学者的毛病。见气氛有些过于沉重,那一向打圆场的官员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终于没说出口。

虽然那些传说大多虚无缥缈,而且荒谬得可笑。就比如现世最出名的独角兽,驮的便是众神殿的某个大老爷们;因此能骑上梦魇的,也未必就是死灵,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七级的强者啊

道理很简单,那坐骑都已经是七级魔物了,总不至于加上骑士,反而更弱吧

想到曾被一群七级的高手逼近城门,众人后脊梁上俱都见了汗水能被派来调查一位军官的主,军略方面,自然不会一窍不通。在他们看来,对方的意图已经再明显不过了:首先是驱赶民众,趁民众围聚在城门前一片混乱的时候,派高手冲击城门。只要让他们控制了城门,后续的军队就能一拥而入。

计划本身并没有什么新意,甚至可以说是“老土”,毕竟历史上,太多类似的战例了。但能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恰恰说明了它极为有效。

事实上若不是眼前这叫拜恩斯玛特的小官怕死,直接下令城上放箭的话,没准对方都已经成功了。

毕竟再强的高手,也挡不住头上如雨的弩箭攒射,和那种干脆就是发射长矛的守城巨弩吧

虽然射的是空地,但至少表达了某种决心,估计对方就是因为这个,才突然退却的吧“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拜恩斯玛特非但没有过错,反而有功”高帽子官有些失神地想。

当然他这番想法,始作俑者的某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否则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其实在某人的计划中,压根就没有让“死灵骑士”们冲击城门的想法,就算是城上不放箭,他们也绝不会接近城墙的原因很简单:那十来个“死灵骑士”中真正会骑马的,还不到一半。

你想啊,肯抛家舍业出来闯世界的,大部分都是家境不怎么样的苦哈哈,在之后冒险的生涯中,他们的身手得到了锻炼,因此只要是活下来的,基本手头上都有两把刷子;但“骑术”可不一样、要学“骑术”,你得先有马

这就跟咱们这要学车,你首先得有车是一个道理;当然专门学骑术的地方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贵族们娱乐用的。一个连“车”都没有的人,入得起“名车”俱乐部吗

而且这个世界,马蹬都是单边的,只是为了让你方便上马而已。

因此老包挑来挑去,好不容易才凑到了六个当过骑兵的,剩下的选手,仅仅是“骑过”而已。

若不是被绳子捆在马上,单是一根刺枪的重量,就足以让他们身子总往一侧歪了,作战你开什么玩笑

好在从黄金山军营里缴获的战马不多,只有十几匹这对于一个大队的驻军来说,已经算多的了老包矬子里面拔大个,总算是给这十几匹马都安排了骑士。

当然缴获来的马,不可能都是黑的,但老包可以染啊

马,染黑武器盔甲,染黑披风和马鞍上的毡子,一样全部染黑,结果一个个,都整得跟刚从烟囱里爬出来似的。其实他这样做,一开始只是为了保护这些“骑士”毕竟自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但这些人,以后还要留在这边混啊,万一被认出来,以后岂不是连家都回不去了

但是被其中某位“黑哥”的小白牙吓了一跳之后,老包突然又有了新的想法:反正连巫妖都有了,何不再弄出点“死灵骑士”出来耍耍

说干就干

与是马鬃和马尾上,被他涂上了荧光药剂,只不过老包做了点手脚,让光芒变得发红而已,甩动起来,还颇有几分烈焰翻卷的样子。至于四蹄上的火,倒是真火,只不过先用石棉包裹本来他带这玩意出来,是为了让努尔瑞拉训练“电刀客”的,结果在这里先派上了用场,再外面最底下,是一个装满了酒精的囊子。

上过物理实验课的都知道,酒精灯的火焰层次很明显,最里面的“内焰”其实只有六七十度,人体完全能够承受,你甚至可以让酒精在你手上燃烧,就是时间别长了,否则一样会烫伤。

而裹了石棉就不同了,老包亲身感受了一下,发现只是暖烘烘的,一点都不灼人。

唯一的问题,就是酒精的火焰偏蓝,于是老包在酒精中,还加了一把食盐,这下子火焰就变成了橙黄色,也明亮得多了。

据说在电影特技中,那些人在火里滚来滚去的镜头,就是这么拍出来的,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他如此执着地在这里用酒精,而不是像鬃毛处那样用荧光药剂凑合,还真是中了电影的毒。

你想那尼古拉斯凯奇骑着大摩托,一路燃着火上房的镜头多酷啊

可是这一酷,却酷出了问题:要知道马可不是摩托,畏火的天性,哪能说抗拒就抗拒虽然腿上的火只是暖烘烘的,但眼看到自己腿都着了,那还有不惊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