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呼唤的秦煜一个健步就飞身上床,把方淮扑个满怀,还不忘偷个香。
方淮用手推了下,想让他下去:耍什么疯,下去,重死了,快睡觉,明天还要上班呢。
遵命秦煜用手敬个军礼,就掀开被子躺进了方淮的身边。伸手把方淮拉到自己的怀抱里,想抱着他睡。
那知方淮的脸一接触到秦煜温热的胸膛,就像碰着火一样躲开了,想挣扎着脱离这个让他脸红的怀抱。
秦煜以为方淮还在生他刚才的气,用另一只手在方淮背上拍了拍,低下头吻了下方淮的脸:晚安,方淮。
又被占便宜的方淮,既气自己又轻易被轻薄了,又气自己武力值低打不过秦煜,只能受制于人。恨恨地踢了秦煜两脚才消气。
结果是脚也被缠住,方淮只好不甘愿的窝在秦煜的怀里酝酿睡意,模模糊糊睡着前方淮想:其实暖暖的被保护着的感觉也还不赖嘛!
作者有话要说:已修改
☆、同居2
陷入温柔乡的秦煜果不其然的睡过头了,而有赖床习惯的方淮是绝对不会在闹钟响起之前起床的,所以身为总经理有例常早会要开的秦煜和作为普通员工掐点上班的方淮,被闹钟闹醒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秦煜在听到闹钟的第一声,意识就回笼了,虽然睁眼看到陌生的房间有点恍惚,但还是立马清醒过来。而窝在他怀里有起床气的方淮正在受闹钟声的折磨,习惯性的伸手去床头柜上摸索闹钟,准备关掉再睡会儿,摸索半天都没摸到,闹钟声还越来越大,秦煜便起身把烦人的闹钟按掉,顺便看到了时间。
秦煜暗叹自己今天起来晚了,可能来不及做早餐给方淮,又看了眼回笼觉睡得正香的方淮,轻手轻脚的出门去洗漱,今天早会他要演示方案,所以穿着要正式些。洗漱完去卧室换衣服的时候,秦煜看了眼时间,估摸着到方淮起床的时间了,就上床轻轻地的叫醒方淮:小懒猪,起床喽,太阳晒屁股了。
方淮滚个身脱离了秦煜扰人的魔爪,还拉下被子盖住脑袋试图把阻拦他睡觉的魔音隔绝开来。
秦煜第一次看方淮赖床,他觉得很新奇和可爱,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方淮总是一副三好学生的样子,作息规律得像个大人,所以突然看到方淮这么稚气的一面,秦煜觉得很幸福,能发掘到不同生活状态下的方淮,这就是他想要和方淮住在一起的最大原因。他错过了方淮从男孩变成男人的那段时光,秦煜感到很可惜,自己的男孩在自己不在身边的时候默默成长成为一个独立意义的青年。没有分担过他的喜怒哀乐和忧愁烦恼,秦煜觉得自己是愧对于方淮的,所以从在一起他就要亲眼见证方淮从现在到未来的每一步,也希望迈出去的每一步都是有自己牵着他的手勇往前行的。
用手拉下方淮的被子,把人从被窝里给挖出来:起了,再不起就迟到了,想想你的全勤奖。
听到关于全勤奖,方淮终于有点清醒的样子,迷迷糊糊睁开眼,就看见半个衬衫扣子没扣,裸露着胸膛的秦煜正注视着他。他们靠的如此的近,他都能闻到秦煜脸上清爽的剃须水的味道,嗯,这个味道有点熟悉,好像是他常用的那款,想不到秦煜和他的品味一样。
虽然还是不想起,但在同一公司,职位比自己高一级的秦煜面前,方淮心想自己不能给秦煜树立个喜欢赖床迟到的形象。挣脱秦煜的手,掀开被子站起来,伸个懒腰,做了几下广播体操,就准备去洗漱上班。转身看到秦煜还衣衫不整地傻乎乎的坐在床上,便出言提醒道:你还不把扣子扣好,小心着凉。
听到嘱咐的秦煜机械的抬起手扣扣子,原谅他的肢体暂时不听从大脑的指挥,因为现在他的大脑正在消化他刚看到的一幕幕。方淮的睡衣可能是前几年买的,款式是两件式,衣服被浆洗得有点掉色和缩水,穿在身上有点贴身。伸高手的时候上衣下摆上移,露出了一截细细的腰身,随着广播体操动作的变换,下摆似乎像个调皮的小妖精,一会掀起一角勾引他,一会盖住全部嘲笑他。但就算这样他还是看到了方淮的整个腰身,细细的仿佛他一只手就能握住,很少露出的腰肢皮肤很白,不时的扭动,就好像是在秦煜面前上演最性感的钢管舞。
幸亏在得了很多便宜后的秦煜,恋爱狂想症轻微了不少,至少能够凭借自己的意志回归现实里来了,把脑袋中那些撒欢儿的幻想放在一边,秦煜起身把西装外套穿上,去客厅等方淮。
果然不出秦煜的意料,刚把白开水晾凉,方淮就收拾妥当穿着一身休闲服出来,见他笔直的往门口走去,秦煜叫住他:过来,把水喝了。
快迟到了,去公司喝也一样方淮在穿鞋子了。
实在是对方淮没辙,秦煜端着杯子走到方淮面前,递给他:喝吧,也不急这一会儿。
可是好烫方淮看着冒白烟的杯子下意识就觉得很烫。
秦煜将方淮的手拉过来放在杯子上方,让他真切的感受:你看,是不是不烫。
感觉手底下的白烟不是很烫手,方淮才接过杯子喝了一口。
发现方淮打算喝一口就放下,秦煜及时开口:喝完,早起一杯水对身体好。
好吧,没发现你还是个养生达人方淮听话的把一杯水喝完。
被陶嫂念叨的秦煜拿过放在鞋柜上的公文包,换上鞋子就和方淮出门了。
因为睡过头,秦煜紧赶慢赶才好不容易赶上早会,而普通员工方淮因为总经理秦煜有会要赶没法给他中途买早餐的时间,所以到公司的方淮只好溜去公司食堂看看有没有早餐。所幸公司福利好,早餐也有一个窗口供应,只不过是普通的豆浆油条白粥,但有的吃总比饿肚子强,所以尽管方淮不喜欢早餐吃的这么寡淡,但还是自我催眠吃了一碗白粥和一根油条。
吃完慢悠悠的来到部门,刚好9点,能掐点绝对不早到,说的就是方淮这种老油条。尽管他进公司还不到一年,但部门风气学的可是十成十的像。这也不能怪他,他们网安部门一般早上都比较清闲,所以上班时间难免有点松散,但松散归松散,经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但经常迟到是不允许的。毕竟是企业文化制度健全的上市公司,内部员工守则人事部还是会耳提面领培训过好几次,所以也没人敢冒犯权威。
相较于吃饱心安的方淮,秦煜就可怜多了,饿着肚子站在台上演示方案,还要回答相关部门的问题,加上一讨论就容易进入状态,精神高度紧张。等一个早会开完,秦煜已经感觉不到饿了。
回到办公室,看着咖啡台上只有咖啡,秦煜在想为什么自己是个不喜欢囤货的人呢?半点零食面包都没有。算了,少吃一顿应该问题不大,重要的是方淮吃没吃早餐,拿过手机问候一下:方淮,你吃早餐了吗?。
方淮很快就回复过来:嗯,吃了,在食堂吃的,你呢?刚开完会?。
秦煜看方淮吃了就放心了:嗯,刚散会,等会中午一起吃饭。
嗯嗯,好的,
放下手机看了会报表的秦煜,突然想到他和方淮彼此的称呼是不是应该改一下,刚发消息的时候就觉得怪怪的,哪有确认了恋人关系,还彼此称呼全名的,该是时候找个时间落实下这个称呼的问题。
察觉自己的思维又飘散到方淮的事情上去了,秦煜想是不是每个恋爱中的人都是像他这样经常想东想西,时时挂念着另一半的。虽然惦念一个人的感觉很棒,但是真的影响工作效率啊!看着自己从坐下到现在还没看完一份报表的工作进度,秦煜对未来自己的工作能力莫名的有些担忧。
今日事今日毕一直都是他奉行的工作原则,所以面对桌上一摞的文件,秦煜抛去其他杂念,专心工作。
事实证明熟能生巧,有经验的老手一旦专心起来自己都怕,仅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把任务给消灭了。还留有几分钟的时间让他去接方淮,让秘书把审批好的文件分发下去执行,秦煜就出了办公室乐呵呵地去接他的情人共进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