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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1 / 2)

有亏损的、也有能挣点辛苦钱的, 不过真要靠这个发家, 路家算是他们县里的独一份儿。

路家路蕴爸妈忙着做生意,再加上路蕴平日都在学校待着,寒暑假也都要跟着明音补课,不经常回家里住。

倒是有些忽略掉路蕴,也没问过他成绩问题,在他们心里觉得路蕴还跟之前一样,没什么希望考上大学的。

已经在打算要让路蕴跟着熟悉家里种植产业,方便以后继承了。

想着也正好高考考完就是暑假,干脆就让路蕴跟着他爸爸车,出门熟悉下环境。

路蕴听完就不干了,“我要去读大学的啊。”

路蕴妈妈笑吟吟摸了把他的脸,她儿子瘦下来是真还挺好看,尽挑着他们两口子优点长了。

听到他说要去上大学,笑着问他,“就你那成绩还想去念大学,哪个大学要你啊。

儿子,咱们谁跟谁啊,你成绩不好妈也不会嫌弃你,大学念不念的,都行。

你以前不是挺喜欢跟你爸跑车的么,现在咱们家自己生意,也不像是跟别人打工那么累。

你就跟着你爸的车,你两轮换着来,多跑几趟,往后你娶媳妇买房子的钱都能攒好了!”

路蕴冲他妈翻了个白眼儿,“妈,我跟你说真的,我要去念大学。”

他高考前参加的那些艺考都没让父母陪着,藜麦有空的时候藜麦陪着他去,藜麦没空的时候就明音陪他去。

两人都忙的话,就是他自己跑的。

报考的几个学校器乐考试成绩都还不错,按明音的猜想,至少其中有两三所学校,都会愿意给他录取通知书。

而且路蕴的高考成绩也算不错的,差两分上本科线,在走艺术特招生这块,已经能算得上是难得的好成绩。

他跟藜麦抱着招生指南琢磨了两天,终究还是舍不得藜麦,填了个跟藜麦在同一个城市的大学。

学校在南方,离他们这边挺远的,不过气候温和舒适,也挺合适居住生活的。

再说有藜麦陪着,他反正是胆气十足,完全都不带怕的,就在家里鼓足了劲儿,等通知书来。

非得让他那不相信他能考上大学的爸妈看看。

等通知书到的时候,路蕴妈妈都快惊呆了,路蕴收到通知书那学校虽然没全国闻名,可那也是正儿八经的重点大学啊。

她做梦也没想到路蕴能考上那所学校,转过头就抱着路蕴一阵夸,夸完就决定要请客吃饭。

把家里亲朋好友都请到家里来吃饭,晚上就拉着路蕴爸爸在那商量请那些人,要拟定那些菜单。

路蕴爸爸觉得他们家亲戚多,七大姑八大姨什么婶婶叔叔,真要请到家里来也坐不开。

再说他们都忙着呢,也实在做那么多道菜,干脆就定了县里最好的酒店,用来摆宴席。

正巧他们家跟那酒店还有合作,给人家供应蔬菜水果的,商量下留个大厅出来,完全没问题。

请客这天藜麦也跟在,不过路蕴家亲戚他认识的不多,没跟着招呼,就随意找位置坐着。

看着路蕴跟着他爸妈,喜气洋洋的招呼客人,等把亲朋好友都送到桌子上坐着。

路蕴回来他跟前坐下,都感觉累的快喘不过来气儿了,不过还是高兴。

拉着藜麦,笑得满脸灿烂,“麦子,多谢你,真的,若不是你,我就没有今天。

若是没有你在,我连大学的门槛都摸不着,更别说这么好的大学了,我真的该谢谢你。”

藜麦自觉担得起这声谢,笑着看他,“好吧,你的谢意我收下了,不客气。”

“不行,我得跟你喝一杯。”

路蕴兴致上来,抓着藜麦要跟他喝酒,反正他这高考都考完了,再也没人能禁着他。

伸手就去够着桌子上的杯子,拧开桌上白酒瓶盖,给他两杯子里倒满。

端着杯子碰了下,“我先干为敬。”

藜麦摇摇头,也没拦他,他们家人天生酒量都不错,况且也确实高兴。

就看着他把杯子里的酒喝完,自己也端着酒杯抿了口,“好啦,好好坐着等上菜吧。”

菜很快就上来了,不过上菜的时候,发生了点小意外。

他们隔壁那桌子上,服务员往桌子上端菜的时候,不小心碰到椅背,装着炖菜的大碗里溅出来许多汤汁,烫着人。

坐着那人下意识一挥手,整碗菜就被扣到端菜那人手上去,然后滚落到地上,汤勺带着瓷碗哗啦啦的响着,然后一时兵荒马乱。

路蕴急急忙忙走过去查看情况,“三姨,你没事吧,烫到了么。”

又去看被波及到的服务员,“你……沈萃?”

他有些惊讶,“你怎么在这里。”

大夏天的,刚出锅的热汤,就那么浇到手上,差点没把她手上的皮烫掉,沈萃难受的拧紧眉。

她垂着头,让她觉得更难受的却不是手上的伤,而是路蕴考上重点大学的这个事实。

自从她跟路蕴闹崩之后,虽然她在家里求到她爸爸同意她继续上学,可因为她怀孕流产的事儿,学校里老师同学都有些排挤她。

虽然事情当时没被宣扬的太开,可学校的人也都隐隐约约听到些流言,太多人针对她。

成绩自然是一落千丈,高考成绩也仅仅够的上专科线,她爸爸说什么也不让她去念大学。

找了关系把她弄到酒店里工作,结果就听到路蕴考上重点大学的事儿,心里就跟被毒虫叮咬般。

疼痛酸痒,五味成杂。

连抬起头看路蕴的勇气都没有。

路蕴看着她,心情也很复杂,毕竟他曾经那么喜欢她,觉得她简直是自己心目中的女神。

可现在他们的位置就像是翻了个面,旁边三姨还在嚷嚷着,“是她先拿汤泼我的!她就是故意的,没想到小小年纪,就这么态度恶劣!”

其实她并没被烫的太厉害,就隔着袖子溅了一点,路蕴看了眼沈萃手腕上的红肿,“你先去处理伤口吧。”

说完也不再看她,转去安慰他三姨,等把人安抚好了,才回去跟藜麦坐着,又端起酒杯喝了口。

笑了声,“真没想到,我们会是这样的结局。”

藜麦靠着椅背,敲了敲自己跟前的杯子,“舍不得了?”

路蕴笑着,眼里闪过几分惆怅,几分迷茫,“怎么可能,只是觉得,这两年咱们的变化,也实在太多了些。

换做以前,我都不敢想象,我能过得这么好,家里生意越做越好,我自己能考上好大学。

有自己的追求和目标,仔细想象,简直就像神仙日子,又像是在做梦。

就生怕哪天突然梦醒了,我还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在学校里过日子的渣渣。”

藜麦摇摇头,“现实也好,做梦也好,你经历过的总不会变,你学到的东西,总不会变。

你为了变成现在这样,经受住的那些磨炼,也总不会变,就算是哪天你突然醒来。

发现这只是个梦,你也能,向着这个梦里的你努力,所以,有什么好怕的。”

路蕴转过弯来,拍了下他的肩膀,“麦子,你说的真好!”

藜麦在酒店吃完饭,秦封早问过他结束的时间,开着车在酒店门口等他。

闻到他身上浅淡酒的味道,知道他喝了酒,把车上放着的玫瑰红茶递给他,“先吃了东西才喝的酒吧,胃难受么。”

红茶里加了碎冰,不过量不多,比常温偏低,藜麦拿到手里,笑着摇摇头,“挺好的,不难受,你忙完了?”

藜麦决定了要去读酿酒专业,学校选的南方沿海,也有秦封想把公司总部设置到那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