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蛋生气的样子就像喷发的气炉。我冷笑着活动手指,“你老爹没告诉过你,惹谁都不要惹亡命之徒?既然你们的元帅要见我,就给出应有的诚意,我可不是你们这些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走狗。”
我的话让他整张脸扭成一团,就跟不小心咬了一口酸柠檬似的。良久,傻蛋恨恨地揉了揉面颊,尽可能用很有素质的语调说,“加上镣铐不是羞辱你们的人格,而是因为有囚犯袭击元帅的先例,我们不得不多加防范。”
我冷笑,“那你们更不必防范了。若是我想那位元帅死,还真不差这一刻。”
傻蛋用那双傻狗似的眼睛紧盯着我,仿佛我打个喷嚏他都得惊吓地吠个两声。一路上他的锋芒扎着我的后背,我走过简朴狭长的回廊,推开沉重的橡木门,一股清淡的檀香立即扑面而来。
傻蛋从我身后走出,将门带上,轻碰靴跟,“元帅,人带到了。”
那个面向落地窗的人影就像一团静默的水泥堆。我吹着口哨左右四顾,在左侧的墙壁上看见了一副油画。画中是一家四口,男人神情倨傲,手握金色权杖,头戴镶有红蓝宝石和珍珠的皇冠,身穿熨烫金线的深红色丝绸礼服,雪白的长裤下套着一双漆黑的牛皮靴。女人优雅端庄地注视着前方,杏仁色的卷发编成发辫,厚重繁复的蕾丝长裙就像深秋的金盏花。
在男人身侧,一个英挺的小男孩目光炯炯地扬起面庞。而在女人怀中,一个蓝眼睛的婴孩吮着手指,胖乎乎的小脸上笑出两只梨涡。这幅画是如此地和谐美好,仿佛画中的一家人是世上最幸福的家庭,没什么可以将他们拆散。
我他妈想吐。
“莱蒙·骨刺。”
半晌,窗边那摊水泥终于发声了。我漫不经心地把玩着粗糙的手指,“如假包换。”
传说中的巴克豪斯元帅背对着我们摆了摆手,傻蛋郑重地并了一下脚跟,悄悄走出去了。
一时间屋内只剩我们二人。元帅站起身,瘦削的身体就像一根被风吹歪的路标牌。我眯起眼,想确定眼前的老人就是在我的记忆中自带荣耀之光的英雄。看来时光之刃比我的斫骨刀还要无情,他脸上曾经诉说着荣膺的沟壑就像被牛吭哧犁过的破田烂地,鹰隼般锐利的眼眸也变得像个滚满泥球的水洼。万疆帝国灭亡后的四年仿佛被轮转的昼夜拉长为四十年,时间的长河轻而易举地就将河床上的石块冲刷得面目全非。
此时,这位元帅用浑浊的眼睛看向我,苍老的声音认真严肃地说道,“我看到了你在混斗中的表现。老实说,虽然离经叛道,但却有着我欣赏的一部分品质,而我认为那是目前冬霆军所缺乏的。”
“请坐吧。”
我大步走到桌边,翘腿坐在软椅上,惬意地吹了声口哨,“这就是我喜欢直接和头头交涉的原因。越往上走牛鬼蛇神和乌烟瘴气越少,领头者总是比手下的杂鱼懂事得多。”
他凝注着我,动作迟缓地坐到桌子另一侧,就像只折翼的鹰。他的目光不像他的傻蛋儿子充满了鲜明的警惕和不满,而是一种刚柔并济的威严,只属于由阅历沉积出的沧桑和肃穆。
元帅道,“在每一位被流放到兀鹫城的囚犯通过军团的考验,我问的第一个问题,都是‘你为什么要参加混斗’……但对于你,我想我没必要多此一举。”
他从抽屉里抽出两张画像,平静地注视着我,“这两个人,你认得吧。”
我笑着耸了耸肩膀,“我杀的人太多了,何况这两头猪也没特别到哪里去嘛。”
“那我就告诉你他们有多特别。”巴克豪斯元帅说着,指着左边画像的长发男人道,“格森·伦瑟尔,万疆帝国的礼仪大臣,后又被迟暮帝国授封伯爵之位。而右边的,是黑德·范文特子爵,弑君者艾略特的侄子,嫡系家族的长子。”
他停顿了一下,仿佛为了让我听得更清,“据可靠的消息来源,在灰霾山庄和花牌镇,这两人都死于你手下。”
我冷笑,“你是来兴师问罪的?”
这位元帅发出一声让我捉摸不透的笑,说道,“年轻人,收一收你的锋芒吧。我不是在责问,只是想知道——你杀他们二人的原因。”
我耸耸肩,“要是杀每个人之前都要想一想原因,我他妈怕不是要被累死。”
“既然你不愿想,那我就替你想一想。”元帅淡淡地笑了笑,眼底的浑浊仿佛一瞬间被刺眼的光芒驱散殆尽。
“前者,你想复仇;后者,你想挑衅。”
这简明扼要的一句话令我晃动的小腿停在半空。我眯起眼,重新打量了一下眼前这只折翼的苍鹰。巴克豪斯元帅一定留意到了我的每一分变化,因为他的目光中不再流露着那种沉积岩般的镇静,而是熔浆滚落般的希冀。
“在花牌镇事件后,我收到了小公主洋桃的信。”元帅将一只信封递给我,道,“这封是写给你的,她希望你能过目。”
我接过信,看也没看直接撕了个粉碎,道,“想说什么就直截了当地说吧,元帅。”
苍老的元帅道,“我想看看你的右肩,可以么?”
我定定地盯了他一阵,剥下肩头的衣物,呲牙冷笑,“发现珍贵的藏宝图了么?”
巴克豪斯元帅缓缓地望着我的右肩,不一会儿,垂下了头,这是我从进门前头一次看见他如此沮丧的神情。
“不可能……不可能……”他低喃道,“那里该有一块星星状的胎记……”
我整理好衣物,重新翘起腿,“看你倒是挺失望的,元帅。”
呵,星星状的胎记,他不说我还真想不起来。那块胎记有些特别,在皮肤上透着淡淡的粉色,爱戎那个狼心狗肺的变态曾在我的呜咽声中舔过它。但那是被送给恶龙以前的事了。在恶龙满是毒涎的嘴里滚过后,我的皮一丝不剩地烧焦脱落,那块傻了吧唧的胎记能幸存才怪了。
“如果你不是他……”元帅撑着额头,自言自语般小声嘟囔道,“为什么……和那个孩子如此相似?”
“谁?”我似笑非笑道,“莱蒙·索尔?”
他猛地抬起头,仿佛被这个名字当头打了一拳。我狞笑着弯起嘴角,双手撑上桌子,靠近这位元帅的脸,“但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元帅,那个软弱的傻狍子死掉了!被你们亲手送入了坟墓,身为冬霆军的元帅,你该不会不记得了吧?!”
“不!”这个老家伙突然激动起来,腾地站起身,因为用力过猛地嘶嘶喘气,“我——我——当年,我带领着冬霆军出征,讨伐恶龙,为的就是保护王子们的安危。本来我们已经决定即使拼了性命也要使帝国脱离恶龙的魔爪……但谁能想到艾略特的军队……”
我掏了掏耳朵,“关于这种痛心疾首的屁话我已经听得够多了,你们还是去骗善良的傻子吧。只要没有结果,我他妈才不在乎中间是不是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悲壮经历。我所知的事实是,废物一般的冬霆军从恶龙居住的魂烬之巅撤退,王子莱蒙·索尔代替爱戎·索尔,作为万疆帝国交换和平的筹码,送饭一样被送到了龙的巢穴。而通过牺牲王子长舒一口气的帝国,正酣歌载舞地庆贺和平,北境由艾略特率领的莫哥尔族大军就浩荡南下,疯狂扫荡这片据说永盛不衰的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