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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1 / 2)

覆盖在兀鹫城冻土之上的积雪初融,飞溅的泥点沾满我的衣角。我穿过两条短街,绕过一只小仓库,与高耸灰暗的“盒子楼”擦肩而过。盒子楼四方端正,墙壁上抠出的一只只方格窗户,在夜色掩映下就像一只只恻然凄厉的眼眸。烛光将人们模糊的身影映在打褶的旧帘子上,犹如幢幢鬼影。

我跃过一只木栅栏,想抄近路走到菲琳的家,却听到街对面有吵嚷声,在寂静的下城夜晚中尤为刺耳。我看见一队停驻的官兵和马匹,几个魁梧壮实的男子穿着棉衣和灰色披风,漆黑的高筒靴被擦得锃亮。我认出他们是下城区的征税官,正围在一户人家前吵闹不休。

一个年龄稍长的税官懒洋洋地发号施令,“这是这条街最后一家了,收完我们就回去!”

“是,长官。”

屋内响起叮叮咣咣的翻找声,我听见陶盘跌在地上粉碎的刺响。妇人哀求的声音夹在男人严厉的喊声中,嘶哑畏惧地说,“唉哟,各位大人!我不是不想交税,是家里真的没东西可交啦。求您们大发慈悲,饶过我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妇人吧!我还有肺疾哩,每日都需要药汤养着才能活到现在,家里真的什么也没有啦……”

说着,妇人吭吭咳嗽起来,扯着一个官员的衣袖,边摇头边苦苦哀求。这时,另一人从屋里走出来,举着一袋钱币,大呼小叫地说,“长官!您看我们在这个屋子里发现了什么?!”

妇人惊恐地朝门边望去,瞧见那只钱袋时惊呼一声,朝那名征税官飞扑过去,没想到被狠厉一推,直接撞到了一侧的墙壁上,发出一声哀叫。

“一百九十多块索尔币!”

那些征税官活像见了鬼似的,眼里迸出两道精光,抓了一把金灿灿的钱币,让它们从掌心滑落,发出金币独有的清脆悦耳的碰击声。一名税官揪起妇人的头发,将钱袋在她面前晃了晃,逼问道,“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你一个下城区的病老婆子,怎么有这么多钱?!”

妇人鼻孔里淌着血,她涣散的瞳孔跟着钱袋晃动,良久想起什么似的,猛抓住税官的手臂道,“对了,大人!您认不认识一个叫罗的小伙子?!他该是某个贵族少爷的身边人,被带去王城啦,我是他的妈妈!这钱就是那个贵族少爷给我的!”

那几个征税官先是一愣,随即将头凑在一起嘀咕。妇人缩着身子,惶恐站在一侧。好半天,一名税官扬起下巴,“什么‘罗’?据我们所知,王城的大人物,包括他们身边的亲属家眷,甚至仆役,都没有这么一个叫‘罗’的人!”

另一名税官尖酸地说,“这疯婆子怕不是想攀贵族的关系想疯了!”

妇人瞪大眼睛,抓着一个税官的披风,哆嗦着身体嚷道,“不,各位大人,我说的都是真的!把我儿子买走的是个红头发的小少爷,大概十五六岁。我儿子双眼瞎了,应该很好辨认——”

“去你的,你个疯婆子再乱编一句试试!王城里根本没有红发的少爷,更别提一个瞎眼的贱种了!”税官扬手给了妇人一巴掌,将她扇倒在地。妇人头发蓬乱,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大人们……不瞒您们说,听说财务阁在征召税官……我……我的小儿子昨天就去王城参加竞选了,他是个机灵的孩子,说不定将来还是你们中的一员。看……看在上帝的份上上,求您们了……”

那些税官面面相觑,爆发出一阵大笑,“哟,这疯老婆子的小子竟然也去竞选税官啦!好啊,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吧,到时候我们一定让这小子见识一下财务阁的‘规矩’!”

“听见没,老婆子,你的小儿子叫什么名字?说啊!哈哈哈!”

妇人气苦地看向那些人,浑身颤抖地吞咽一下,任那些税官辱骂也不发一言。那些人又在屋内搜寻了一遍,只找到一些药材,米缸里的存货也所剩无几。他们笑嘻嘻地掂了掂钱袋,似乎感到心满意足,踢了妇人一脚就走了。

妇人眼中的光芒随那只钱袋的离去逐渐消弭,瞳孔深处充满了凄苦的酸汁。好半天,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仿佛死了一般。待嘈杂声彻底消失,她才颤巍巍地爬起来,走到屋子里去了。

她是我的养母,把我卖了两次的养母。

我沉默地站在不远处的阴影里,看那间小房屋的烛光熄灭,陷入一片幽凉的寂静。我走到附近的面包房,买了一只大圆面包,夹在臂弯里,又回到了屋前。我将亡灵态的躯体从屋外栅栏的缝隙挤进去,将面包悄悄系在她的房门前,然后就像从未来过那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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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提前打招呼,直接敲响了菲琳的房门。她看见我,没有吃惊也没有不满,只是淡笑着说,“进来吧,罗。”

我想说“谢谢你”,可又觉得这样似乎太过生分。一时间我找不到合适的措辞,干巴巴地跟她进了屋子,我们两个谁也没有说话,气氛冰冷而紧张,更让我找不到话可说了。

菲琳将一块木炭扔进火炉里,凑在炉边烤火。我绞尽脑汁想如何将话题引出来,她却先一步开口了,说,“那天的红发男孩,也就是当今的国王陛下,是你的主人吧,罗。”

我一惊,道,“这——菲琳,你……”

她道,“你不必慌张,我不会说出去的。其实很好猜,普通人不会宁可损伤灵魂也要召唤亡灵。索尔国王身负灭国之恨,他这样做并不奇怪。我倒还该感谢你,没把我揍了他的事告诉酒醒的国王。”

菲琳笑了起来,我只能苦笑。我也是最近才听乞乞柯夫说,莱蒙很少饮酒,一旦喝醉便猪狗不如。老人说那晚莱蒙对我的所作所为还算是珍视我的结果,让我一度心情复杂。

菲琳笑着笑着,突然收声道,“你爱他吧。身为一个亡灵,你爱上了你的主人。”

上帝啊。我本想放松地和她聊天,却发现根本接不上她的话。我怔在椅子上,菲琳道,“你的脸变红了,罗。”

“我……我……莱蒙他……”我下意识捂住自己的脸,深吸一口气道,“他……他弹得里拉琴很好听,偶尔也很温柔,我……”

菲琳好似听到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般嗤笑道,“温柔?”

上帝啊,我好像越说越糟糕了。我支支吾吾地说,“是的……我……我爱他,菲琳。”

“作为一个被他攥在手心里的亡灵吗?”

“……不仅是这样。我承认最初我对他,重生的感激要胜于情感的杂念,直到……”

直到走入花牌镇,在那个宁静温柔的夜晚,我站在窗边,听到他在屋顶拨弄七弦琴,吟唱诗乐那一刻。那旋律悦耳悠扬,那歌声醇郁动听。那一刻我嫉妒天上的银月星辰,想着为何它们拥有如此纯粹的心声。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他心底的爱,可能是为了那夜柔美的月光,可能是为了坐在他身旁的洋桃公主。他的爱就像一丛夹在石缝中生长的幼苗,头一次探出坚硬的岩体,碰触到了阳光和希望,宛如一场可歌可泣的幻梦。

尽管莱蒙之后总会将那细嫩的幼芽连根拔掉,然后一把烧光。

我低声道,“很多人看不到他内心柔软的一面,但我为此依恋着迷……或许在他人眼里他是个冷血无情的恶人,但我愿意相信他只是被痛苦和执念折磨得太久太深,更愿意相信他终有一天会值得所有的美好……”

“好吧,别说了,罗。我相信你是真爱他了,爱到被蒙蔽了双眼。”菲琳盯着闪烁的火苗,冷冷道,“我没有你那么了解他,不知道他过去发生了什么,我也没兴趣。但我知道,他冷酷暴躁,绝非一个仁慈宽厚的国王,对我们——人民的关心也不会比篱笆里的猪羊更多了。他视人命为草芥,把他人珍视的碾碎踩烂,仅凭这一点,我不相信他心里有爱,起码是对他人、对世界的爱。他杀人就罢了,还利用你,逼迫你屠戮人命。”

我沉声道,“他曾是王子,万疆帝国王位的正统继承人。如今他在兀鹫城登基,弑君者肯定会有所动作。我曾是万疆帝国的子民,即使成为亡灵,我也该效忠万疆帝国的国王,这同样是为了我的国家。”

菲琳淡淡道,“亡灵根本不会考虑他们属于哪个国家,站在哪个立场,那是人类才会考虑的事。亡灵跟世界的联系早已断绝,让二者再度连接的便是所谓‘主人’。你只是为了国王一人而已。只是现在有一个更合适的身份,‘万疆帝国的子民’,为你的决定提供了一个似乎很正义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