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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 2)

即美观又可以清新空气。

宝儿好奇地上去嗅了嗅绿色的枝叶,没闻出什么,又不感兴趣地走开了。

赵研换床单被罩洗衣服,打扫房间,三四十分钟搞定。

做完活,他关好露台的门和客厅窗户,开着空调的室内很快重新暖起来。

赵研临走坐在沙发上撸了会宝儿,他昨天晚上看书到很晚,只睡了几个小时,室内温度宜人,一不留神他就睡了过去,耳朵里还塞着耳机,mp3在循环播放着英文。

不知睡了多久,一觉醒来,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听到耳朵里的英文,反应了半天才意识到自己在哪里。

宝儿窝在他的肚子上还在睡。

赵研赶紧起来,围好围巾,走出房子。

睡了一个多小时,外面雪似乎小了些,但寒冷依旧。

……

晚上坐在床上看书容易犯困,赵研从君悦饭店洗盘子回来还是去了图书馆,快考试了,图书馆通宵自习室人很多。

他下意识地来到上次的那间自习室,看到他上次的那个座位上没有人,他就过去坐了。

人是习惯性的动物,赵研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念旧的人。

自习室有暖气,坐久了也不觉得冷。

拿出林方清给他的英语笔记仔细地看,腐书网的林方清字写得很好,笔记上都是考试会考到的重点,对赵研这种临时抱佛脚的人来说很有用。

教室里人不少,不是特别安静,但也不会很吵,大家说话都是压低声音小声说,没有人会在学习氛围这么好的自习室里大声喧哗。

赵研很快进入状态,全神贯注地学习。

不知过了多久,前排传出椅子的响动,赵研抬头看过去,看到颜城和刘国华坐在了他的前面。

他很意外,但想一想,又感觉在情理之中,就像他自己会坐到上次的这个座位上一样。

果然,人都是习惯性的动物。

颜城穿着件米白色羽绒服,他上次在这个座位上时穿的也是这件,赵研上次亲手洗了这件衣服。

颜城和刘国华在前排开始低声说话,赵研看着英语书开始走神,距离近,即便前面两人压低了声音,他还是能听清两人说的话。

两人在讨论寒假去哪里旅游,赵研听到他们提到了一个他很熟悉的地名,凤桥山。

凤桥山就在西北,和他家在同一个市里,他上高一时才开发出来的旅游景点。因为挺近,从他们县坐班车三四个小时就能到,所以他去过。山上建了些古色古香的古建筑,又在山体的另一边做了个很大的滑雪场,赵研印象最深刻的是凤桥山上长长的玻璃索桥,当年他带着他妹去的,他妹一直不敢过。

到后来,2023年的时候凤桥山已经很有名,每年冬天都能吸引数以十万计的游客,给他们这个贫困市带来了很可观的经济收入,提高了人均GDP。

09年的时候,这里还不是很有名,当地政府为了解决贫困市的贫困问题,斥资兴建了凤桥山旅游景点,景点竣工对外开放才没几年。

赵研正对着书本神游天外,感觉有个人坐在了他身边,赵研看过去,看到是林方清。

林方清坐下来,指了指门口方向低声说:“我刚才从门外经过,看背影像你,没想到还真是你,”然后看着赵研桌面上摊开的英语书和英语笔记,说:“怎么样?有没有看不懂的地方?我刚好有时间可以给你讲讲。”

赵研疑惑地看着林方清,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和班长的关系这么好了。

“你别误会,我只是比较习惯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林方清看着赵研疑惑的眼神说道。

还真有几个不明白的地方,赵研指出来请教林方清,林方清很仔细地给他解答。

前面的颜城正在和刘国华讨论旅游的事,说着说着,他发现刘国华的眼睛时不时就往后面瞟一眼,还是那种不怎么友善的眼神。

后知后觉的颜城顺着刘国华的目光看向后面,他一眼就认出了赵研,因为他一眼就看到了赵研的嘴唇上,自习室里暖气很足,赵研的嘴唇红艳水润。

他和他身边的男生靠得很近。

刘国华见颜城注意到了赵研,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音量说:“咱们先来的还是他先来的,别是跟着你来的吧?”

颜城:“他先来的,我刚才坐下时就暼到后面有个穿黑棉衣的男生坐在那里,所以你不要总是带着主观色彩看人。”

然后两人继续之前的话题,只不过,这次很奇怪,颜城莫名觉得后面的说话声似乎突然变大了,他的思绪老是被打断,以至于他能听清后面两人在说什么,却有些听不清刘国华在说什么。

颜城皱着眉头转身敲了敲后排的桌子,“同学,能不能小声点,你们影响到别人了。”

林方清:“你们不是也在说话?”

颜城又敲了下隔了条过道的一个女生的桌子,“同学,你说我们说话的声音大,还是他们的声音大?”

女生猛然间被颜大校草点名问话,有点激动,可是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她不知道颜校草想要什么答案。

女生眼神带着迷茫。

颜城:“你说是不是他们说话的声音更大?”

女生点头如捣蒜:“是是,学长你说的对。”

颜城看向林方清:“看吧,旁观者的观点是公正的。”

林方清:“你想怎么样?”

颜城:“咱们都别在自习室说话了,就这样。”

林方清对赵研说改天再给他解答问题,然后就走了。

颜城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这个人很碍眼。

赵研有点懵,他并不觉得他和林方清说话的声音比颜城和刘国华的更大。

第21章

前面两个人不说话了,赵研继续看书,没过多久,刘国华就走了。

随着凌晨的到来,自习室的人越来越少,外面铺天盖地的黑暗里风雪凄厉,被白炽灯照亮的室内一点也不冷。

12点多了,赵研合上书,把书装进包里准备走,抬头看到颜城还在。

就在他站起来,椅子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不和谐的声响时,颜城突然转过身来说:“同学,你英语要是有不懂的地方,我可以给你讲解,我高中时在法国待过一年,英语很好,而且,我英语六级也过了。”

赵研站着,颜城坐着微仰头,从他这个角度,可以看到颜城额前黑亮柔软的头发,清亮的大眼睛被额前的一绺头发遮住了眼角,眼里闪着真诚的光芒。

让赵研忍不住感叹年轻真好,就像他家屋后苍翠的大山被早晨的阳光照亮时给人的感觉一样,他忘记了他此刻其实也才18岁。

赵研别开视线,岔开话题,他不想让颜城认为他学习不好,认为他哪哪都不好,“在法国不是应该说法语吗?”

颜城:“是说法语,但这不影响我英语其实也挺好的。”

赵研继续把书往包里装,说:“已经很晚了,你还不走吗?睡太晚对身体不好。”

颜城看着赵研正在装书的手,赵研皮肤很白,紫红色的冻疮在明亮的光线下很显眼,“你的烫伤怎么还没好,我给你的烫伤膏你没有用吗?”

赵研顺着颜城的目光看到自己左手小拇指上的冻疮,“这不是烫伤,这是冻疮。”

闻言,颜城惊奇的目光从冻疮上移到赵研脸上,看到赵研笃定的眼神,再从赵研脸上移到冻疮上,“那我改天送你一个冻疮膏。”

想了想又说:“不是,我知道冻疮的,但冻疮不是应该像天花病毒一样早就绝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