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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为边防重地,驻军众多,军队“四五十万之人,坐而仰食”。仁宗朝程琳上疏说,陕西岁赋收入,仅相当于本地屯军所费的十分之五,不足的部分都需要京师从其他地方调运。“自西边用兵,军需绢多出益、利、梓三路,岁增扎输之数,兵罢,其费乃减”。

这是什么概念未央若是养五百部曲,每年需要花费最少两万五千贯。

但是行军作战,五百部曲显然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效用士了,效用士的来源,包括富豪、官宦子弟、门客、文人等等,自从仁宗开始,就准许有志报国之人投军,这些人没有固定的编制,也不用在军营之中听用,只是定期去军营报道,每逢战事,随军出征就可以了。要想应征效用,必须有足够的本事,光是射箭一项,就要求做到步射一石一斗弓,骑射九斗弓。这还不算,从军要准备盔甲,兵器,要养战马,朝廷虽然会发一些粮饷,但是比起开销来,实在是九牛一毛。

简单来说,你要是想要出兵作战,最少需要三千人的部队,才算是合格的不对,五百部曲自然是值得信任的,效用士却不见得值得信任,你若是发的钱粮不够,人家都懒得理会你。

所以如果要养一直三千人的部队,每年至少需要十五万贯,这还是基本花费,不算打完仗之后的赏赐,还有后勤保障。

三千人的部队,至少也要有一千人提供后勤保障,不然孤军深入,简直比找死死的还快,除非你就地而食,虽然节省了后勤,但是却更加危险,因为你不知道,什么东西能吃,什么水能喝,会不会有人下毒,会不会水土不服,这都是问题。

而且未央所想的兵器,那更是大头,非百万贯不能成型。

你若是步兵,对付辽国西夏的骑兵没有胜算,你若是骑兵,光是马匹的问题,都能活活折腾死你,因为养一匹战马,比养三个士兵费钱,而且骑兵至少也做到一人双马,甚至一人三马,才能称作为骑兵。

未央顿时就头疼了起来,这尼玛不容易啊,每年没有个百万贯的收入,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啊。

一旁的贾章看未央愁眉苦脸的样子,便安慰道:“也不是这么说,咱们登州贫困,军费倒是用不了那么多,冶铁的事,我与滕大人可以奏请圣人同意,二郎若是能冶炼出精铁,也算是一项财源,这就节省了一些。

还有就是马匹的问题了,咱们大宋自从失了河套,便没了马场,这倒是问题,大宋无良马,否则区区西夏,如何敢捋大宋虎威

所以这其中的事情,还需要慢慢来,弄个三五年,总会弄出一支合格的军队的。”

王凯也叹息道:“非是我大宋无良将猛士,实在是步兵对骑兵,劣势太过明显,骑兵来去如风,机动性太强,非是步兵所能比拟,二郎若是真的想建立一支骑兵,这马匹的问题,却是是最大的问题。”

第53章 马与人

世界上最好的战马在哪里未央苦苦思索,终于想到了几个优良品种的战马。

阿拉伯马、纯血马、腓特烈斯堡马、奥尔洛夫马、汗血宝马、弗里斯兰马等等。

不过未央最后把战马的目标定在了阿拉伯马与弗里斯兰马上面,因为这两种马,最是适合站场。

弗里斯兰马是欧洲原始森林马的后裔,后被人类驯化,弗里斯兰马曾经作为德国和弗里斯兰的全能战神,载着骑士们奋勇杀敌。在历史上也是扮演了重要角色。弗里斯马具有独特的外表,弗里斯马颈部长且呈弓形、宽胸、尻略重,头、耳相对小,有着繁茂的鬣毛和超长的尾毛。马匹身体结实、富于肌肉,后躯强大倾斜,低尾础,四肢相对短而强壮。弗里斯兰马还有优秀运动天赋和自我驾驭力。并忠实、聪明、勤奋、通人性、易调教、动作敏捷、平衡、准确、纯熟令人目不暇给。

弗里斯马的平均体高为160米,其体高的变动范围是147米至173米,甚至有18米以上的,简直就是洪荒巨兽。而且弗里斯马乐于工作、活泼且精力充沛,整体外貌强大有力,骨骼结构发育良好,可以说是战马的不二之选。

阿拉伯马不如弗里斯兰马高大,但是也有15米左右,而且头小清秀,眼大光明,颈直、额宽、鬐甲高,背腰短而有力,骨细质坚,四肢细、腱部发达,呈干燥体质,被毛柔软如丝,繁殖力强,寿命长。阿拉伯马耐力极强,它们性情和蔼、聪颖及乐意讨好,它们同时也俱有高度精神力与警觉性,适合用于袭击和战争,由于这种复合了自发与敏感的特性。

战马对别人来说或许很难,但是对于未央来说,却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不过是多出去几趟的事情,对他来说,最难得还是兵器与兵员,这两件事若是做不好,他就算是有再多的马又有什么用呢

“诸位,马匹的问题我能解决,冶铁的问题,还请滕大人与贾大人费心,至于兵员的问题,这是最重要的问题。

我不缺钱,不缺马,最缺的就是人,还请诸位给我支个招。”

未央把自己的困难娓娓道来,想让众人帮他解决。

众人闻言陷入了思索之中,他们没有关心钱的问题,玻璃一旦开始销售,区区钱财,那还不是滚滚而来,至于马的问题,他们也没有问,毕竟这是人家的隐私,未央展现的神奇之处多了一些,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至于人几人都表示爱莫能助。

登州虽然人口不少,但是常年贫困,绝不是出强兵的地方,若说强兵,还是大名府那边还有蜀中,登州的兵员素质,实在是不高,不像河北大名府那边,强兵云集,乃是大宋强兵的产地。

未央的眼光,再次投入了沙门岛上,沙门岛上虽然都是重犯,但是重犯有重犯的好处,最起码武力值不会低,这年头大宋还算承平,能被送上沙门岛,都是可以杀头的罪过,不然就会送入沧州了,那里也是大宋出了名的重犯聚集地。

登州属于京东东路,也就是后世山东烟台,山东大汉的名头虽然响亮,但是与登州却没有啥关系,沿海的城市,很难出强兵。

所以未央决定去沙门岛,他有信心,也有手腕,把一众桀骜不驯的囚徒收服,至于那些顽固不化的家伙,未央觉得海里的鲨鱼应该很喜欢。

而且未央有深一步的打算,沙门岛是军事重地,临着辽国、倭国、高丽三国,进可攻退可守,要是掌握在手中,比放任自流,好了不要太多,尤其是在未央的手中,绝对能给这三个不安分的国家一个教训。

就算是沙门岛上没有那些重犯,未央也不打算放着不管,这地方太重要了,未央有很多的秘密,都不能为外人所知,这沙门岛就是一处最好的地方,比如各种超越时代的技术,可以再这里研发,也不用担心走漏了消息,经营好了,绝对是个绝佳的堡垒。

想到这里,未央下定了决心,便说道:“诸位,既然我下定决心练出一支强军,就不会半途而废,战马、兵员的问题我去解决,至于冶铁的事情,还请两位大人速速上奏,越快越好。”

几人见未央说的笃定,各自点头,只有滕子京说了一句:“二郎既然有信心,这是好事情,但是绝不要做出有伤大宋之事。”

未央笑道:“老大人放心,我未二郎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老大人看在眼里,可有逾矩之处我做的事情,对大宋只有好处,绝无坏处。”

滕子京点点头,转身便走,实际上他的心中疑问多多,未央此人展现出种种神奇之处,如同生而知之一般,那红薯玉米经过检验,已经确定是好东西,而且产量职高,冠绝天下,只是这些东西突兀的出现,就像是上天降下来的一样,所以滕子京心中充满了质疑,但是却从未说出口,左右对大宋都是好事,这个少年只要不祸国殃民,滕子京认为,自己有必要为未央遮风挡雨,让他做出更多对大宋有益的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