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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左手林(1 / 2)

那同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甚至比于锋还要略高了一点;

那也是一副结实的身板,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剑眉虎目,英气勃发。

只是,他和于锋还是有肤色上的明显区别的,于锋是古铜色的皮肤,而他则是永远都晒不黑的白皙皮肤。

虽然和那个男人有七年没有见过面了,可是那张脸仍旧挂着昔日的模样,让他无法忘却。

看到于锋驻足了,黎梓霏不由握住了他的手:“小锋,怎么了”

于锋凝视着那个男人,道:“霏儿,左边那个个头很高,皮肤很白的男人,是我以前最好的朋友。”

于锋没有跟黎梓霏绕弯子,很显然,他是在向给小美女表达某种意思,只是,碍于男人的面子,他没有直说出来。

但是,黎梓霏却听懂了。

黎梓霏望着这两群人,不由微微一笑:“交给我吧,你现在的任务是好好的谈生意,不是当武术家。”

于锋并不是怂人,他一步一步的跟着黎梓霏,已经做好了随时战斗和保护对方的准备,但是经过了洪爷那件事之后,于锋也知道,有些事情是靠拳头解决不了的。

这两伙人显然也看到了黎梓霏,特别是为首的两个人。

他们的小弟都不明白,为什么两位老大的双腿都在颤抖。

这并不是一种小混混见到了职业老大后所展露出的敬畏,毫不夸张的说,看上去更像是屠夫和丧家犬的关系。

但凡是野狗伤人,老百姓无法制服它的时候,很多时候出面的并非警察,而是屠夫,屠夫因为杀生无数,身上有一股惊人的戾气,常人察觉不到,野狗却能充分的体会到,所以那样的战斗,结果往往是一边倒的,屠夫不费吹灰之力的把野狗制服了。

而今天,于锋有幸看到了这种情形。

这两伙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混混,只是那种天天话家里征地钱的蛀虫,而两位老大都认识黎梓霏,对她的大名如雷贯耳。

但是黎梓霏的这种名气,并不算是恶名,而是一种盛名,在她的手中,不知道制服了多少混混,让多少人改邪归正,走上了正途。

而随着黎梓霏一步步的逼近了,一股压倒性的气息越发的浓郁。

为首的两人终于撑不住了,先后来到了她的面前,冲着她点头哈腰:“霏儿姐”

耳钉男当场吓尿了,他根本想不到这个娇滴滴的小美女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黎梓霏,那个拥有把黑的强行洗白的黎梓霏。

黎梓霏开始训话了:“脑子被驴踢了,还是被门夹了不好好玩耍,来这里干什么打架”

两位老大谁都不敢争辩了,黎梓霏的目光落在了耳钉男和胖子的的身上:“你们俩过来”

“诶,诶”两个人老老实实的跑了过来,赶紧向她行礼:“霏儿姐”

“胖子,你真怂,以后记住,再遇到这种挑衅的,抽丫的没商量,别等他叫人还有你,戴耳钉的,打球就打球,搞什么歧视,谁第一天打球就是高手啊还有,那双贼眼再给老娘乱看,老娘打不死你”

听着黎梓霏发号施令,这群人屁也不敢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