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是哪来的当然是岛上的野蜂巢里的,老黑名叫罗斯基,美国人,最擅长的绝招之一就是从蜂巢里摘取蜂蜜。
岛上鲜花茂盛,蜂蜜也格外甜美,用水以一定浓度刷在肉上,能提升肉的鲜美程度,特别是烤肉的肉排,刷了蜂蜜是最好吃的,这一点,可以参考烧烤摊的羊排。
老黑很爱吃甜食,不过被于锋这么一数落,也不敢藏私了,赶紧交了出来,不过这样都完了,于锋冲过去就夹住了他的脖子,照着黑屁股上就是一通狂拍:“老东西,就知道藏,藏你妹啊”
众人哈哈一笑。
由美吃惊不小:“你才第一次来这,你怎么认识这么多人”
于锋却说道:“我可不是第一次了,我是第三次,只不过前两次我来的时候,咱们还不认识。还有,这些家伙,名义上是冒险协会的成员,实际上以前都不是什么好鸟”
一个眼上绑着眼罩的家伙笑了:“是啊,我们都和这小子打过交道,不过不管是单打独斗还是喝酒、吃饭,都不是这厮的对手就像今天这种场合,换了我们在座的任何一位,恐怕都是九死一生了可是对他来说,却是小菜一碟”
于锋已经用老黑的蜂蜜忙活了起来,开始规规矩矩的刷肉排了:“不说这些吹牛逼的话了,倒是这肉可真香啊,诶,还有,谁家的威士忌这么好闻”
眼罩男无奈的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大瓶威士忌,一看这包装就知道不是外卖,而是自酿:“瞒不住你小子了,来,今天咱们好好的畅饮一番”
威士忌就着烤鬣狗肉,的确是一种很牛逼的吃法,即便是在死亡皇后岛上也很少见。不过那味道别提了,非常好吃。
很多人对食物存在着一种误区,总觉得吃肉的动物的肉并不见得多好吃,实际上并不是完全如此。
鬣狗肉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野味,而身体因为经常跑动、锻炼,充满了嚼劲,吃这种肉很长力气,只不过,吃这种肉必须烤到熟透。
于锋喜欢狗,所以平日里的狗肉馆他是绝对不去,一般的狗肉一口不吃,但是对这种特殊的美味,却不会拒绝。老实说,在食物链的顶端游走了许多年,口味是非常刁钻的,他,不喜欢弱肉强食,而是截然相反,喜欢强肉强食。
吃饱喝足,一群人唱着歌去半山腰上宿营了,几个有心的老爷们在帐篷的周围都撒上了蛇药,生起了篝火,防止野兽入侵。
整整一天,宁芙也玩累了,躺在于锋的怀里睡着了之后,被于锋抱到了帐篷里,哄了哄,彻底睡熟了。
走出帐篷,坐在门口,于锋发现由美也打了个哈欠:“不行,今天有点困,云伊,我先睡了”
于锋望着由美,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和她擦肩的时候,于锋低声道:“过几天跟我回家吧。”
由美顿时一愣,一时间心跳加速了:“呃,再说吧”
由美回到帐篷里休息了,于锋则揽着云伊的肩膀,和周围的哥们继续喝酒。
今天这酒,喝得不多,大家的精神都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