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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音乐大师的奋斗 分节阅读 118(1 / 2)

d他和周瑾说媒了

要不是他知道莫朗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那个金发碧眼的爱丽丝,也正在眼巴巴的看着他

,他真的会那么以为的

看着眼巴巴的看着他的莫朗和爱丽丝,穆时觉得心很累。

他无奈了叹了口气,觉得实在不能理解,现在的年轻人在想什么,决定年轻人的事情,还是由年轻人去办吧。

于是他看向几个弟子:“你们谁有周瑾的联系方式,就帮忙打个电话吧,到底要不要见面,还是要由周瑾本人来决定。”

听到穆时的吩咐,余思和何超群立刻拿出手机,开始拨号。

当他们发现对方的行动和自己一样以后,相互对视一眼,最后,还是何超群首先放弃,挂断了电话,把这个机会让给了自家师兄。

旁观的关云云却是眼睛一亮,我家小可爱的电话啊,好想要看来余思和何超群都有周瑾的电话号码,要怎么样,才能从他们手里弄过来呢

关云云转着小心思的时候,余思的电话已经打通了。

周瑾接通电话的时候,刚刚入睡没有多久,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刚刚睡着就被叫醒的时候,是最难受的了,所以他的声音有点儿生气。

但是,当听清楚余思电话的内容后,怒气全部不翼而飞,惊讶得说道:“你的意思是说,钢琴王子莫朗想要见我为什么”

余思这般如此如此这般的解释了一会儿,周瑾这才明白了,莫朗的钢琴独奏会和花与月之间的渊源。

现在周瑾的感觉,怎么说呢,大概就是觉得命运可真奇妙

莫朗可是赫赫有名的钢琴王子,甚至后来被称作钢琴之王。

不光得到了英吉利女王陛下的亲自授勋,还得到了华国领导人的多次亲自接见,可谓是走到了一位钢琴家可以达到的巅峰。

对于这样一位伟大的钢琴家,周瑾是挺佩服的,上辈子他还曾经特地飞到欧洲,就是为了听一场莫朗的演奏会。

当时他被经纪人汤正管的很严,因为这件事情,还被狠狠骂了一顿。

但是周瑾觉得非常值得,因为莫朗的钢琴声,是那么的美妙。

当时他刚刚在经纪公司的安排下,学习吉他和钢琴,听了那场演奏会以后,就把莫朗奉为偶像。

现在呢听余思的意思,好像是莫朗反而把他视作偶像

这样翻转的命运,能不让周瑾觉得奇妙吗

但是对于莫朗见面的要求,他还是有点儿为难,说道:“我当然是非常的愿意,和莫朗大师见一次面的,但是我现在不在平城,西郊影视基地距离市区挺远的”

周瑾正想说,“我需要先去和导演商量一下,是不是可以请一天假,如果可以,我会去和莫朗见面”。

就听到那边传来一个清朗又陌生的男音,说道:“您好,我是莫朗西郊影视基地吗我知道了您不用请假,我会乘车到那里和您见面的”

被莫朗的敬称给糊了一脸的周瑾:“”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回答道:“好的,我会在影视基地等你,不过,还是不要用您称呼我了,因为”

他微微一笑:“因为你也是我的偶像。”

作者闲话:

今天的第一更刚刚发现,今天早上有位亲给了33好多黄瓜,非常感谢无以为报,33会更加努力码字哒

第一一八章合奏118

第二天早上八点,灿烂明亮的阳光下,周瑾见到了莫朗一行人。

这一行人的人数,还真有点儿出乎意料的多。

除了莫朗和爱丽丝,中年男性经纪人以外,其他几位周瑾竟然还都认识。

那些人是谁那还用问吗

穆时大师和陈默大师,还有穆时的两个弟子余思何超群,都陪着莫朗一起来了。

看到他们,周瑾连忙迎了上去,首先向穆时大师和陈默大师问好,然后看向那个一直微笑看着自己的俊朗男子。

周瑾正想伸出手,和莫朗交握,就被他一张胳膊,牢牢地抱住了。

旁边陪着周瑾一起来接待远道而来的客人的柏青:“”

好吧,莫朗毕竟在英吉利居住已久,他们那边的风俗习惯是见面用拥抱来代替握手。以周瑾的才气,他总有一天会走出华国,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音乐家。

这样的见面礼,以后还会遇到很多次,他应该早点儿习惯。

心里酸溜溜的柏大少爷做着自我心里建设。

幸好莫朗的拥抱只短短持续了几秒,就放开了,让柏青心里舒服了一些。仅仅几秒的拥抱,他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很快的,他又继续想要掀桌了

因为,他家亲爱的周小瑾,又被某个女色狼给抱住了而且抱了很长时间,有30秒钟

柏青:一一丄丄

习惯个毛啊他一点儿都不想习惯谁愿意自己专属的恋人,被其他人抱来抱去啊

西式礼仪什么的,最讨厌了热情的歪果仁什么的,全都离他家恋人远点

柏青满心的怨念,周瑾并没有接收到,谁让他并没有他心通的异能呢

虽然如此,他也很快挣脱了那位热情过头的女士的拥抱。

他是谨慎保守的华国人,并不习惯陌生人如此热情的肢体接触,让他感觉很不自在。因为周瑾已经和导演温玉请过了假,只是简单的打了声招呼,就带着一行人到了附近一家比较高级的酒店,他已经在那里订好了房间。

至于他们剧组居住的宾馆

呵呵,在业界以抠门儿闻名的温玉,订宾馆的时候都是怎么便宜怎么来。个人居住的时候可以忍受,但是用来招待客人

他可丢不起那个人,而且那家小宾馆,也没有可以让一行十个人都落座的房间。

更重要的是,他特意订的那个房间,里面还有一架三角钢琴,虽然不是莫朗最喜欢使用的斯坦威演奏级274,但也是非常优秀的贝森多芙。

贝森多芙的钢琴,高音甜美、可人,低音厚实温柔,基音和低泛音突出,是周瑾最喜欢的钢琴品牌。

当然也不是说其他品牌的钢琴不好,只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而已。

例如莫朗,每次演奏会上,他只会弹奏一个品牌的钢琴,那就是被称作“暴风雨中的呢喃夜莺”的斯坦威。

不过周瑾个人觉得,如果是用来弹奏花与月的话,还是贝森多芙更合适一些。

月亮是柔和的、温情脉脉的,演奏它的时候,不需要那么厚重雄浑,只需要轻轻地飘渺的就可以。

当看到那架贝森多芙的时候,果然莫朗的眼睛立刻明亮了起来。

他忍不住走上前去,在琴键上一一试过了音,调整了琴凳的高度,坐在那架钢琴前面。

然后他看向周瑾,礼貌的邀请道:“你愿意和我合奏一曲吗就是那首花与月。”

周瑾颔首,从琴盒中取出自己心爱的小提琴,看了一下莫朗改编的曲谱,略微商量了一下,就开始了属于他们的合奏。

花与月里面,莫朗改编的地方并不多,只是在某些他觉得乐句不太合理的地方,稍微做了改变,让整首曲子更容易演奏。

当时改编的时候,莫朗以为,那些地方是周瑾写谱的时候弄错了,还好笑的想着,这个音乐天才有些地方还挺马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