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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部落勇士他们不过是这些首领的私有财产,即然他们伤了或是死了,都能向冉明要钱,何乐而不为只要他们手中有钱,何愁找不到部曲
就这样,那些部落首领开始气势汹汹而去,他们纷纷去挑衅秃发部,只要秃发部派出兵追击,他们扭头就跑,同样是四条腿,谁怕谁啊。
在黑水河畔,上演了一幕经典的骑兵追逐战。双方你来我往,打得非常热闹,煞是好看。尽管冉明的部落联军百战百败,可是因为冉明这个冤大头买单,这些部落首领也乐得自在。最后部落中的精锐舍不得这样浪费了,他们就让族中的老弱妇孺上阵,反正游牧民族男女老幼都善长骑马。
这些部落联军发挥了他们不怕牺牲不怕苦也不怕累的传统,无论白天和黑夜,都轮番上阵,只要秃发部出兵,他们就拧头就跑。追又追不上,杀又杀不了,大有一副我打不死你,就恶心死你的态度。
福禄县城现在热闹极了,城外驻扎着十数万人马,这这营帐扎得东一簇,西一簇,简直就如迷魂阵。天天叫叫攘攘,闹得福禄百姓烦不胜烦。
连番的大胜,让秃发部的士气暴涨到了极点。在扩张之前,秃发部有六个都帅,每个都帅统领着三五名不等的小帅。每个小帅则有四五百名部曲。扩张之后,秃发部的都帅增加到了十一个,根据部落大小,他们的势力也不同。就像都帅林狴,他只有以及那么多诗词歌赋的人,肯定非常有才华。有才华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冉明是一个非常有军事能力的人。
他善长以弱克强,对兵法有着非常细致的了解。甚至还写出了兵法宝典三十六计,这本书赵振看了,感触非常大。综合各种零碎的消息,赵振知道冉明是一个要么不出手,要出手就致人于死地的人。
赵振道:“振,恐怕这里面有诈”
“啥有诈”秃发乌孤道:“能有什么诈”
“魏军主力没动,一直没有任何动向,全部缩在福禄。”
赵振又道:“据可靠消息,这些魏军足有一万多人马,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决定性的力量,现在他们窝在福禄,肯定是准备着什么阴谋。”
秃发乌孤沉默了,他不敢拿秃发部的前程命运去赌一场未知的变数。
矸石堡,就是位于昭武城西北六七百里的地方,这里原本是一个小月氏人建立的城堡,原本就是沙漠中的一个绿洲。面积不算大太,一支小部落就驻扎在这个荒凉的地方。一千年以后,这里已经是位于巴丹吉林沙漠中的一部分了。可是一千六百多年以前,哪怕是河西走廊,这里的植被破坏也不算太严重,哪怕是在矸石堡,也有不少草地,可供少量牛马食用。
这个居住在荒凉矸石堡的部落几乎与世无争,然而灾难却降临到了他们头上。整个部落被无声无息消灭了,所有的人都杀了,牛羊财物能抢走的,都抢走了,抢不走的,也就地焚烧了。
乌帕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是这个部落最开心的少年。乌帕的汉语意思大意是英雄。也是
乌帕的父母,对他的期望。乌帕很是强壮、弓马娴熟,虽然十五岁,周围已经没有敌手了。
当大队马蹄声响起时,乌帕就知道不好,他还没有来得及呼喊,就突然被一股巨力撞来,就像一匹烈马撞上了他,让他瞬间昏迷了过去。
沙漠中的昼夜温差很大,当夜风吹醒乌帕时,他发现自己的部落已经没有了。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到处都是焚烧的痕迹。
父亲死了,母亲也死了。兄弟、伙伴以及所有熟悉的人都变成了冰冷的尸体。乌帕看到部落里的惨景,气得勃然大怒,咆哮连连。
“汉狗,不杀光你们,乌帕誓不为人。”乌帕在废墟里找到一张猎弓,还有散落在尸体边上的箭,由于部落中的青壮都被秃发单于调走了,剩下的不是小,就是老,根本没有什么抵抗力量。看到这些族人甚至连箭都没有射出手,乌帕就恨得牙咬得格格作响。
收集了十数只没有烧毁的箭,还找到一柄弯刀,可惜并没有找到活着的马。就在乌帕陷入绝望的时候,突然远处缓缓跑来一匹骏马。
“呜呜”乌帕兴奋的大叫起来,这是他的坐骑,也是他的亲密的伙伴。
这匹名叫呜呜的黑马,是部落里生产出来的一匹病马朐,刚刚生下来的时候,不会吃奶,饿得皮包着骨头。当时眼看就活不下去了,族长都让给他一个痛快。还是乌帕求情,留下它的。乌帕用嘴对嘴的方式,把这匹马居然养活了,奇迹般它居然长大了,而且是一匹非常不错的良马,虽然不是所谓的千里马,但至少非常通人性。
就在乌帕被慕容垂击倒时,他并没有像其他战马一样愣在那里,而是趁人不备逃跑了。当时也没有人去追杀一匹孤马。乌帕和他的坐骑都活下来了。
事实上,乌帕和呜呜可以活下来,绝对不是什么运气,而是慕容垂刻意所为。慕容垂知道冉明的作战意图,自然有了其他想法。要说拖延时间,迟滞在沙漠,延误进攻临泽的时间也是一个办法。
第698章集结兵马准备作战
第698章集结兵马准备作战
但是慕容垂却不敢这么做,因为魏军的军法特别严厉,逾时不至,罪同逃跑,斩无赦。就算慕容垂可以借秃发乌孤的手,除去冉明。但是作为偏师主将,他同样也会被军法处置。
或许冉明会死,但是慕容垂若是延误战机,他肯定会死。一心想着复国大业的慕容垂,可不想轻易的去死。
所以这个办法当时就被慕容垂否决了。虽然否决了拖延时间的策略,可是不代表慕容垂就不能有所作为。
一路上,为了掩藏部队的行踪,慕容垂选择了冷酷的三光政策,路途上遇到的人或部落,全部清扫而去。由于他们是沿着沙漠边缘前进,好在一路上遇到的部落并不多。每一次出战,慕容垂都是身先士卒,他出手既血腥又残忍,在他手里,向来都是一击必杀,从无失手。久而久之,就让其他士卒形成了惯性思维,在慕容垂手底下,绝对无幸免。现在,只要是慕容垂对付的敌人,他们连补刀都不需要。
所以,乌帕就这样躲过了一劫。至于乌帕会不会死,会不会在第一时间内把他们这支奇兵的动向报告给秃发部,就不是慕容垂考虑的范围了。对于慕容垂来说,失手放过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卒子,也不算是什么罪名,完全可以用无心之失来推脱。即使乌帕不能把他们动向提前传达到临泽,慕容垂也没有什么损失。
马背上的民族因为生产生活的需求,他们需要在草原上游荡,游荡就代表着不稳定,与安宁平稳无缘,习惯了与严酷的大自然斗争的游牧民族,遇到事情他们的自然反应就是战斗,因此,他们强大,彪悍,勇敢,无畏。
有人的地方自然有江湖,为了草场、水源,甚至一句口角,好勇斗狠的游牧民族都会真刀真枪的干上一仗。常在河边走,自然就没有不湿鞋的。所以,游牧民族被人打伏击、整个灭亡,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乌帕现在就是需要弄清楚到底是谁屠杀了他们部落。
乌帕不仅是一个勇士,更是一个出手的猎手。他根据马匹遗留的气味、粪便、还有草根上留下的齿痕等等一些蛛丝马迹,慢慢到了晚上,他追上了慕容垂所部。
可是当乌帕悄悄摸进魏军临时营地时,他一下子就惊呆了。千人盈城、万人盈野,尽管慕容垂所部只有八千兵马,可是他们大营也是浩浩荡荡,连绵数里。一眼望去,几乎到处都是帐篷和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