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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 分节阅读 71(1 / 2)

d,他是老司机了,可以保证行驶安全,最多找个有驾照搭顺风车的,还能认识些朋友。

行李已经放在车上了,曹吾上车,跟老爸打了个招呼,便启程上路了。

夏日的闷热被车窗挡在了外面,车内空调凉爽,曹吾吹着口哨,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扭开了收音机。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辜的仰望,”

熟悉的歌声从收音机中传出,曹吾指间轻轻敲打着方向盘。

音乐声降低,转为背景,主持人温柔的声音响起。

“这首在全国范围内爆红的粤语歌曲喜欢你的演唱者是来自广东省香港市的beyond乐队,这是一支由四个平均年龄在46岁的老男人组成的乐队。他们的工作来自各行各业,因为音乐走到了一起,在不惑之年,用歌声感动每一位听友。”

“提起这支乐队,就不得不提起他们签约的经纪公司,星海文化。说起星海文化,大家可能不熟悉,但如果说起两年前如同彗星般划过音乐圈的黑洞乐队,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他们的经纪公司,就是星海文化。”

“那是一支神奇的乐队,由四个天才般的高中生组成,出道半年,就进入了一线乐队的行列。他们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专辑,在全国范围内,卖出超过六百万份数字版。销量排在国内唱片历史销量纪录的第九位。而仅仅发售了十万份的实体唱片,也被歌迷们当做收藏品,在一天之内抢购一空。”

“然而,这样一支天才般的乐队却如同彗星般一闪而逝,因为一次网络暴力事件而无限期休团了,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无数歌迷都在期待他们有一天能够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他们的故事和脍炙人口的歌曲也在广大歌迷的口中流传。”

“喜欢你,那双眼迷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我们不得不钦佩星海文化的眼光和实力,在培养出黑洞乐队这样惊才绝艳的天才乐队之后,他们居然能够慧眼识珠,从广大乐队中发掘出beyond这颗明珠。”

“这支以粤语歌出道,并且被广大歌迷所熟知的中年乐队,用他们优秀的音乐突破了语言的限制,让每一位歌迷领略到了粤语歌曲的魅力。”

“收录了这首喜欢你的专辑再见理想,从上个月发售至今,已经突破了八十万份的销量,不禁让人惊讶,仿佛又见证了当年黑洞乐队的神话。”

“我们在六月份的xx音乐节上采访了beyond乐队的主唱兼队长黄家驹,他也向我们讲述了beyond与黑洞这两支乐队的不解之缘。”

“一段广告,马上回来。”

关了广播,曹吾随意的靠在座椅上,轻轻的舒了口气。

今天第一天出发,就不要赶太远了,在cd市落脚好了,那里的米粉很出名,晚上可以去尝尝。

他没有走高速,而是从县市间穿行,虽然走得慢,但比高速上可有意思多了。

开了将近四个小时,他才到了cd市。

不过他并没有进市区,而是在郊区旁的一个小镇子里停了下来。

这个叫作桃源的小镇依山傍水,风景很不错,进到镇子里,就连气温仿佛都凉爽了不少。

在镇子上找了家安全的酒店开了个房间,洗了个澡,曹吾便背着小包出来了。

虽然腹中饥饿,但曹吾并没有随便找家饭馆解决,而是顺着街道溜达。

天色已经渐晚,卖煎饼、炸臭豆腐的小商贩都出摊了,街边随处可见悠闲纳凉的人。

约莫有十来个老头围在路边的石凳旁,看着当中央的两个老头下棋,吵吵嚷嚷的很是热闹。

曹吾饶有兴致的凑上前去看了半晌。

“不下了不下了下么子咯”被将了军的老头恼羞成怒,起身嚷嚷着,随即便有人顶了他的位置。

又恋恋不舍的看了几眼,老头提起布包,吆喝道:“走了回家吃饭”

曹吾迈步跟了上去,笑着搭话问道:“老嗲嗲,您是本地人啊”

“是啊”大爷疑惑的回头瞧了瞧他,问道:“听你口音,是香城人啵”

“咦您怎么知道”

大爷哈哈笑道:“我怎么听不出来我老婆就是香城人。伢仔你来桃源走亲戚么”

“是吗”曹吾一挑眉毛笑道:“我来这里玩,想跟您打听一下,哪家饭店的菜好吃啊”

“那就多咯桃源的黑猪肉是出了名滴”大爷说起吃的,如数家珍:“从这条路直走,过两条街右拐,有家胖头饭馆,那家店开了二十多年了,菜烧得相当地道,我们本地人经常去吃的。再或者你打辆出租车,让他把你拉到步行街,那里附近有几家米粉店也是很好吃的,我家儿媳妇经常去那吃”

“不过这桃源最好吃的东西,都不在街上。”大爷得意的卖了个关子。

“那在哪里啊”曹吾笑着接茬。

“当然是在我家我老婆子做的辣子酱,夹糊塔子吃,天下一绝”大爷说得兴起,一把拉起曹吾的手:“走去我家吃你尝尝就知道”

“这不好吧”曹吾吓了一跳。

大爷十分热情,连说带劝,非要带曹吾回家吃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背包客

大爷很热情,但曹吾还是一再婉拒了。

拦了辆出租车,曹吾来到了大爷所说的那家胖头饭馆,点了几样他店里的招牌菜,味道果然不错。

吃过了饭,曹吾问了下路人,就往大爷说的步行街那里溜达而去,散散步,化化食儿。

沿着穿小镇而过的河边小道走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脚步缓慢,面上带着微笑,并不着急。

走了两站路,人流忽然密集了起来,曹吾扫了眼,步行街已经到了。

街口正对着一个小广场,晚上纳凉休闲的人们熙熙攘攘,随意溜达着。

几个穿着轮子发光的旱冰鞋的半大小孩,在空地上扭来扭去,滑得好极了。

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妇在气球摊前问了下价格,虽然有些贵,但看在孩子渴望的眼神,还是掏钱买了一只。

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坐在长椅上,一起吃着一小袋糖炒栗子,无比甜蜜。

曹吾很喜欢这种环境,满是生活的烟火气。

忽然,一阵音乐声传来,曹吾看了看,朝着人群密集的地方信步而去。

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曹吾站在圈子旁,从脑袋缝中看去,却是一个留着长发,胡茬唏嘘的男人,正抱着一把吉他,站在话筒前。

他的身旁放着音响,面前有个琴盒打开着,里面零散的放着些零钱。

男人半闭着眼睛,没有看琴盒,随着音乐开口低唱。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以四海为家。”

男人的声音有些嘶哑,是酒吧歌手最喜欢的烟酒嗓,唱起这首歌的时候颇有些沧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