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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幽幽,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之前在男主一次又一次地找死的时候,她和澹台枫就已经找到了欧阳承了,也达成了合作,打消他直接想出手弄死男主母子的打算,让他回到欧阳家,夺了他们母子的权力。

欧阳家的继承权,可以说是欧阳爵母子最为重视的存在,失去了继承权,可以说是对他们母子最大的打击了。

而欧阳爵这些年在帝都可是得罪了不少人,他若失去了继承人位置,甚至是欧阳家的庇护,有的是人去对付他,何必一定要脏了自己的手呢?

当然,男主不是抖M体质,喜欢那种坚韧阳光的小草吗?

余悦就送他一个呗,怎么说,也是因为她的关系,让他和女主还没开始就掰了,那她还是要还他一个坚韧、喜欢违逆他,又阳光的平民女友不是吗?

男主不是既要江山又要美人吗?

甚至不惜为了美人违逆欧阳家主和他父亲吗?

这么“美好”的爱情,没了实在对不起男主不是吗?

再则琴沁也差不多从国外回来了呢,这个恶毒女配,也是原主的仇人之一,余悦自然不会放过。

那这一世没了女主给她添堵,余悦就给她制造一个,且实力完全不比女主弱呢,想来后面有的是好戏。

而且欧阳承现在回欧阳家不是好时机,只有在男主最作的时候,令欧阳家主和欧阳父最为失望的时候,他回去了,才是最好的。

到时,一个实力不凡,又是他们满心愧疚的孩子,和一个只会耍酷做作,不听教导的孩子,欧阳家主会选择谁,不言而喻。

一切棋局已经布好了,余悦和澹台枫只需在背后操作棋子即可,而她也会看着男女主怎么一步一步把自己作死了。

……

离开帝都,余悦和澹台枫来到南方的一个古镇里,这里是古代非常有名的药乡,盛产中药材不说,还有很多流传下来的中医馆。

中医源远流长,见效虽然不如西医快,却对于调养身子,是最好的,也是西医绝对比不上的。

余悦选择这里,一来呢,找药材方便,二来也是营造澹台枫来求医的假象。

倒不是她怕别人知道她会医术,而是麻烦。

为了确保执事的忠诚安全,每一个执事从出生到进入家族都会有一本非常详细的人生简历。

原主并不会医术,若是被别人知道了是她医好了澹台枫的双腿的话,那这个她要怎么解释她的医术?这很麻烦,余悦不怕麻烦,却不会自找麻烦。

而也只有澹台枫这个傻瓜敢无视她的简历,全心相信她吧。

转眼间一个月,一座古式住宅内,余悦正扶着澹台枫慢慢在花园中漫步。

上个世界,余悦知道了信仰商城的药并不是全能的,但若是有用的话,效果确实显著的,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其实澹台枫的双腿已经基本上没有任何问题,甚至连一丝后遗症都没留下呢。

余悦扶着他,不过是某个女人还是觉得自家少爷是个脆弱的宝宝,必须小心呵护呢。

铜镜:“……”

这个女人,这是把神尊当成林妹妹了?

第1139章 少爷,别害羞(37)

而被呵护的澹台枫其实感觉还是很不错的,虽说他已经无碍了,可枫少爷表示,他才不会傻到可以放弃和他的悦儿亲近的机会呢。

“双腿感觉如何?”

走了一会儿,两人坐在院子里的石椅上,余悦给他倒了一杯茶,轻声问道,这话也成了她每天都要问上几遍的问题。

澹台枫不觉腻烦,只觉心暖愉悦,他笑着点点头。

“没事的,别担心。”

“嗯,”余悦同样回以一笑,望着院子繁花似锦,来到这个小镇,真有些令人感觉回到了古代一般。

不过,“我们也差不多该回去了。”

“嗯,”澹台枫轻轻颔首,伸手握住她的手,轻声承诺道:“你要是喜欢这,我们以后就经常来这。”

余悦抿唇一笑,“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我是挺向往的,但是,少爷,你的执事是个真俗人,还是喜欢繁华大都市和奢华的生活呢,是不是很失望呢?”

澹台枫对她眨眨眼,眉眼笑意浓浓,语气却一本正经起来,“刚好你的少爷也是个不折不扣的俗人呢,他喜欢手掌大权,玩弄权势。”

所以,他们是绝配!

只是后面一句,有些闷骚的枫少爷没好意思说出来,但他会不好意思,余悦可不会。

她眉梢微挑,唇瓣擒着一丝兴味的笑意,“少爷是在跟我表白,说我们很般配吗?”

“……”

枫少爷默默地又红了耳根,轻垂眼帘,抿了抿唇,却还是坚定地点点头。

余悦忍不住笑出声,真是,都这么久了,他还是这么容易害羞呢。

不过,很可爱,她很喜欢。

听到余悦的笑声,澹台枫脸也红了,脑子有些浆糊,心中明明想着把她拉到怀中肆意轻薄,展示自己的男子气概,可手脚就是不听使唤,别说反攻了,就是抬头看她都不敢了。

澹台枫感觉有些热,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结结巴巴道:“我我……我去给你煮饭,快中午了。”

见某少爷同手同脚地离开,中间还不小心地绊了一下青石路边的花盆,余悦死死克制住笑声,但心中的小人已经笑得在地上打滚了。

不行,不行,她的少爷已经被他逗弄得害羞跑了,要是再肆无忌惮地笑他,估摸要羞得躲起来不见人了。

可,余悦想起以前他总是一副老流氓样子地调戏逗弄她,那脸皮可以说堪比城墙了,每每她打算反攻,却立即被他压得死死的,再看看现在羞涩娇滴滴的少爷。

余悦觉得那是无比的满足和开心,调戏少爷什么滴,真是太好玩了。

铜镜:“……”

玩?玩火自焚吗?

女人,不要后悔啊!

……

澹台枫在治疗腿的这段时间,两耳不闻窗外事,倒是研究起了食谱来。

哦,是这样的,枫少爷悄咪咪地在自己的公司内部做了一个调查:什么样的男人最受女人喜欢?

结果显示居家会做饭的男人排在了第一位,因此,枫少爷决定钻研厨艺,以求成为厨神,让他的悦儿更加满意他。

而天才就是天才,哪一方面都是,枫少爷只是研究了几大本食谱,试了几下手,短短几天,余悦已经嫌弃自己做的饭菜了,直接把做饭的工作甩给了他家少爷。

真是,学了几天厨艺,做饭已经比她好吃了,有木有天理?

当然,余悦是个好执事,也担心他的脚站立太久,过于负荷,因此,每次洗菜洗碗的活还是她包了。

而两人来到小镇之后,并没有请保姆,除了固定的钟点工会来打扫一下卫生,其他的家务事,都是两人自己做的,倒真像极了一对夫妻。

而这种生活节奏,枫少爷也是非常喜欢满意的,而且……而且,若是可以,枫少爷恨不得马上领着余悦去领证,成为真正的夫妻。

但这样太草率了,他想给她一个她想要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