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夜窝在黑漆漆的床上眯着眼睛点开看了看。
是写了整整两张的报菜名,几乎把所有能想到的家常菜名字都写了上去。
叶夜觉得霍可乐对自己的水平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当初他们俩在一块的时候,他唯一见过霍可乐亲自下厨做的菜,是早上配着稀饭吃的煎鸡蛋……蛋黄还不完整。
叶夜友好提醒:【真的都能点?】
霍可乐豪气万丈:【纸上的都可以!】
话都这么说了,叶夜也就不客气了。
【那就拔丝山药和松鼠鱼。】
霍可乐那端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直到叶夜从床上爬起来开始准备去洗澡了,霍可乐才堪堪回了个猫猫大拇指的表情包,勉强表示了接单。
叶夜坏心眼地嘎嘎大笑,回了句非常期待之后就用手机叫了个外卖,然后抱着自己在小褚总家已经洗干净的衣服进了浴室,以确保和秦钰见面时自己浑身都是香喷喷的沐浴露味道。
晚上十点半,秦钰敲响了叶夜的房门,晚风从走廊尽头的窗户吹来,叶夜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来自于酒店相同廉价沐浴露的味道。
秦钰也洗了个澡。
司马昭之心互相看了个明明白白。
秦钰去看叶夜,年轻的男孩忍不住先笑了开,眼尾挟着飞扬的意气翘起:“哇。”
他说:“看来我们真的很合拍。”
这对于秦钰来说实在是一场过于新奇的约会经历,他和叶夜的想法相似,说的话题相投,他既不需要装腔作势地拿捏形象,也不需要小心翼翼地揣度对方心思,因为叶夜已经完整而坦诚地露出了柔软的肚皮。
秦钰真是爱死了这样的合拍。
他们选好的电影院在几条街区之外,于是便一起踩着晃晃悠悠的月色和霓虹灯的倒影散着步走过去。
夜晚永远是浪漫的。
灯光昏暗,空气潮湿,街边的小摊刚刚开张,带着孜然味的白烟呼啦啦地扑了满脸,秦钰看了看叶夜渐渐飘过去的视线,干脆停下脚去买了两把烤鸭肠,一人啃一把。
两人出来时都打扮得衣冠楚楚,现在却一块毫无芥蒂坐在街边马路牙牙上吃得满嘴油花花,最后共分了一张纸巾擦嘴。
然后他们又沿着街道走,聊些没有具体意义的话题,似乎是以昨日的大雨开了头,然后顺着延伸到了电影、音乐和挖掘机,秦钰甚至根本记不太他们俩是怎么突然从风花雪月拐到挖掘机上去的。
十一点半,他们终于跨越了几个街区找到电影院,点了爆米花和两杯雪碧进场。
不幸的是,这部他拿来做借口的电影真的很难看,演到一半的时候,秦钰实在是不想再看男女主角啰嗦的爱情故事,索性转过头想问叶夜要不要提前退场。
但他没有问出口。
他看见男孩在荧幕白光中上翘的睫毛像是个小小的新月。
然后男孩也看了过来。
屏幕上的男主角问女主角:“你看过爱丽丝梦游仙境吗?”
他的眼睛弯成狡黠的弧度,于空无一人的、漆黑的电影院里凑了上来,给了他一个柔软又漫长的吻,于含混不清的唇齿间,秦钰听到叶夜含着笑意的声音与男主角的声音混在了一起。
“你知道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吗?”
秦钰的心在这个吻里化成了一滩软乎乎的芝士,他暗自决定给这部破烂电影打五颗星,并且劝全天下的情侣都在零点场过来看一看。
两人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秦钰在叶夜的房门口停下看了看他,又问了一次:“你确定你成年了?”
叶夜冲他眨眼睛:“成年人才接吻?”
秦钰挑眉,又笑,他一笑,脸上就带着点暧昧的红:“成年人还可以做点别的事。”
叶夜非常赞同。
成年人的爱情故事就应该从床上开始!
“不过可能得改天。”叶夜真诚地说,“明天我前男友回来找我。”
秦钰停顿两秒,又“唔”了声,点头表示理解:“看来他们都很喜欢你。”
男孩歪过头看他,桃花眼里全是流动的星星:“但我现在喜欢你。”
秦钰发出愉快又温柔的笑声。
“那...我们是两情相悦。”
秦钰并不介意,或者应该说,正是因为他们彼此心知肚明对方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秦钰才不会介意那些事。
毕竟谁知道爱情会延续多久呢。
第二天上午,秦钰接到了一个电话,A城的好友听说他来到了这里,于是热情邀约他去一起吃个饭。彼时秦钰刚刚睡醒,浑身犯懒,半点都不想动,哼哼唧唧地就想找个借口蒙混不去,又在下一秒听到对方手上有两张富余音乐会门票时改变了主意。
好巧不巧的,秦钰出门时,正好看见了叶夜的前男友。
那人很高,既高又瘦,一如既往地戴着口罩和眼镜,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秦钰低头偷偷多看了两眼,发现甚至还带来了电磁炉——正因为腾不出手拿卡刷开房门而尴尬地卡在门口。
察觉到视线,男人转头看了过来,两厢对视,秦钰微微歪过头,像一个全然无辜的路人,露出了个友好的笑容。
“要帮忙吗?”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短暂的过渡章。
下一章要进入小周作妖主场并开始做收尾准备_(:з」∠)_
——
边叔叔是个正经人,和有的变态不一样。(肯定)
——
里面的那句话来自爱丽丝里的一段对话。
“我喜欢你。”
“为什么?”
“因为乌鸦像写字台。”
第125章 威胁
早上八点,楼下早点摊的老贺架起了自己的煎饼摊。
他来得迟,周围的同行们早就热火朝天地卖过了第一拨高峰期,只有他悠悠闲闲地刚刚骑着小三轮过来。相邻摊位的老板见到他,在热油的间隙打了个招呼,又笑他赚钱不积极,思想铁定有问题。
老贺笑呵呵地应了,照例并不解释缘由,自顾自地把的摊位上的材料摆好,正打算坐下等等,就看见了一个少年出现在了跟前。
少年长了副好皮相,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好看的像个女孩子,老贺打眼一瞧,就认出了自己曾经见过对方两回——毕竟这般好看的男孩子,生活里能见到的机会也不多。
老贺起身招呼,又看了眼少年手里提着的豆浆和包子,对方似有所觉,也低头瞥了眼,然后笑着抬眼说:“我帮别人买的,他不喜欢早上吃煎饼果子,但我必须说明,”说到这,他神情一肃,相当真诚地强调道,“老板你做的是真的好吃。”
老贺被逗得哈哈笑,摊饼的时候顺手又给多加了点薄脆,等切好装进袋子交给对方时,才随口说了句:“是给那个朋友买的吗?”
少年微微一愣,像是有点诧异,又露出了笑容:“老板居然记得我呀?”
老贺笑说:“你这样的一般看过就有印象,前段时间不是还和那个年轻人一起来买过吗,我还记得你叫他小...小什么老师。”
“小顾老师。”叶夜接过袋子,对看向自己的早点摊老板笑着说,“我今天就是来找他的。”
此时正是早高峰时间,叶夜搭着最早的一班公交来到了顾奕笙的租房楼下,周围都是匆匆来往的上班族,只有叶夜悠闲自在地穿梭于小吃摊中间挑挑拣拣地选好了今日早餐,决定上楼给许久不见的小顾老师一个惊喜。
小顾老师的公寓租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里,楼层高,没电梯,每回爬上去的时候叶夜都觉得费劲,好在采光不错,每个楼梯的拐角都会落满大片的阳光。叶夜一面踩着地上的阳光往上走,一面不着调地回想起他第一次走上这个楼梯的时候,好像就是小顾老师喝醉了的那次。
他醉地恍惚,人也变得黏糊,发烫的手握在自个儿的手腕上,一步步带着自己走到公寓的门口,眯着眼睛努力打开了门,又对自己露出了一个期待的,小小的微笑。
顾奕笙原来很少笑,或者应该说,他对着其他人的时候,神色总是寡淡冷漠的,就连嘴角的线条都带着某种尖锐的棱角,像是恨不得对所有靠近他的人竖起高墙。
但只有在看到叶夜的时候,只有在看到叶夜的时候,他尖锐的下巴才会忽然变成圆润的弧线,像是一团毫无防备展开肚皮的小刺猬一样咕噜噜滚进了叶夜的手心。
叶夜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站定在顾奕笙家的大门前,就着门板模糊的反光确认了自己的穿着没什么问题之后便抬起了手敲门,却在手背落下时惊讶地发现大门并没有关紧。
门是老式的铁门,叶夜拉开了门看了看锁舌,忽然想起顾奕笙以前吃饭的时候,好像是提过一嘴他家的门偶尔会关不牢,得多关几次。
只是没想到这回顾奕笙居然没发现门没关紧,就是不知道是昨晚就忘了,还是早上出去过一回。
叶夜熟门熟路地换下拖鞋进了客厅,和记忆中的一样,客厅不大,一眼就能看到尽头的厨房,但好在主人用心,搭理得窗明几净,就连窗台上的那盆小小的绿植也好好地浸泡在阳光里,让人看着就觉得心情好。
一切都很和平,叶夜把早餐堆在餐桌上,又去卧室看了一眼,在发现也不在里面之后,就窝在沙发上给顾奕笙打了一个电话。
然后叶夜听到了一阵闷闷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叶夜愣了一下。
他下意识地从沙发上坐直了身体,循着声音左右走了两步,才最后确定是从关着门的厕所里传出来的。
但是没有人接电话,也没有人打开门出来。
只有不间断的手机铃声伴随着振动仍然在欢快地播放着,嗡嗡嗡,嗡嗡嗡。
叶夜觉得不太对劲,在敲了两回门仍然得不到回应之后,他便干脆伸手去扭门的把手。
然后他看到了顾奕笙。
老房子的厕所总是狭窄且潮湿,既没有做干湿分离,也没有电热水器,马桶与淋浴喷头和水池的距离并不遥远,人能呆的地方笼统也就那么点。
而顾奕笙就在那块狭窄的空地上,他的头搭在马桶的边沿,血从额头的豁口流了下来,掠过眉骨和眼角,最后从下颌骨落在了衬衫上,晕成一块红色的斑痕。
叶夜震惊了。
他站在原地足足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耳边仍然是那个尖锐又欢快的铃声在叽儿哇叽儿哇地欢唱着,但叶夜根本无暇顾及,他随手把手机往水池台上一放,就扯了一条架子上的毛巾摁在了顾奕笙的额头上。
伤口不算深,但顾奕笙的身体的温度却很低,叶夜猜测是因为瓷砖地板的缘故,于是把自己的外套扒拉了下来,盖在了顾奕笙的身上。
在做这些事的同时,他因为惊骇而混乱的大脑终于重新清晰了起来,叶夜转身想去够水池上的手机打急救电话,但眼角余光却先看到了一双站在自己背后的鞋子。
是一双高帮的帆布鞋。
叶夜听到那恼人的手机铃声也随之停了下来。
他顺着那双鞋抬起了头,看见周舟意提着塑料袋,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手中拿着自己的手机按在了挂断键上,声音惊讶又欢喜。
“阿夜,你来了。”
周舟意的目光在叶夜抬起还未放下的手与顾奕笙之间打了个转,而后做出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道:“你想找人带他走吗?”
叶夜的背上全是冷汗,他想自己大概是知道为什么顾奕笙会头破血流地倒在地上了。
“没有,只是想按掉通话。”出于某种对危险避让的本能,叶夜仰首露出了一个温顺的笑容,“铃声太吵了。”
周舟意点了点头,把叶夜的手机收进了口袋,又对他伸出手,轻声细语地笑道:“那就别打扰小顾老师了,走吧。”
如果一定要反抗的话,叶夜是可以跑地出去的。
说到底,他们都是成年男性,两人身高相当,体型也相差不大,如果抱着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想法去跑的话,总归是能成功的。
但如果还要带上昏迷不醒的顾奕笙就不太可能了,可如果丢下顾奕笙跑的话...再回来对方还能活着的概率也直接跌破了冰点。
叶夜忽然想起了那个富二代。
那时候他还是流离失所的魔教少主,与长空门的弟子一同私奔,在其中一个夜晚,他从梦里醒来,看见周舟意的长剑贯穿了那个刚认识的富二代的胸膛。
那个富二代只是一个工具人,谈不上太深的感情,身边也还有系统在偷偷给人续命,叶夜大可以无所畏惧地丢下一条人命在身后不管不顾,大大方方地握住周舟意的手。
可是顾奕笙不一样。
顾奕笙当然不一样。
叶夜不动声色地深吸了口气,然后伸手搭住了周舟意的手上,被他拉着站了起来。
周舟意的手指很凉,他用力地握在叶夜的胳膊上,像是一块冰紧紧地嵌在叶夜的手腕上面。
“我猜你会来,所以出去买了鱼。”
他看到周舟意露出了微笑,黑漆漆的眼睛却逆着光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像是在看只自投罗网的愚蠢动物,“中午给你做鱼汤好吗?”
神奇的是,在所有的攻略对象里,周舟意居然是其中最会做饭的一位,事实上,但凡周舟意不是变态,他就是个十佳男朋友。
叶夜暗自叹气。
“好啊。”
两人出了厕所,周舟意顺手把门给带上了,叶夜一面暗自庆幸对方并没有多去搭理自己放在顾奕笙身上的外套,一面跟着对方坐在了餐桌边上。
周舟意看着桌上的早餐,挑眉笑了:“阿夜买了早餐?”
叶夜微不可闻地顿了顿,顺坡下驴道:“一起吃吗?”
周舟意抬眼看了看他,也没回答,只是垂首将里面的豆浆和煎饼推到了叶夜的跟前。
他从来了解叶夜的口味,于是只要看一眼,就能猜到哪些是叶夜为自己准备的早餐,而剩下的——
周舟意掰开了那个热乎乎的包子,里面的剁烂的肉馅混着油水展露出来,他对叶夜露出了一个不太诚挚的笑容。
“可惜我不太喜欢吃肉包。”
叶夜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