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洛温这样想。
莫辞带着墨洛温去吃了晚饭,这家店还是在“那边”的时候喻初带着他去吃的,是本帮菜,味道不错,莫辞特地点了一道喻初去了之后每次都点的蟹粉豆腐。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说你是做艺术品商人的?”
“是的。”墨洛温小臂放在桌子上,看着对面的莫辞抬起手碰了桌子上细长的白色瓷瓶里面的花,和他今天在酒店外面的那一棵树上的一模一样,淡紫色的一小朵一小朵,配着看起来有些嶙峋的枝条,很符合华国古代的审美倾向,干净又孤伶。
其实刚才在酒店门口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小朵花落在了莫辞的发上,他的发丝是像这只白色瓷瓶一样的纯色,黑色的底淡紫的花,也是漂亮的风流韵态。
他看到了,但是却没有伸手去捧帮他取下来,到底是关系不到不合适,现在又看到实在觉得有些可惜。
“你是想找我帮忙买画?”
莫辞笑起来,收了去碰花的手,“蓝斯,瞧瞧你,我就问了一句,你就想要和我做生意。”
“还是赚些钱的好,不然见到喜欢的人,就真的只能说一句‘我喜欢你’了,连礼物都送不出去。”
他的那句“我喜欢你”是用中文说的,那天还音调乱飙,今天已经熟能生巧。
装的挺像的。
莫辞在心里笑。
无论是装不会中文还是装穷都挺像的,塞西莉亚肯定不知道她弟弟对外自称要靠卖画的钱维持生计。
“如果是你的一句‘我喜欢你’,估计比其他人送多少礼物要更有作用。”莫辞眨了下眼,“好的人自然是千般好万般好,尤其是自己觉得好的人,一叶障目,真的找不到什么缺点。”
墨洛温叹了口气,“你比太多人都擅长甜言蜜语了。”
“这可能是一种天赋,就像是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天赋一样,比如威尼斯。”
“威尼斯?你很喜欢那里吗?”毕竟他本以为莫辞会用一些更熟悉的城市举例,比如说平京,又或者巴黎,可是他却反其道而行之,忽然提了威尼斯。
莫辞撑着下巴,手指点了点脸颊,“唔,现在还好,不过我想之后应该会喜欢。”
奇怪但是又意外适合莫辞的逻辑。
墨洛温这么想。
或许他应该去认真了解一下威尼斯,如果莫辞觉得他之后会喜欢,那么他希望促使他改变的因素是他自己。
这样不是很有意义吗?因为一个人所以提升了对一座城市的好感。
这个时候正巧服务员来上菜,第一道就是莫辞专门点的蟹粉豆腐。“你可以尝尝这个,还不错。”
“好。”
等到菜都上完服务员离开之后,莫辞就开始一边吃饭一边给墨洛温讲剧本,说了好久之后忽然卡了壳。
“怎么了?”
“哦,没什么。”莫辞笑了下,“我只是忽然觉得我们第一次一起吃饭我就在这里跟你聊工作不太好,我们还是换一个话题吧。”
“其实我挺愿意跟你聊这个的。”墨洛温夹了一块熏鱼,带着些淡淡的甜味,但是他并不讨厌这个味道,比起莫辞推荐的蟹粉豆腐,他觉得这个更适合他的口味一些。“而且在你眼里这应该不只是拿工作就可以形容和承载的东西。”
“对我不是,但是对你这可是工作啊,我不能拿我的标准来看待别人。”莫辞道,“你跟我分享分享兰斯吧,你的故乡,我想要知道。”
“可以。”墨洛温道,“兰斯的香槟酒很好,我甚至可以说它承载了全世界的香槟酒产业。”
莫辞听着他的话,眼睛注视着他,实则一心二用。
“这里一半是田园一半是城市,作为数代国王的加冕之地,这里曾经繁华异常,现在虽然已经没有了往昔的那种宗教统治下的繁华,但是也沉淀着历史带来的独特韵味。”
他刚才卡壳的原因并不是觉得在这种时候聊电影不合时宜,毕竟他在什么时候都难以避免和电影有关的话题,这本来就是他的毕生所爱。他卡壳是因为他发现墨洛温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尝了一口那个蟹粉豆腐就没有再吃。
“提到宗教当然就不能避免提到兰斯天使大教堂,第一位在这里接受洗礼的法兰西国王是Glovis,从此他们相信在兰斯登基能常保权利。教堂的玫瑰窗很漂亮,还有放置着国王雕像的国王廊。”
所以,喻初其实不喜欢这个。
是他喜欢这个。
是对方顺着他的口味每次都点而且陪着他吃,让他以为喻初自己也喜欢。
“虽然有一部分雕像在法国大革命和一战的时候损毁,不过现在也重新制作了,不知道的话看起来足以以假乱真。”
这不过只是对方的一场爱屋及乌,但他不清楚,也没有留心。
忽然有点愧疚啊,连带着心脏酸酸涩涩的疼痛。
要更爱他才对,对他更好才对。
不然怎么能舍得。
“兰斯有一个特殊的节日,叫做圣女贞德节,这个节日就是为了纪念那位女士,有很多人乔装打扮进行□□活动,他们会带你回到中世纪的法兰西。队伍最后是巡游的马车,上面有着乐队和合唱团,每一年的马车都会比上一年长。”
“兰斯当然很好,我知道那里的香槟很不错。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也想要再去一次。”莫辞这么说,语调又低又温柔。
“我到时候可以做你的导游。”
“当然,我要去兰斯,肯定是有你在的时候。”
吃完饭了之后莫辞带着墨洛温开车回家,路上有一辆车跟上了他们。
墨洛温透过后视镜又看了一眼,然后对着莫辞道,“后面有车在跟我们。”
“我发现了,一看就是狗仔。”莫辞打着方向盘,“被追车这种事情,我都已经习惯了。他们怎么说来着,哦,莫辞一个人,就可以养活半个娱乐圈的狗仔。”
“这听起来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确实不好说,它除了能证明我强大的存在感之外什么都说明不了。”
莫辞一边说一边踩下油门,花了几分钟就成功地甩掉了后面跟着的车。
莫辞开着车笑着说,“如果他们拍到了照片,那么可能性大你再过一会儿就可以和我一起上新闻了,题目大概是莫辞与神秘男子甜蜜约会就回了自己家别墅。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这种新闻他们每年能编将近一百条。”
“没有真新闻吗?”
“唔,也有吧,”莫辞讲,“毕竟你随便了解一下就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如果用一般人的评价标准,我在感情上还是挺随便的,身边人走马观花换个不停,所以一百条假料以外大概也有三四十条是真的。”
这个时候莫辞已经将车开进了小区,速度自然减慢下来,“不过你放心,我对待我自己选中的命中注定的主演,不会用对待那些人的态度的。”
“什么?”墨洛温觉得自己好像理解了莫辞的这句话又好像没理解。
“哦,我可能没表述清楚。”莫辞停下车,侧头看他。“我会诚恳一些。就是我问你有没有男女朋友,并不是出于导演身份的独/裁特质,我只是想要追求你而已。”
“所以,蓝斯·墨洛温先生,你,要不要考虑考虑?”
第68章 童话故事
“所以呢?你的命中注定答应了吗?”
莫辞第二天到自己的邻居兼好友那里坐了一会儿,模糊了最重要的背景只讲了一个自己一见钟情的半真半假的故事,并且听到了来自容卿的终极一问。
“没有。”莫辞叹了口气,抬起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好吧,其实当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在莫辞说完那句“所以,蓝斯·墨洛温先生,你,要不要考虑考虑?”之后,墨洛温是真的陷入了沉默,大概一分钟之后他才开口——“这是告白?”
“这当然是告白。”莫辞说,眼眸含笑,语气笃定。
“所以,你这是,一见钟情?”
“你不相信有一见钟情吗?”莫辞反问,举了几个世界闻名的莎士比亚戏剧里面的例子。“哈姆雷特爱上奥菲利亚,罗密欧爱上朱丽叶,奥赛罗爱上苔丝狄蒙娜,他们不都是一见钟情吗?”
“我相信有这个的存在,只是......”
“只是你觉得我不会。我说这种话更像是骗人,换一句话,就是见色起意而已,对吧?”
“没有,在我看来见色起意和一见钟情没有什么区别。”墨洛温说,“毕竟第一眼只能看到外在不是吗?又不会有人举着牌子写明了自己的价值观念和兴趣爱好。”
“这么说确实也是,”莫辞弯起眉眼,“所以你只是怀疑我的追求不够真诚是吗?”
“如果你要这么理解,我认为也可以。”
“你还有其他顾虑?”
“说成顾虑不那么合适,你应该明白的。”
“好吧,”莫辞退了一步,“不用直接回应我的追求,如果说出这样的要求就带着些绑架的意味了,毕竟我没有理由要求你这样喜欢我的。所以,给我一个追求的机会,这个请求,蓝斯,你可以答应吗?”
墨洛温这一次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莫辞向后靠在沙发上,用靠枕捂住脸。“不过我觉得这也很正常,毕竟我有着波澜壮阔到一年都讲不完的过去,早知道我应该写一本日记,以便哪一天心血来潮了可以看看自己到底是怎么放/荡的一个人,以至于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却被对方怀疑自己没有真心。”
“这算什么?一千零一夜吗?”容卿窝在沙发上笑,脚边躺着毛茸茸的道格和凯特。
“唔,”莫辞放下抱枕,对着容卿说道,“一千零一夜,这个比喻不错,一个叫做莫辞的国王和各种各样不怎么熟悉了解就是长得对胃口的人上床,然后被一个叫做蓝斯·墨洛温的男人拯救,靠着他真爱的垂怜,终于相信了自己以前从不相信的叫□□情的东西,哪怕过了一千零一夜,还是喜欢他。”
容卿弯腰将凯特抱在怀里,一边摸它的毛一边道,“如果是你这个版本,那估计就不是给孩子听的童话故事了,成年人才能读的故事,应该是十八禁吧。”
莫辞把手伸过去在凯特头上摸了一把,“原著也不是吧,毕竟国王每天晚上杀掉一个少女,这种血腥事件简直就和实际上是恋/尸癖的睡美人里面的王子还有削掉了脚趾和脚跟的灰姑娘的继姐差不多吧。这些都能作为儿童读物,果然是因为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儿童这个概念了。”
“然而事实上,它们就是童话。”容卿说着,语气也懒洋洋的,“删删减减,弱化报复的血腥和政治的残酷,重新打扮遮遮掩掩就可以拿去给小孩子当作好故事讲了。”
“啧,别告诉我你真的认为这是好故事。”莫辞又重新靠回去,将靠枕抱在怀里,“这就是为什么童话只写到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没有然后了,因为如果写出来‘然后’,就不幸福了。”
容卿瞧他,“你刚才还说要相信爱情,这会儿又回来了。”
“没有的事,毕竟爱情和婚姻可是两码事,被一种除了爱之外的强制力捆绑起来很麻烦的,尤其是跨越阶级带来的权力不平等。”
“停下你对婚姻制度的批判吧,现在最重要的不是你怎么证明自己的真心让对方相信吗?”
莫辞扯了扯自己有些歪的衣领,“卿卿,真心不是用来证明的,我要做的,不过是让我的蓝斯先生承认他爱上了我这个事实而已。”
容卿眨眼,“果然,这才是我认识的莫辞。”骄傲笃定,无所畏惧。
莫辞也做了和他一眼的动作。“当然,我这个人,不就是靠着我是莫辞这一点才让别人爱我的吗?”
与此同时另一边,墨洛温也接到了已经回到了法兰西并且去了香水之城格拉斯的布兰登的电话,“作为一个好人,我没有在你去你梦中情人的家里的当天晚上给你打电话,而是现在才打过来,所以我必须要在说正事之前八卦一下,昨天晚上你们发生了什么吗?”
“他跟我告白了。”
“上帝啊,这么刺激,一见钟情?”布兰登说着,充满了八卦的跃跃欲试。
“他自己是这么说的。”墨洛温一边抬起手去触碰墙上的照片,那是一部电影的剧照,墨洛温认得出那属于莫辞拍摄的《食言》。
布兰登笑起来,“好吧,虽然我不喜欢男人,但是作为一个有过许多女朋友的人,我必须要告诉你,像我们这种人说一见钟情,实际上都没有什么屁用。”
“那为什么还要讲?”
布兰登回答地理所当然,“当然是因为别人喜欢听啊,要不然谁把这种话拿出去说啊,更直白一点,就只是为了让对方更加愿意去爱我为我付出而已。”
“莫辞和你不一样。”
“哇哦,”布兰登语气平静到没有感情,“你刚才说了和我女朋友说的一模一样的一句话。”
墨洛温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然后道,“他确实和你不一样,他不需要用‘一见钟情’这种话骗人,身边也不会缺人。他只要在酒吧里面坐一会儿,就会有人上去搭讪,还有另一部分人自惭形秽。”
“蓝斯,”布兰登提高声音,“我的朋友,我是不是听错了,你是在告诉我我缺乏人格魅力?”
“没有,只不过是你们两个态度不同而已。你要找的是女朋友,而他,说的露骨些,他只需要床伴。”
“哦,真是的。”
当然,昨天晚上实际情况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