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休息吧。要开会了。”
“嗯。”
挂了电话,洛曦川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般,不再抗拒入睡。
在剧组的日子,每一天都有相当多的东西要学习。拍摄通告单就是接下来的学习计划,洛曦川就像是高中生一样,根据通告单,捧着剧本预习功课。他知道自己并不是天赋异禀也不那么聪明,所以就更加加倍地花时间在剧本上,揣摩人物的心理活动。
洛曦川本以为他应该会这样按部就班的到电影杀青那一天。没曾想,凡事总有意外。
他和裴旭结了梁子。
要追溯原因,还要到从有一天收工时说起。
洛曦在剧组经常帮忙做一些琐碎的活儿。眼里有活是他打小养成的习惯。一个原因是寄人篱下总要识趣,还一个原因就是在他还很小的时候阎毅对他说的话,零用钱要自己赚。钱不是天上掉的,钞票不是自己生长的。你没有能力和价值,就饿着。所以,洛曦川从小就会抢着干活。
从小养成的这个习惯使他和剧组的Staff迅速的熟悉了起来。灯光道具他都熟,人家也爱和洛曦川聊,家长里短都谈。什么家里养的狗掉毛掉得狠啊,女儿考试考了满分啊,老婆喜欢洛曦川的歌来要签名啊。洛曦川天生一副笑模样,爱笑,乐呵呵的,也特别捧场。
那一天太阳毒辣,高温暴晒。洛曦川感到自己像是一只蜕皮的蛇,被毒烈的日头炙烤过的皮肤和里面的血肉要剥离开来。拍摄的间隙,洛曦川拜托助理,从拍摄地附近的小卖店订了冷饮和冰激凌。
夏日的空气粘稠,热浪翻涌,拍摄格外辛苦,收工也算早。到了收工时,一辆面包车驮着几大箱冷饮和冰激凌到了拍摄地。洛曦川和助理把东西分给剧组的工作人员,然后他拿了一瓶水坐到了一瓶水坐到了一旁及膝的石头上。
一口下去,半瓶冰镇矿泉水就下了肚,洛曦川才难得的感到了清凉。他一度以为要被日头烤熟了。屁股底下坐的大石头还发烫,要不了多久刚喝下去的矿泉水也会被蒸成水气,融进炎炎夏日。夏天就像是一个蒸笼似的,什么都非要被翻来覆去地蒸烤一番。
不少人过来笑着和洛曦川打招呼,他们收工回家了。道具黄哥也朝洛曦川走了过来。他肩膀上搭着一条白毛巾,一边擦汗一边同洛曦川唠嗑。刚擦完汗没一会儿,他的脸上脖颈就又被蒸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又要擦上一道。
他和洛曦川讲到,在昨天的电话里,他女儿得知他要到了洛曦川的签名照,极其兴奋。他说着说着还把洛曦川夸了一番。洛曦川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
灯光吴师傅看见他们聊天,就走了过来,憋了好半天了,这才忍不住发了一句牢骚,“裴旭今天状态不对,都多少条了才过,一个剧组的人都跟着他大太阳底下晒着,还是科班出来的呢!网上天天写他演技好,这演得什么啊?尴尬极了!”
“得了,大明星演戏,冲着他去的,有几个是看他的演技的,现在小丫头不都是看他脸长得俊么,”黄哥朝吴师傅摆了摆手,对洛曦川说,“咱曦川以后多接点戏,我跟了不少组,和你差不多年纪的演员里,你演得可真是不错的了。入戏快,情绪真。真的可以。”
洛曦川还没来及打圆场,好把话题转到其他的上面,灯光吴师傅又接上了话,“裴旭那心思根本没放戏上,你看付导一直绷着脸,都讲了多少回戏了?他就是听不明白!”
“你们是导演吗?”
裴旭正站在他们身后,不知道听了多久。
他走了以后,半晌没吱声的吴师傅小声嘀咕:“我明明看到他刚才走了的……”
洛曦川无奈地笑了笑。刚才裴旭路过他们的时候,朝他投去了一瞥目光。这目光让洛曦川感到有些糟糕。大夏天的脊背发寒。
虽说洛曦川对不算友善的目光有颇高的免疫力。
阎毅从来没有什么太好的脾气,目光一落在洛曦川身上,通常就是不耐烦的。好像是有人投给他了一块烫手山芋,扔不了,但留在手里又浑身都不爽利。就是这样的不耐烦。所以沈曼确实没讲错,洛曦川就是阎毅的小拖油瓶。
或许是习惯了,或是爱慕阎毅已久,洛曦川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反倒还从不耐烦中看出了些许无可奈何的意味。
不晓得该拿你怎么办的表情,通常会存在于关系亲密的人之间,所以洛曦川把阎毅的眼神变相当做是亲密的证明。不管阎毅是把他当小拖油瓶也好,还是当做是烫手山芋,他都想做阎毅身边最近的人。
可裴旭的不算友善的目光却让洛曦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事后想想,大约是裴旭台前幕后大相径庭的形象所致。身为Omega的裴旭,出现在镜头前时,总被形容为“像是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在观众心中的形象也是温和的,粉丝更是怜惜他。
可那一眼,恐怕是裴旭在戏外第一次正眼瞧洛曦川。轻蔑的,瞧不起的。那么轻飘飘的一扫而过,却能感到他的面部紧绷,后槽牙紧密咬合在一起,是咬牙切齿的。
就算不是洛曦川嚼的舌根,但他毕竟没来得及阻止,还是觉得理亏。
第14章
第二天,洛曦川就老老实实的,向裴旭道了歉。
裴旭接过洛曦川递过来的矿泉水。古装戏的戏服袖口宽大,就越发趁得裴旭的腕子纤细。他在接过洛曦川递来的水时,露出了一小截雪白的手腕。
“没什么的,我昨天确实状态不怎么好。”裴旭说。
这时的裴旭,露出了同电视上的差不多的标志笑容,看起来更像是纤细的美男子的模样。正是时下流行的花美男。
洛曦川松了一口气。也回给了裴旭一个笑容,毫不吝啬的展露一口白牙,像是在拍什么牙膏广告。
收工后,裴旭难得的主动同洛曦川搭腔,邀他一起去剧组聚餐。
裴旭说:“有剧组的人,也有鲁导的朋友。”
洛曦川应下了。可到了地方,他就后悔了。
洛曦川自从被带到这里,就坐如针毡。不大不小的包间里烟雾缭绕,男男女女的嘴里吐着烟圈。他不合时宜地想起了《爱丽丝漫游仙境》里面那一只手足无数的绿色大虫,熟练地把烟圈吐成种种匪夷所思的形状。屋子里的人就都变成了这样的“大虫”,这样一看,还颇感滑稽。
“大虫”里的一员,他们剧组的副导演,鲁涛,他的手摸向了裴旭的大腿。这一幕入了坐在他们斜后方茶几桌旁的洛曦川的眼,洛曦川登时屏住了呼吸。下一秒,洛曦川就看到裴旭那只白嫩的手覆在了鲁涛的手上。两只叠在一起的手缓缓在裴旭的大腿上缓缓移动,看在洛曦川的眼里如同在看一只缓慢爬行的毛虫。
他全身发毛。立刻摆正目光,盯着墙上那只挑不出错处的钟表。秒针快速画圈,分针慢悠悠地挪动指向。
不知过了多久,当洛曦川的视线再次落到这一屋子的人身上,他发现“大虫”的形容竟一点没错。先前吐着烟圈的人的口鼻中,现在都喷着浑浊的酒气。黄汤胀满了这些人的躯体,使他们丢失了形状,歪七扭八地瘫在了座椅上。
余光里,鲁涛粗短的手指移动到了裴旭的腰际,在T恤的布料下游走。
洛曦川不知怎么,就想起了阎毅。阎毅的手怎么看都是美的,无论是指甲、指腹、骨节还是手掌。在怎么拆分,也看不出一点缺憾。
他又想阎毅了。他早就知道自己恋家,没想到居然会这么恋家。
这时,洛曦川突然听到裴旭在叫他的名字。
“曦川是歌手,让曦川给我们唱支歌吧。”
洛曦川对上了裴旭的目光。喝了酒的裴旭脸颊泛红,眼圈也发红。他朝洛曦川扬起了下巴。
紧接着,一个仰躺在沙发上的陌生男人语音含糊地道:“给我们唱一首《做你的小狗》吧!”
《做你的小情人》是近来响彻街头巷尾的口水歌。歌词只有几句通俗的大白话,翻来覆去地唱,旋律相当洗脑。网红主播经常一边唱这首歌,一边做一些可爱的动作。
洛曦川一愣,然后笑了笑,“不好意思啊,这首歌我不会唱。”
“你是唱歌的,怎么这么火的歌都唱不了?”
洛曦川不想扫兴,也不想被要求唱奇怪的歌曲。他笑着道:“这样吧,我唱我的歌吧。”
裴旭没有出声。他瞟了洛曦川一眼,就又转回了眼珠,同鲁涛打情骂俏。
在洛曦川清唱的时候,一屋子的人变得愈加疯狂。那个要求洛曦川唱《做你的小情人》的陌生男人搂住了身旁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女人的脖颈上连嘬了好几下。其余人起哄、喧闹,吵吵嚷嚷的声音一度盖过了洛曦川的歌声。
洛曦川全然不受打扰,旁若无人地唱着自己的歌。这是一首他写给大学时在校园里小猫的歌。在他一句一句唱起歌的时候,就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学生时代。
在他专注在歌上的时候,忽然有种被注视着的感觉。裴旭在看他,像在看戏。
在洛曦川的目光中,裴旭坐上了鲁涛的腿。裴旭在Omega男性中,身高算是高的,同洛曦川这个Beta也差不了多少。这时却如同小鸟依人一般。
在这一刻,他才堪堪明白了过来:裴旭是故意的。
裴旭没有同洛曦川真的和解。他在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洛曦川,你充其量算是一只唱歌逗乐的小鸟,放在古代也不过就是一个给主子唱歌供主子取乐的,弹琵琶的歌女。但他裴旭,正得大佬的宠,你惹不起。
洛曦川忽然想起了一桩陈年旧事。那时候他还在福利院。福利院里,和他差不多时间进来的一个男孩,很快变成了福利院中一个小团体中的一员,和年长一些的孩子混在一起。那个男孩有一天走到洛曦川的面前,扬手打翻了洛曦川的虾条。
虾条滚落在小礼堂的水泥地面上。水泥地面脏兮兮的,不知道多久没有清理过了。洛曦川觉得虾条就这样浪费掉,真的很可惜,小脑瓜里想的全都是到底该不该捡起来吃。
“你是一个小眯眯眼!我讨厌你的眼睛!没有人喜欢和你玩,小萝卜头!”男孩叉着腰对洛曦川说。
那个男孩趾高气扬地讲完,立刻就转头跑回了小团体的大孩子们的身边。那些个头高一些的大孩子们就像是男孩的保护伞,伞下的男孩伸长了细瘦的脖子,小巴使劲向上扬,眼里都是尝了甜头的愉快。
欺凌他人获得手握生杀大权的快乐,如同侵占旁人权益充盈自己的欲求。分配不均时独占大头,似乎总是令人愉悦的,不管借的是谁的力量。就像是曾经狐假虎威的男孩。
也像是在此刻,小鸟依人般依偎在鲁涛怀里的裴旭。
洛曦川瞬间觉得挺没意思的,也很幼稚。
一首歌唱完,裴旭倒了一杯酒,推给洛曦川,“大家多少都喝了一点酒,只有你一点都不喝。不行哦。”
“我是唱歌的人。保护嗓子,不喝酒。”洛曦川神色如常,还笑着。仿佛没看出裴旭来者不善。
“这是社交礼仪。”裴旭的声音还是柔柔的。
鲁涛摆摆手,“感情深,一口闷!喝几口酒怎么会坏嗓子呢?”
屋里有人喊:“大歌星瞧不上我们呗!”
“没有的事。”洛曦川说。
酒杯一扬,杯中的液体都灌进了嘴里。刺痛感顺着喉管而下。
第15章
既然不是真心交朋友,洛曦川也没打算再应付场面。他向屋里的人礼貌作别,他打算先回去了。
裴旭叫住了他,“曦川,我很喜欢听你唱歌。难得今天你出来和我们玩,你再唱一支歌再走吧。就当是为我唱的。”
一屋子人又开始起哄,“大歌星,再唱一首呗。”
洛曦川没有拒绝,对着裴旭随口唱了一首烂大街的情歌。他不怎么想对着这些人唱自己写的歌。
裴旭看戏似的轻慢没维持多久,脸色就在洛曦川的歌声中愈发难看了起来。腮帮子绷紧的咬牙切齿又出现在了他那张精致得过了头的脸上。
洛曦川不知道他怎么又变成了这幅样子,也不清楚一首祝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歌怎么就让他不高兴了。
管他呢。没劲透了。
回到了下榻的酒店,洛曦川直接去浴室冲了个澡,不喜欢的烟酒味道清洗一空。然后他随手扯了一条浴巾,松松垮垮地围着腰圈了一圈。
洛曦川又看了一遍剧本,看着看着就晕晕乎乎的了。估计是酒精的作用。洛曦川不喝酒的原因,一是保护嗓子,二是他是一个一杯倒。洛曦川揉了揉眉心,就准备睡了。睡前习惯是给阎毅发一条信息,这是他在网上学来的。要在喜欢的人面前混脸熟刷存在感,要让喜欢的人意识到不会有人比这个人更喜欢自己了。
这还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是稍稍拉开距离。就是人们常说的欲拒还应、欲擒故纵。借此让喜欢的人意识到这个人有多重要。
这一步太难。且不提如果洛曦川不主动联系阎毅,他可是真的能把洛曦川晾上十天半个月的。再说了,让洛曦川主动和阎毅拉开距离是件很困难的事。洛曦川不太能理解,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是怎么能够做到冷处理的呢?总之,洛曦川做不到,所以常年在第一阶段徘徊。
发出去了一条短信,洛曦川又想听一听阎毅的声音。酒壮怂人胆,他就拨了一个电话给阎毅。阎毅没有接。
不知怎么,头晕好像还更难入睡似的。阎毅的皱眉,阎毅叼烟凑近火源时长睫毛的微微一抖,还有他那双剥山竹的、完美无瑕的手,都在洛曦川的脑海里灵活了起来。太遭罪了,他可真想他。
阎毅的形象一鲜活,洛曦川就按捺不住了。
手滑进了浴巾里面,本就松垮的浴巾更是不成形状。
偷摸鬼祟的行动突然被手机铃声打断,洛曦川还没来得及为突如其来的打断感到不爽快,就想起这是他为阎毅设置的专属铃声。
洛曦川立刻点了通话键,“您回国了吗?”
“嗯。”
“在家里吗?”
“有饭局。什么事?”
“我想您了……”洛曦川怕他又嫌他矫情,赶忙道,“您别挂电话,和我说一会儿话行不行?随便说点什么。什么都行。”
阎毅许久都没有回应,洛曦川吃不准他会不会因为自己又为了无聊的事烦他,不愉快了。
就在洛曦川找话题,打算问出那句万金油,“您吃了什么”的时候,阎毅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