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们之间就没有什么话要说了,但也很奇怪,彼此都没有挂断电话,李隅也没有问他为什么打电话来,阮衿问他在做什么,他也坦坦荡荡就这么说了。
细微的咀嚼又沙又糯的水果粒,小口吞咽下糖水,牙齿在塑料勺上的轻微磕碰,轻缓的呼吸,猫叫声,还有那些忽远忽近的粤语,“饮杯红糖水先”“我买碗糖水俾你啊”,还有人在大声唱《我恨我痴心》,混合着十一点半的夜色从电话中输送过来。
都是好温柔的声音。
阮衿站在阳台上举着电话,感觉迎面来的风都裹缠着糖水的甜,那是从李隅那里飘过来的吗?
他感觉李隅身上那些原本格格不入的,坚硬的棱角,其实好像镁粉一样,看上去的质地很硬,但是用手轻轻一捏,就一瞬间全碎掉了。
李隅就好像就是一个普通小镇的高中男生,和阮衿一起出生,一起长大,抄过作业打过架,罚过站挨过骂,还迎着晚霞一起骑过自行车。像这样的一天,他穿白T黑裤,打球累了,拧开街边的水龙头直接淋湿脑袋。十一点的夜里睡不着,去街边食几碗糖水来,然后倾身用指尖逗弄脚边打滚的小猫。
他身上温柔的那部分,永远和自己记忆中的故乡锦城融为了一体,即使说是完全臆构的,他也愿意沉溺在这种幻想中不走出来。
但……为什么,还不挂断电话?
只有呼吸像浪潮一样在此起彼伏着,摩挲着彼此的耳朵。
李隅还在听吗?阮衿有点不确定了,他犹豫着说,“额,不管怎么说今天的事真的非常……”
“要是说‘谢谢’的话那我先挂了。”
“诶,别挂!我不是要说这个。”
说点什么吧……阮衿想着,他在第十五声猫叫的时候小心翼翼地说了,“于果你明天唔得闲既话,我地一齐出哩玩好唔好?”
李隅那边顿了一下,“我听不懂。”
陈惠香从房间里跻着拖鞋出来喝水,看着阮衿煲电话粥的样子,笑着打了个手势,示意把阳台灯关上,他捧着电话迅速点了点头。
吧嗒吧嗒的脚步声远去了,门也阖上了。
一切归咎于隐秘的黑暗中,而有一些呼之欲出的答案,正适合在黑暗中写出来。
“细佬仔,我好中意你。”阮衿强装镇定,实则快把那盆看不见的吊兰给揪秃了,“这个,你能听懂么?”
豁出去了,他不在乎。
“嗯,马马虎虎吧。”
李隅轻轻咳嗽了一声,像是笑了,又忍住了,继续说的话是,“你说吧,明天去哪儿玩?”
作者有话说:
“于果你明天唔得闲既话,我地一齐出哩玩好唔好?”的意思是“如果你明天有空的话,我们一起出来玩好不好?”所以聪明的鲤鱼其实通过只言片语听懂了这句话,他装听不懂。“我好中意你”应该都知道吧,细佬仔是我上一章说过的“弟弟”的意思。(预警:下章还是回忆杀的内容,下下章切回现实)我以为这章有多长呢,然而并没有,全网最尴尬……
第59章 去山顶
天泛着一种浅淡的靛青,东边稍擦得亮了些,但也仅仅只是蒙蒙很一小块,太阳仍旧裹在薄雾浓云的一团白之中。
阮衿仰头看了看不远处,那座低矮的山阴沉沉的,像是钢铁铸就的,又或者只一片是没有明暗层次的剪影。掠过耳廓的风也仍带着几许凉意,轻轻附着在小臂上。如果要去爬山的话,这种天气看着不怎么好,不知道等会儿天会不会晴。
阮衿来得比约定时间稍晚了十几分钟,但是李隅好像也还没到,就在站在街边稍等了一会。外面集市上已经有人在摆摊儿,路边两边都是一字排开的红绸灯笼,可能是极力在模仿江南那种多水的旅游小镇,但看着有点不伦不类的喜庆。
廊檐下还有几串刻意做得复古的风铃,都在清晨的风中萧瑟地摇晃着,发出窸窣叮当的碎响。
听着风铃声,他想起自己昨天夜里的告白,但是感觉依旧非常不切实际,于是躺在床上整宿失眠了。
模糊的心照不宣啊……所以应该是他希望的那个意思吧,他有点后悔没有试探清李隅的态度,他一笑,自己就彻底慌了神。
说是暗恋并不需要一个答案,但是面对李隅这种,不落到最实处,好像总是捉摸不住他,毕竟他喜欢让别人回答问题,而不是自己去回答别人的。
这边卖的都是些拙劣的小工艺品,镀银的镯子,纸扎的小风筝,泡泡水,玉石摆件,还有小孩子喜欢玩儿的那些塑料刀剑
空气中袭来一股浓烈的香水味,说是用纯天然花制成,但也不知道是什么花,花花绿绿的玻璃瓶子,香精闻起来非常呛人。
阮衿被熏得一连打了三四个喷嚏,收拢回连忙离得远了一些。
忙不迭走到街对面去站着了,又等了一小会儿,他正准备给李隅发消息问他现在到哪儿的时候,肩膀被人轻轻碰了一下。
吓了一大跳,李隅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他身边了。
他好像总是这样,神出鬼没的,走起路来完全没声,阮衿明明一直盯着石板路上,就是不知道这个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他浑身上下的衣服虽然跟昨天差不多,但却是连带着鞋都彻底换了一套,应该是新买的。白T顺着风如水波般轻微地鼓动着,整个人看着甚是清爽。
阮衿说,“你是什么时候到的?刚刚没有看到你。”
“来了一小会儿。”李隅抬起了手,阮衿这才注意到他手里拿了个单反相机,过长的黑色相机带缠了几道挽在手上,“逛了一圈。”
他把相机举起来放在右眼前,稍稍躬身拍下阮衿旁边一位婆婆的饰品摊。
氧化之后缝隙和纹理里泛着黑的银饰,静静地躺在乌木托盘的红绒布上,纹银手镯,还有写着“囍”字的大戒指,针线筒,梳篦,以及步摇发簪之类的,看上去都是上上个世纪的老银了。
那位老人头上裹着蓝布头巾,像是少数民族,并非本地人,一直用热烈殷切的眼神地望向李隅,但也没有出声打扰他的摄影。
李隅拍完之后先随意看了,伸出的手又顿了顿,“能碰吗?”
老人家只是和蔼地点点头,李隅则低头拿起一只银簪,对阮衿说,“你觉得怎么样?”
“挺好看的。”阮衿实话实说了,万字花卉,虽然没有旁边的钗和步摇那么华丽,但看上去簪身素静,古朴温润。
不过他不知道李隅为什么要问自己,或许是带回去留作纪念,或是买回去送人吧。
他看着李隅结账,然后把簪子递给自己,“送给你了。”
“啊?”阮衿有点不知所措地站在哪里,没有去接,虽然他是Omega没错,但毕竟性别男,要这个东西做什么。
“你不是说好看么?”
李隅继续低头看照相机的屏幕,语气很冷淡,“不要就扔给你妹妹,或者丢了,随便你。”
“不是,我也给你买一个吧。”
这些几乎都是女性梳妆台上的东西,阮衿也挑不了别的东西。他挑挑拣拣,思索半天给李隅买了一对耳坠,因为上面有象征着“连年有余”的莲花和鲤鱼花纹。
“希望你喜欢。”
他把礼物递给李隅的时候觉得画面一时显得极其尴尬。虽然李隅买这个簪子可能是因为在婆婆这里取景摄像了,出于礼貌而消费,而这一个几百块的银簪对他来说也从来不算什么东西,但还是为那知道自己的礼尚往来是有点执拗的傻气。
“还不错。”李隅接受了这个一辈子也用不上的礼物,然后又说,“我现在想起一个短篇小说,能不能猜到?”
“是《麦琪的礼物》。”
阮衿很快接上了。
圣诞节,男人卖掉怀表给女人送上镶满珠宝的梳子,而女人卖掉长发给男人送上白金表链。互赠对方完全用不上的礼物,别人是阴差阳错,而他俩却是有心如此,傻气值不仅仅只是翻倍,而是彻底爆表了。
但是阮衿忍不住笑了起来,就好像欧·亨利的结尾那样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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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条并不喧闹繁华的集市上逛过,吃过米线又饮了热茶,最后在下午十分终于出太阳了,他们还是决定去爬山。
山门修得算是最大气的了,上面刻着力道遒劲的“嶙峰山”三字。不过纵使名字起得这么霸气,海拔只有六七百米,是群山中最低矮的一座,上去下来统共三个多小时。
阮衿买了两张十块钱的门票,水泥的台阶,做得实在是很敷衍,山爬到了三分之一,石阶也消失了,只能沿着人踩出来的小路往上继续走。
温度算不得熨烫,而空气也同样宜人,肺腑之间都是草茎初生的清新之味。两旁是鸟雀啁啾的声音,听着人来,各自从枝头上扑棱着翅膀飞走了。路边长着一些零散的野花,阳光穿透细碎的绿叶,铜钱般的光斑照在一捧捧明丽的黄花上。
阮衿和李隅走得很慢,有时候李隅需要拍一下照,他就停下来再等等他。
听到有淙淙流水,才发现路边有一潭冷冽深绿的泉水,如碧玉般嵌在落叶中,浸在一层薄水中的岩石表面看上去很光滑,其上停驻着几只敛着翅膀的蝴蝶,青蓝色交错的斑纹在太阳下显得如此华美。
溪流拾级而下,而旁边一棵桃树的花正开得热烈,蜂蝶正在其中怡然自得地穿行采撷花粉,诸多纷纷扬扬的粉白花瓣像细雪撒下,正逐水流去。
或许因为人烟稀少吧,这里的环境比李隅去过的很多地方要更好些,或许几年之后,这里就会被开发得面目全非。
两人坐在青石上短暂地休息喝水。李隅随意把相机搁在手边,也不怕它掉到水里 ,“那山顶上面有什么?”
“有一个寺庙,里面的罗汉堂可以数罗汉,听说还说是什么菩萨的道场,我小时候的时候香火很旺,我也不太清楚。”
“这不是你家乡么?你不清楚?”李隅的语气轻松中带了些嘲笑的意思。
阮衿说:“我小时候胆子小,被家里人说的一些故事吓的,就不太敢来这里玩儿。”
李隅又是一声笑,“你还有胆子小的时候啊。”
李隅好像对这里的传说感兴趣,开了一罐果酒,“什么故事?”
“真的要听吗?”阮衿努力回忆了一下,“不太吉利的那种。”
“嗯。”李隅喝的是酒,阮衿喝矿泉水,他喝下去大半,又递给阮衿去尝,算是间接接吻了,但他好像也不觉得是问题。
阮衿抿着嘴喝下一小口,觉得好甜,一点酒味儿也没有,是草莓味的。
然后看着那潭碧绿的水,然后说,“是一个古时候一个将军的故事……”
胡羌来犯,大战在即,而两国实力悬殊。将军为击溃实力强劲的敌国,便同王上在帐中定下了二人密约。
他将佯装在战场上给敌军送上秘报,行通敌叛国之卑鄙行径,然后再花上数年打入敌国内部,成为其心腹。
未来某日在山中燃烧狼烟烽火,即是攻城信号。
因此举必然招致千万人唾骂,出征前夕,他将原本必须保密的计划告诉了他怀胎六月的妻子,说不知是一年,两年,还是十年才能归来,倘若妻子守不下去就早早改嫁吧。而妻子则坚贞不移地表示:你尽管去吧,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一直等你归来的。
将军便放心地去了,他被俘时受尽敌人各种羞辱,甚至被弄瘸了一条腿,但因为对家人的念想,得以坚持下去。忍辱负重十年后,终于得以大功告成。
敌国灭,将军归。
但年迈的王上却已经变得擅嫉多疑,他忌惮将军的实力,唯恐他的声望过大,会撼动太子的地位,便不肯为他洗刷冤屈,只给他银钱盘缠打发他挂印返乡了。
将军心中郁结愤懑,但想到自己还有妻儿父母,也就暂且忍了,只匆匆南下。好不容易归乡后,他却得知父母早已百年,而妻子更是在第一年就耐不住寂寞改嫁给了县太爷做妾。
他原本顷刻就要崩溃,但因为心中留有一丝留恋,愿意再试探一下妻子。他佯装成蓬头垢面的瘸腿流民,敲门向锦衣华服的妻子索要一碗粥食,却只遭嫌弃轻慢的一眼……
“然后这位将军就……”
“就把他的妻儿,还有县令都杀了,就在这座山上某处。”
李隅顺势接话了。
阮衿的眼睛瞬时瞪圆了,又弯起来,“你怎么知道?”
李隅很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太老套了。”
“可能是我小时候胆子太小了吧……”阮衿笑了一下,然后抱着膝盖继续说,“他用剑砍下了妻女,县令的头颅,手足,都扔进了潭水中。最后自己也在潭水边自刎而死,身体化作了一棵向右歪斜的桃树。有时候夜里就会出现一个穿着铠甲的将军,提着滴血的剑在迷雾重重的山里不停转悠,首先要问有伴侣子女否,再问是否朋友亲属等。如果是背信弃义,见财眼开,谎话连篇的人,会被他毫不犹豫地砍掉脑袋。”
“那你说的不就是这里么。”
李隅听得津津有味,歪着头看了看对面那棵桃树,果然是朝向右倾斜着的。
“好像……的确是的。”
阮衿也是很迟钝,几乎是后知后觉才发现,他跟李隅好像就置身于传说中的地方,纵然故事本身不恐怖,但一时间之间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手臂上起了一粒粒鸡皮疙瘩。
忽然觉得那棵阳光下开满烂漫桃花的树,像饱食人的鲜血才生长得如此壮大,看上去有点无端有点血腥了……
“去看看。”李隅站起了身,顺带伸手把阮衿从地上拉起来。
拉起来之后,他也并没有松开手,一直牵着阮衿的手走到树下,他的手指微凉且硬,带着一层薄茧,但是握着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