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到她家门口时,我放下了想按门铃的手,我想就这么突然去找她会不会吓到她了?
自己现在长大了,个子也高了脱去了小时候的婴儿肥,样子和幼年时差别真的挺大的,恐怕这么突然的“袭击”真的会吓到她吧。
所以我决定不去她的家里了,我带了以前房子的钥匙,那套房子爸妈没有打算出租也没有卖给别人,原因是他们说总有一天会回来住的,就让它好好的留在那。
我开了家里的门,上了自己的房间,开了窗,趴在窗上,看着对面那扇窗。
我等了半个钟,那个笨蛋终于出现了。
她长大了,读初一的她,和我一样脱去了脸上的婴儿肥,也瘦了,扎着一个马尾辫子特别可爱。
嗯,长大后的笨蛋,也算出落的亭亭玉立。
她没有发现我,可能刚从外面回来,她穿了件连衣裙,脸蛋被太阳晒的红红的,兴许因为太热,她不停用手给自己扇凉。
笨蛋,房间里不是有空调么,难道不懂得开空调给自己凉凉?
我继续趴在窗上看着她,看着那个日思夜想的女孩。
哪怕她没有发现我,但能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就足够了。
临走前,我去了小卖部,买了一瓶奶茶和小风扇,那个笨蛋爱喝.奶茶也怕热,小风扇希望她能随身带着,热了就拿出来吹吹。
我把小风扇和奶茶放在她家窗户上。
笨蛋,送给你的,一定要带上哦。
因为不能久留,怕爸妈发现,我放下了奶茶和小风扇便回去了。
上了初三,我的生活依旧平平淡淡地进行,初中毕业我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了a市的重点一中,在一中呆了差不多一个学期后,我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和想法。
我想回c市了,因为我太想她了,我想像以前一样住回那套房子,做回她的邻居,和她念同一所高中,在她的身旁陪伴她照顾她。
而且最重要的是,爸爸的身体康复得挺好,我很放心。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
本以为他们会反对,因为高中三年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三年,三年学习好了尤其高三,成绩好了才能考上好的大学,况且c市就我一个人住他们会不放心。
谁知两人的回答出乎我的预料。
爸爸说:“儿子你回去吧,我早就知道你很想念那孩子了,瞧你每天睡觉前看着那本相册,我还不知道么?”
妈妈异常的开心,她抱着我说:“回去吧,乖儿子,这么多年我就等你这句话了。”
我:“......”
我妈妈这句话很容易让我误以为她烦我了。
她说:“你再不回去万一我未来儿媳妇被别的男孩抢走了怎么办?你得回去待在她的身边好好照顾她啊,而且我最近听苏妈说了,我未来儿媳数学比较差,你这个大学神刚好回去可以辅导她,对了一定要好好看着她,我儿媳妇这么可爱漂亮肯定很多男孩子追的.......”
妈妈后来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我忘了是什么了反正就是鼓励我赶紧回去.......
很好,这个计划受到了两人的大力支持,我也就放心回去了。
于是,在高一第一个学期的尾末,我搬回了c市。
心里有点儿激动,我转到了和笨蛋同所高中,在去八中的前一天晚上我开心得睡不着。
嗯,很久没有见到她了,上次偷偷回来看她还是3年前的事。
我准备了一大堆和她见面的开场白。
“笨蛋,好久不见”,“9年不见,你长大了”,“我是程陌,我们又见面了”,“笨蛋,好久不见,过得好吗”,“喂,笨蛋,我回来了”。
这些开场白我在心里默念了无数遍我甚至傻到站在镜子面前练习,用哪种方式和她说好呢?严肃点的?不行,怕吓到她了。平静点的?不行,她会不会以为我见到她不怎么激动?那用开心点的?会不会有点傻?
一个大男孩整的跟个小姑娘似的我都替自己觉得丢人,哎,还能怎么着?也就只有这个笨蛋能把我整成这样了。
第二天,我们终于相见了,我作为新同学去到新的班级,看到了坐在第四组靠窗座位的她,其实她并不知道,还没进课室前,我早就透过窗悄悄看她了,三年后的她又长大一点点了,但还是瘦瘦的,依旧扎着一条小辫子,正认真地看着书,嗯,样子嘛,还是那么可爱。
班主任叫我进课室做自我介绍,虽然我表面很冷静,给人一种冰冷冷的感觉,其实我并不是这样的,我的内心很紧张,那天站在讲台上就差点脸红了,并不是因为我看到一班新同学,而是我心心念着的女孩子正坐在下面,她似乎在看着我。
不知道她有没有认出我是小程陌呢?
班主任让我选座位,他说班里还剩两个座位让我选,我看了班上的两个座位,虽然表面是在看座位,其实余光有意看向她,想看看她见到我是什么反应,谁知道她居然拿着一本书挡住了她脸。
怎么?
是不想我发现她么?以为用书挡住脸我就不知道是她么?
怎么过了这么多年智商还是没有上涨呢?
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她很可爱。
最后我选了第三组最后一个座位,那笨蛋这时才放下书本,她转过身朝我看过来,只对视一秒,那家伙立刻转过头。
我:“........”
好吧,其实对视的那一瞬间,我的心跳快了几拍,9年了,那是我们重逢后第一次对视,可是也许是因为我长了一张冷漠脸,那笨蛋后来说对视那一瞬间,她觉得我异常淡定,还说就是因为这个异常淡定的眼神她以为我早就忘记她了。
哎,真是哭笑不得,我怎么可能会忘记她?
我想就算她变成了老太婆,满头白发,满脸褶子,牙齿都掉光了甚至化成灰了我还是能够认出她的。
下课后,那笨蛋没有过来找我,继续埋头在做练习,她身边多了一个很好的朋友,那个女孩叫做黄诗蕾。
黄诗蕾是个活泼开朗、神经迟钝的女孩,嗯,她和她玩,合适。
我其实想走过去和她打招呼的,和她说一句:“笨蛋,我回来了。”
可是,我做不到。
那一刻我真觉得自己没有出息.......
我一向稳重、冷静、这世上没有什么让我畏惧的东西,可是在面对这个笨蛋的那一刻,我居然发现.......
我害羞了。
太久没有和她见面了,也太久没有和她说话了,我心里异常紧张,几次靠近她都因为面红耳赤而打退了堂鼓。
每次回到家,我都对着镜子练习和她重逢的“开场白”,然后不停地教训自己,怎么那么没有胆量呢?
哎,真是丢人。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当你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哪怕平时你再冷静、再无所畏惧,在她的面前你都会变成一只害羞的胆小鬼......
哎,很烦恼,很纠结,觉得自己很没有出息。
时间就这样流逝,我转到八中已经一个星期了。
学校组织了篮球赛,同学们拉着我一起去打篮球,当时操场上围满了很多女孩,加油声充斥着整个操场。
开赛前,我看向热情呐喊的女生们,扫了一圈,那个笨蛋没有来。
嗯,说实话有点失落。
打了几轮,休息时,我再次扫了眼那群女生,发现那个小笨蛋终于来了。
心里特别的高兴,非常非常高兴。
她的手里拿了瓶饮料,我知道那是为我准备的,虽然那是我最讨厌喝的营养快线。
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给我准备我最讨厌喝营养快线,但是她来了,这就够了。
比赛结束后,女生们散了,我放下了篮球,在饮料堆里拿出了那瓶营养快线,一饮而尽。
虽然,我对营养快线那股酸酸的奶味很反感,但是因为是她送的,讨厌的味道也如同蜜糖般,很甜。
第四十七章 我真的很喜欢你3
我和她真正说上话是一次事故上。
那个笨蛋摔跤了,整个人重重地摔在地上,我吓得整个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哪怕班主任还在,哪怕还在上着课,但我哪有顾及那么多,跑前去,把她横抱起。
她的额头摔伤了,留了很多血,膝盖也摔破了,我的心顿时疼的很。
多年来一直细心呵护的小笨蛋,居然受伤了,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立马抱她去医务室,得把伤口处理好。
于是,我和班主任请了假就立马抱着小笨蛋去了医务室。
校医给她处理好了伤口,我的心方才安定下来。
也就在那一次,我们说上话了。
久别重逢,那是我们第一次对话。
这个笨蛋的声音,还是和以前一样,软绵绵的特别可爱。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忽闪忽闪的,和小时候一样,里面似乎有一汪海洋。
也许是因为这个笨蛋受伤了,一开始的羞涩、紧张、纠结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见她伤口包扎好了,我便背上她,两人走在校园的小道上。
她喜欢喝.奶茶,我给她买了一瓶常温的奶茶,顺带给她买了一架粉色的小风扇。
小笨蛋收到了“礼物”特别的开心。
我想,买值了。
后来我和她再次做回了“老友”,我们一起上学,中午放学了一起吃饭,下午回家我骑着自行车载着她一起回去。
那种感觉真的很好,载着小笨蛋,她坐在我的后面,阳光洒在我们的身上,对我来说,那回家短短十几分钟路程,是那么的珍贵和幸福。
高中三年,我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给她辅导数学,她的数学很差,我耐心地给她辅导。
其实她不笨,学习上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后来教了她一些解题的技巧和思路,她渐渐领会了,成绩提了上去,这和她自己的悟性还有努力是分不开的。
高一期末的分班考试,这个笨蛋如愿地考上了文科重点班,她很高兴,一直说要感谢我,苏爸还给了她两张游乐园的门票,说为了感谢我,让她带着我去玩。
那时候是刚放暑假,本来打算第二天回a市看爸爸妈妈的,但是能和小笨蛋一起去游乐园,我立马改了时间。
那天晚上,我很高兴,因为第一次和笨蛋去游乐园。
这算不算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呢?
谁也不知道,其实那晚我很晚才睡着,我站在镜子前,试了一件又一件衣服,只想挑最好看的衣服,想把自己打扮的最帅气然后和她约会。
于是,整个衣柜里的衣服都被我翻遍了,最后我才选好了其中一件我自认为穿起来是最帅的。
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真的有点傻,可是总会情不自禁这么傻,如果现在能再和那个笨蛋约会,我也会再次挑光衣柜里的衣服试一遍,直到试到最满意为止。
俗话说喜欢上一个人时会变傻,我现在慢慢认同这句话了,虽然我很不想承认因为她我变得真的挺傻的。
高三,学习压力特别重,幸好我们两个都熬过去了。高考后,分数出来了,那个笨蛋考上了她理想的重点师范,而我考上了我理想的华国航空航天大学。
考上了航天大学,离我的梦想更近一步了。
我的理想是做一名机长。
这个梦想,小笨蛋小时候就知道了。
但是有一件事情,她是不知道的。
我最大的梦想并不是当上机长,而是当上机长后,我开着飞机,飞上了天空,看着白云,而我的身旁……坐着小笨蛋。
我们一同遨游在蓝天白云,我与她分享我对天空的喜爱。
这个梦想,从我小时候喜欢上飞机时就有了。
说了那么多,那个笨蛋,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她叫做苏-简-简。
这个女孩,出现在我平凡的生命中,给我的生活带来了阳光和色彩,因为她,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喜欢,什么叫做思念,什么叫做.爱。
此刻,我相信苏简简,你正拿着这封信在认真地读着吧,原谅我这一封信这么晚才拿给你。
因为我想等到6月29日这一天,拿给你。
6月29日,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因为14年前的这一天,小小的我们坐在栀子花旁,你和我说要做我的老婆。
对我来说,这一天是最甜的。
这封信有点长,我写了又改,改了又写,有时候没写好我换了新的纸重新写过。
天知道,这封信我写了几天几夜了。
苏简简,我真的很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你。
遇见你,我真的很幸运。
所以......
你喜欢我吗?
—程陌
6月29日
*
读完了信,苏简简将这封长长的信紧紧抱在怀里。
她低下了头,床单上是她滴落下来的泪水。
此刻,苏简简心里头只有一个想法。
她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所以这一辈子她才遇到了程陌。
她一直被一个男孩深深的喜欢着,默默地守护着。
请问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幸运更幸福的事么?苏简简认为没了。
她擦干了眼泪,将信全部装回了信封里。
还在等什么呢?
那个男孩,还在等着她呢。
她又怎么能还让他等着?
她得跑过去,用最快速度跑到他的身边,然后大声和他说一句。
“程陌,我喜欢你!”
苏简简下了床,穿上了鞋,跑出宿舍,走廊上,撞到了刚从外边回来的三只。
三人看着朝宿舍外奔跑的苏简简喊了一句。
“简简,你要去哪里?”
此时,苏简简已经跑出了宿舍外边,午时的阳光正好洒在她的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黄色,她看向三只,眼里闪着泪光,带着笑容大声地回了一句。
“我去找我的老公啦!”
*
华国航空航天大学。
现在是下午的14时整,离上课还有半个小时,程陌离开宿舍走到宿舍附近的镜月湖。
这里很安静,偶尔有几只大雁在湖上飞过,湖面波光粼粼。
程陌拿着书本坐在树下,树荫下很凉,太阳透过树叶缝隙在地上形成了斑驳的树荫,程陌背靠在树上,翻着手里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飞行力学与操纵原理的书,他主修飞行技术专业,平常要学习这些知识。
从小他就没少阅读这方面的书,他热爱飞行方面的书籍每次一看就会停不下来,但今天的他明显不在状态了。
看了几页就没看下去,他合起了书本,抬头看着树上的叶子,叶子随风微微摆动,女孩的脸不自觉浮现在脑海里。
他深黑色的双眸一片黯然,心开始变得不舒服了,想起了昨晚他去找苏简简,她还是一副不愿意见他的样子,心里的头那颗岩石便再次沉入了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