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毓皱了皱眉头,不容分说地将手抽回来,接着,拍了拍周宏远的脸颊,平静地声音像刀子一样划在周宏远的心上,“可我不想被你爱,也压根不在乎你说得话到底几分真几分假。”
周宏远抬起头,一双腥红的眼睛紧紧将程毓锁住,“叔叔,我不会再骗你了,我再也不会骗你了……你再相信我最后一次好不好?”
程毓的神情淡淡的,像是在谈论J城糟糕的空气与交通,“行啊,我相信你。那你现在告诉我,在我和你北京的事业之间,你会怎么选择?”
周宏远神色骤变,他无论如何都没想过程毓会问出这种问题。他正思忖着如何回答,就听到程毓平静的声音,“你知道错了,可你根本不后悔。就算能重来一万遍,你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周宏远心里刮起一阵阵寒风,那彻骨的凉意似乎要将他击穿,他震惊地看着程毓,下一秒,就听到他的叔叔用最温柔的话,说出了最残忍的事实,“我们从一开始就三观不合、性格不投,还是当陌生人好。”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作者的书如果海星少评论少,会被人嘲的,认真脸(我有在认真的暗示哦 感谢阅读,么么哒
第69章
周宏远身躯一震,他自然知道自己与程毓是截然不同的性格与追求,更知道自己这些年汲汲于功名利禄比不上程毓斯文有持霁月风光,只是这最简单直白的事实被程毓说出口后,竟让他痛到难以自持。他抬起脸来,直勾勾的看着程毓,“那你呢,叔叔,是不是后悔当初收养我了呢?”周宏远的声音轻地像棉絮,挠的程毓心里痒痒的。
程毓看了他两眼,声音中没带什么感情,全然一副就事论事的态度,淡淡地说,“你太轻看我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顿了一会儿,程毓才接着说,“做过的事,我都不后悔。”程毓不后悔出席自己亲生哥哥的葬礼,不后悔在人走楼空后收养周宏远,不后悔疼他、爱他、倾其所有、竭尽所能,甚至不后悔为他放弃保研,平白在银行蹉跎了十载岁月、不后悔知道所有真相后继续毫无保留的关爱这个与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选择都是自己做的,程毓只想对得起良心,更何况,从始至终,他都没想过要周宏远报答他。
周宏远痛苦地用力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他没想到事到如今程毓还能如此坦诚又直率,更没想到经历了自己所有的背叛与残忍后,程毓到今天都没有一句后悔。他突然扯住程毓的衣角,感激、愧怍齐齐压上心头,他声音颤抖,“就真的没有挽回的可能么?”
程毓的脸上浮现一丝厌恶,他一生之中,少有的爱恨全系在了这一个人身上,好不容易过上了平静安稳的生活,这人又偏偏搅乱他的心绪。
十年有多久?这个问题不止周宏远在想,程毓也在想。这十年,他还清了房贷,攒下了积蓄,恋爱,分手,再恋爱,再分手;他离开了银行,考研,读博,终于过上了自己向往的生活;他人至中年,住了两次院,动了一次手术,好在身体没什么大问题。十年到底有多久?久到他已经认不出周宏远的身形,久到周宏远已经吃不惯也看不惯他做惯了得土豆丝。哪有那么多缺憾可以挽回,哪有那么多的破镜得以重圆,多得是说书人口中的老桥段,小说家笔下的俗套妄念。更何况,他与周宏远那点儿被十年时光稀释了再稀释的情谊,又哪里值得挽回一二?
周宏远看到程毓的表情,一颗心瞬间凉了一半儿,他垂着头站起来,过了许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叔叔,就连个赎罪的机会都不给我么?你就真的这么恨我……”
程毓只觉得好笑,“我不恨你。”说完,生怕周宏远不信似地补充道,“我恨过你,但很快就不恨了。”自己一手养大、倾注了无数心血的孩子,说愤怒太浅薄,说恨又太沉重,而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就只剩下了陌路一条。
周宏远痛苦地摇了摇头,他再一次攀上程毓的手,“你再原谅我最后一次,就最后一次好不好,叔叔,叔叔……”他嗓音沙哑而绝望,声声叫着程毓叔叔。以前程毓就最受不了他这个样子,就好像世界那么大可他的依靠便只有自己,那一声声“叔叔”就像只巨大的手,攥着程毓的心脏。他握紧自己的手,终是没说话。
自从当年搬进这套三居室,周宏远就从没在书房睡过,时隔十年,他甚至连里面的构造都有些记不清了。他摸了摸笨重的书桌和书架,想象着以往的无数个夜晚,程毓就是坐在这里看书学习的。他坐在桌前,本想通过些照片探寻程毓这些年来的经历,可桌面上却光秃秃的,唯有两本专业书,名字拗口得很。玻璃板下,压了张科研进度表,上面是程毓潦潦草草的字迹。抽屉落了锁,他打不开,百无聊赖之下,只好又拿起那两本书,随手翻了两下,里面是满满的勾画与笔记,连纸页似乎都被人翻薄了。
周宏远看不懂那些繁琐复杂的公式与推导,他反复抚摸着里面的字迹,心中想着,程毓的确是个很适合搞科研的人,当初平白在浪费了这么多年,如今又重拾学业,他委实为程毓开心。
那天晚上,周宏远躺在书房里,嗅着洗衣粉的香味儿和满室的书墨香,一夜难眠。
第二天,周宏远的烧虽退了,却依然浑身乏力。程毓不愿见他,多生彼此的难堪,是以没等他起床就离开了,还特地在桌子上留了言,让他赶紧走。
周宏远把程毓留给他的字条小心翼翼地收进口袋里,不禁苦笑,他的叔叔如今当真是避他如猛虎。
周宏远如今在万清虽处于半架空的尴尬境地,却仍有些常规性工作要做,更何况周一还有例会,不好请假。就算程毓不说,他也要离开了。经过一晚的思索,周宏远觉得自己在万清的抱负尚有转机,一来王守国对那些裙带早已心生反感,此番虽随了王守文的愿,双方感情却已然是如履薄冰,只差最后一记狠药,让两方彻底离心;二来,自己才是真正为万清发展考虑的人,王守国心里门儿清,就算一时不能站在自己这边,心里却明白谁是真正为万清好、为他王守国好的人,所以,周宏远此时越是被打压,便越要表清自己的立场,让王守国看清他的真心。
周宏远虽舍不得程毓,却也不能丢下自己的事业、放任自己的苦心经营中道崩殂。更何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算自己请了假,在家里住上三天五天、十天半个月,程毓恐怕一时也不会原谅自己。他心里明白,这件事急不得。
周宏远打开冰箱,吃了片面包。程毓是个颇恋旧的性格,家中的摆设风格与往日差别不大,周宏远甚至发现了电视柜一旁,那个熟悉的小猪储钱罐,还有沙发上那个洗得褪了色的黄色靠枕。
周宏远探寻着这个家,侦查着每一个平方,体会着每一丝气味。几经搜寻,他没发现这里有别人居住的痕迹,却仍是不放心,站在以往属于自己的卧室前,拧了拧门把手,却发现门已经被锁死了。他心里发紧,一汩汩苦水像熬开的中药,一边冒着泡,还一边往外溢。这个房间,如今怕是已经属于别人了吧?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他只有也只能接受。
周宏远抹了把脸。对这份过期的感情,他早已没几分希望,心中放不下的念头就只有程毓有朝一日能原谅他。而他,也只愿时时能望着程毓的背影,咀嚼这份独属于自己的爱情。
周宏远从早晨坐到傍晚,一直没等到程毓回家。他复又从冰箱里挑出颗白菜,拿了几个西蓝花,给程毓做了一道醋溜白菜,一道清炒西蓝花。周宏远许久不曾做饭,厨艺生疏得很,衣服上、手上溅满了油,又险些把西蓝花炒糊,最后堪堪端上两盘儿菜,他自己尝了尝,最多只算得上是差强人意。
周宏远等在桌前,从五点等到六点,从六点等到八点,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无力地叹息,留了张字条写下自己的电话和地址。
来J城的路上,周宏远只希望快点、再快点,超速了犹是不觉,可离开的路上,他却希望慢点、再慢点,仿佛开慢点,就可以离程毓更近一点,离他的月光与救赎更近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这周四就要上今日必读啦~所以我会尽量日更的!
第70章
程毓回到家时,周宏远已经不在了。他看到桌子上的饭菜,心脏颤了两下,紧接着有种又酸又涨的滋味上涌,脸色也不自然地几经变化。程毓在图书馆忙了一天,此时精疲力尽,虽不愿与周宏远再生瓜葛,却犯不着与自己过不去,他加了几片儿白菜放进嘴里,随后皱了皱眉头,心中想着,周宏远这饭怎么做得还不如十年前有滋味?程毓总共只吃了几口,便兴致缺缺,端起盘子走到厨房,将饭菜尽数倒进了垃圾桶里。
再次见到周宏远,是在五天后的傍晚,彼时程毓正提着买好的蔬菜走出电梯,一抬脸就看到周宏远一身深灰色西装站在自家门口。周宏远一米八七的个子,肩宽腿长,杵在那里就像堵墙,让人忽视不得。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迫感连同生活再次被扰乱的烦躁让程毓皱了两下眉头,神情颇为不悦,语气生硬地问,“你怎么又来了。”
周宏远垂了垂头,似不敢面对程毓的质问,过了几秒钟,才带着怯意开口,“叔叔,我想你了叔叔。”
程毓眉心突然舒展开了,像听到笑话一样笑弯了腰,片刻后,才不徐不疾地道,“你想我?你还会想我么?”
周宏远郑重地点了两下头,“我想你,每一天、每一秒。”
程毓用力握了一下拳头,一根根青筋似要从肌肤下跃起,刻骨的悲伤与痛苦都埋葬在数不尽的过去,可那墓碑还在,他压着声音,用力说道,“你刚去北京的那一年,你刚去美国的那一年,我也很想你,每一天、每一秒。”
周宏远不经意地向后退了一步,紧紧贴在木质的门板上,他紧紧盯着地面,甚至拿不出勇气看程毓的眼睛。
“你不接我电话,不回我消息,我好不容易等到你放寒假了,每天都在等你回家,可你却拖到大年二十七才回来。”程毓的声音虽轻,却很急促,“你过年总共在家呆了几天?暑假,你发短信说忙,不许我打电话,我当是真的,结果呢?结果你一声不响跑去了美国。你知道联系不到你的那段时间我有多焦急么?你知道听到你的电话欠费了、停机了,我是什么感受么?你知道我一个人找到你们学校、找到你们宿舍,你室友指着你的空床对我说你早就去美国了的时候是什么心情么?”说道最后,程毓已然说不下去了,他眼睛红了一圈儿,嗓子又疼又干,喉咙更像是干裂的土地,里面还爬着蜿蜿蜒蜒的虫子。程毓向来性子好,少有与人发脾气的时候,这番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朝周宏远吼了一通,吼完自己的脑子都在发懵。他一张脸涨得通红,拎着购物袋的手都在不住颤抖。
面对程毓的质问,周宏远节节败退。他没有任何苦衷,更没有什么逼不得已,所有的选择,只不过是出于一个卑劣的小人,对繁华世界最阴暗最自私的渴望。正如同程毓永远理解不了他往上爬的决心,他同样无法解释这种深刻于骨髓的渴望。
“你说你想我,我看你不是想我。你只是一个人太久,累了、闷了,你只是想找个人给你解闷,你只是想找个依托罢了。可我就非得如你所愿么?”程毓喉头一梗,再说不出话来。他用力闭了一下眼睛,顿了几秒,才继续道,“你走吧,别来找我了,也别再说想我这种话了。”
周宏远拽了拽自己的头发,他弯下腰,底下头,双手扶住程毓的肩膀,“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求你,求你原谅我吧。”
程毓别过头去,不看他,眼泪却再控制不住地往下滴。周宏远心猛地一缩,他伸手去擦,那一滴接着一滴的眼泪,全都打在他的手背上。
周宏远突然好怕。曾经被周云伟打得体无完肤时、曾经被李艳华骂得浑身发颤时,无数次被邻里嘲笑、被同学欺负时,他统统没有那么怕、那么慌。他好怕永远地失去面前这个人,更怕这人把他彻底当做灰尘、当做垃圾,随手两下便轻描淡写的弹走。可程毓分明是这世上最爱他、最疼他的人啊。没了程毓,他不知道还有谁肯容纳他肮脏而卑劣的灵魂,没了程毓,他不知道自己最深处的眷恋与懦弱该藏身何处,没了程毓,他不知道还有谁会爱他、而他又能爱谁。这一刻,他不再是什么劳什子的上市主导人,不再关心万清集团的一地鸡毛,他只是一个想拥有、想挽回的男人,拼尽全力却求之不得。他不记得自己的宏图大志了,更忘记了那些荣耀与光辉,他只想回溯过去,抱住十年前那个彷徨无措、痛苦焦躁的程毓,告诉他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自私是他,卑劣是他,功利是他,世俗是他,他一路高歌猛进、披荆斩棘,他踩着无数人的尸体,他跨越在道德的边缘,他以为自己拥有了无数,直到这一刻他才恍惚明白,原来自己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可怜虫。他拿到了世界名校的学历,进入了全国首屈一指的公司,年纪轻轻便成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他住进了豪华的公寓,穿上了几万块的衣服,可这一刻的他与当初那个跪在庭院中等待人施舍等待人收养的小男孩又有何区别。
一切一切的杂念都化作乌有,识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留住这个人……
周宏远牵了一下程毓的手,眼中似有千言万语,而下一秒,他直直的跪了下去。
程毓睁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眼前跪下的男人,他的嘴张了又合,一时间惊地不知该说什么好,他用力往上拉了拉周宏远,半天才从口中挤出句,“你这是干什么!你快起来!”
周宏远铁了心,他盯着程毓,仿佛要将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种表情都印在心上,“叔叔,你再收留我一次,再收留我一次好不好?”若是爱上一个人不足以低至尘埃,那么加上数不尽的愧疚与亏欠,加上十年的荒唐够不够?如今的周宏远甚至不敢再求一句原谅,他只要程毓再收留他一次,他只要这扇大门还能为他敞开。
电梯运作的声音钻进程毓的耳朵,他甚至能听到对门大婶在电梯里滔滔不绝地说着细碎琐事,他火急火燎,一时间额间甚至都冒出了一层层的汗水,他唯恐周宏远这副样子被人看着了,平白惹得耻笑,压低声音道,“你起来啊,要来人了!我答应你,我收留你!”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份的更新~么么哒。好不要脸的小周,好善良的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