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哇,那就请沈将军现在当着所有人的面前,把话说清楚。”宪警却没意识到事情发展态势哪里不对,欣喜若狂道。沈长河轻轻咳了几声,才缓缓道:“好,我说,你记,在场所有人都可以为此见证——”
他接下来所“招认”的事实,却令所有人都惊愕得无以复加。
时间回到第三天和谈前半个时辰。
那时,沈长河从车上走下来,却发现有个大学生被一枪击毙、倒在自己车上。他语气平静地对陈启明说了莫名其妙的一句:“5.56毫米口径,最新式的博朗克步*枪。这枪不错。”
“谬赞!”陈启明放下手里的枪,脸上带着讨好的笑:“早就听说沈将军在枪支方面堪称专家,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沈长河摇了摇头,微笑道:“沈某不才,做什么事都不求甚解——阁下也谬赞了。”
“不不不不!”陈启明连连摆手,高声道:“后起之秀里面,您一向是家父最欣赏的一位!千万别客气,您这边儿请!这些个不懂事的书呆子,国家出资供他们读书不好好读,偏要上街闹事,还挡了沈将军的车驾,您说他们是不是很该死?”
沈长河避而不答,悠然道:“我这个人虽然不喜欢钻研什么东西,但枪法还算一流——举起你的枪,对准我。”
陈启明自然不会这么做。他有些愕然地望向沈长河,讪笑道:“将军莫不是开玩笑的吧?”
没见沈长河有什么动作,下一秒,陈启明就觉腰畔顶着一样冰冷可怖的事物,脸色立刻就白了:“沈将军,你!”
“陈部长,”沈长河微笑着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道:“你若不举枪对准我,我就一枪毙了你。”
“你……你……”陈启明惊惧万分,额头上冷汗涔涔:“你是忽然疯了吗?!为什么要这么对我,难道就因为刚才那个学生?”
“不错,我就是来替那个无辜的学子向你复仇的。”
“你,你一定不敢这么做的,我可是大总统的儿子——”
扣动扳机的声音响起的一刹那,陈启明终于意识到他真的要杀自己,也终于出于求生本能地掏出枪,子弹擦着沈长河的手背飞了出去,不见踪迹。而沈长河枪里的子弹,也直接贯穿了他的右手手腕、去势未歇地竟又钻进了陈启明的心肺之间!
见陈启明轰然倒地,周围宪警立刻发难要逮捕沈长河,而这个“始作俑者”却用他那只鲜血淋漓的右手举起手里的文件,平静道:“我是西南军政府将军沈长河,也是此次列国联席会议的谈判代表,现在特向你们行使‘临时豁免权’,请让开——”
扫视了一周犹豫着不肯退让的宪警,他轻蔑地笑了笑,又道:“或者,误了国事你们几位能担待得起?”
示众(二)
宪警命人仔仔细细、一字不差地将他的“供述”记录了下来,然后又理所当然地依着程序将写好的供状出示给沈长河,问道:“以上内容可有错漏之处?”
沈长河只略略扫了一眼,摇了摇头。于是宪警又道:“既然沈将军已经认罪服法,就请签字画押吧。”
谁知,他话音刚落,沈长河却猛地抬起头来,一双妖异的绿眸华光闪动:“事实确是如此,但我无罪可认,也无法可服。”
这什么情况?!
宪警一脸懵逼地保持着握着供状的姿势,尴尬地张了张嘴,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将军,你又何苦垂死挣扎呢?罪证昭彰,这些都可使你自己说的,现在不认罪,有用么?”
“且慢!”
人群中一阵骚动,却是一名留着半长不短的头发、身着西装的年轻女人站了出来。这回,终于有人忍不住叫了出来:“……李泰安的女儿?”
前文说了,秦人自古以来就喜欢看热闹;不但喜欢看热闹,还喜欢八卦名人的私生活。自上次晚宴李云凌、李泰安父女相认以来,关于李云凌个人的八卦就在坊间飞速传播开来。不仅如此,她和现任西南将军之间“暧昧不明”的关系也早就成了闲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错,我就是李云凌。”
女人神色坦然地上前几步,直到被宪警们拦下才停住脚步,朗声道:“大家都听见了,方才沈将军已如实陈述了一遍事发经过。公堂诉讼讲究两造平等对峙,现在一方已陈述完毕,那么作为另一方当事者的陈大部长,您不想说点什么吗?”
“本公子有什么好说的!他自己承认的事实,可没有谁强迫于他!”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广场东南方向还停着一辆汽车,而这气急败坏的声音正是从车里传出来的。李云凌不去看那辆车,而是施展轻功越过阻拦的宪警们,径直落到沈长河身前,有意无意地把他挡在身后,才大声道:“作为所谓的‘受害者’,陈部长既然已经来了,不出来见见人?”
“我没有可补充的,就是这个混蛋先挑衅威胁要杀我,我才迫不得已正当防卫的!”
“嗯?”李云凌笑道:“这么说,陈部长是承认自己动手了?请问你是什么时候动的手?”
“当然是他用枪顶着我的时候!”
“很好。”李云凌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盖着西南军政府将军印的纸张在为首宪警眼前一晃,淡淡道:“我今天是作为沈长河先生的律师替他质询对方当事者,请你务必如实记录我们方才所进行的谈话。”
“……”大庭广众之下,宪警实在不好发作,只得面带疑惑之色地继续补充笔录。沈长河似乎是想笑,可又冷又疼的情况下他实在笑不出来,只得轻声道:“你学过法律?”
“上辈子学过几年。”李云凌也低声道:“不瞒你说,上辈子我差点就成了法官,只不过后来改行了。”
“哦,你们那个时代女人也能当法官?”
“废话!闭上你的嘴好好休息,这帮蠢货我来应付就好。”李云凌面无表情地甩出一句,随即又转过头,继续问道:“那么请问陈部长,你仅仅是因为沈先生口头挑衅所以才举枪射击的吗?”
“当然不是,他拿枪顶在我腰上,我难道还要等他打死我再反击吗?”
“你确定他是用枪顶住了你的腰?”
“确定!”
“是亲眼所见吗?”
“……”车窗里的陈启明犹豫了一会儿,才硬着头皮道:“当然是亲眼所见!”
“陈部长,虚假陈述可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李云凌悠然道:“我再问你一遍:是亲眼所见吗?”
“……是!”
李云凌从怀里掏出一卷胶卷,在手里晃了晃:“我这里是当日现场录像全过程。根据这盘录像带,陈部长您当时根本没有低头看沈先生的手——我说的对么?”
陈启明立时吼了起来:“你放屁!本公子如果没看见枪怎么可能主动攻击他?”
“那个无辜的学生手无寸铁,你不是也一枪就把人杀了吗?”李云凌好笑道:“怎么陈部长,你这是贵人多忘事,还是当广大百姓都是瞎子啊?”
“放你娘的狗屁!你血口喷人!”
陈启明激动得把脸探出窗外,破口大骂:“你个小娘们儿算老几,敢质问本公子,不想活了是吗?!”
“对呀,我今天既然敢来,就没想着从您这位随随便便取人性命的大人物手底下活着回去。”李云凌坦然地答了一句,转过头来问沈长河:“请问沈先生,陈部长所说的‘你用枪抵在他的腰部意图打死他’这件事,是真的吗?”
沈长河摇了摇头,轻轻地喘着气,缓缓道:“我没用枪……我用的,是手杖。”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一片哗然。李云凌“哦”了一声,故作恍然之态:“你确定吗?作虚假陈述可是要罪加一等的。”
“我确定。”
“好,那么你为何要用手杖抵着他的腰呢?”
沈长河沉默了一下,才道:“我的腿受过伤,平时习惯随身携带手杖,站久了难免乏累,所以经常要换手拄着。”
“也就是说,你是在换手的过程中无意间用手杖抵着他的腰,吓唬他?”李云凌道:“沈先生应当知道,这种动作很容易让人误会是用枪顶着的吧?”
沈长河不置可否,长睫低垂:“当时也是在气头上,下意识地想教训教训对方,所以才一时冲动而为之。”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沈先生。”
李云凌正色道:“陈部长应该是对你产生了误会,所以才要动手杀你的,是不是?”
“也许是吧。”
“陈部长,”李云凌转过头又面向陈启明:“我说的对吗?”
陈启明听得正发愣,忽然听见自己被点了名字,下意识地答道:“对……”冷不丁反应过来,才暴怒到:“对你妈个头!什么误会?这混蛋就是想杀我,他就是拿枪顶着我的腰了!”
“因为您以为沈先生要杀你,所以才举枪要打死他?”
“对!”
李云凌眼前一亮——她等的就是这个“对”字!
“诸位,刚才大家也都听见了,双方对于整个事件唯一的分歧就在于沈先生是否先持枪意图对陈部长不利。”她举着胶卷问宪警:“不好意思,请问这里能播放当时的现场录像吗?”
“……”宪警为难地看向陈启明。后者却陡然大声喝道:“不行!”
见所有人都看想自己这边,他才清了清嗓子,别别扭扭道:“我,我忽然想起来,当时我确实没来得及低头……”
“吁——”
这次,众围观的秦人再也没给他面子,集体大声群嘲起来。李云凌张大双眼,故作惊讶之色:“哎呀,那陈部长是怎么知道对方手里拿的就是枪呢?”
“就、就是凭一种感觉!”陈启明硬着头皮道:“是不是枪我难道会分辨不出来?”
“那就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时沈先生的行为确实对您的人身安全造成迫切威胁了。”李云凌摊开手心,低头看了看,道:“依据《刑法典》第五十七条,您这种情况还真构不成正当防卫。”
“……”陈启明仍不死心,挣扎道:“就算我不是正当防卫,他这故意伤人的罪名就能洗脱吗?”
“他?你是说沈先生吗?”李云凌夸张地伸出左手,摊开手掌指向沈长河:“我的当事人当然无罪,他是正当防卫啊!”
这次,不等别人问,她先自顾自说了下去:“整个过程总结起来就是:陈启明部长先枪杀了一位手无寸铁的大学生,沈先生气愤不过,言语相激,陈部长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危及自己性命的情况下,先出手意图杀害沈先生,沈先生迫于无奈方才反击用以自保——这不是自食其果又是什么?”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杀他了?是他先动的手!”
“哦,或许你想重新翻一遍笔录?”李云凌道:“当我问你‘因为您以为沈先生要杀你,所以才举枪要打死他’时,你承认了;也就是说,你确实是想杀他的,不但有杀心,而且还有杀行。动了枪,就是要杀人,别人就有权对你进行反抗、反杀——这就是法律,谁也没有逍遥法外的特权!”
“你他妈……!”
陈启明气得七窍生烟,嘶声道:“信口雌黄,颠倒黑白,满嘴……满嘴胡言乱语!”
翻来覆去骂的就是这么几个词;可除了这些,他也实在是想不到别的词汇来发泄自己的愤怒了:“受伤的就是自食其果,伤人的反倒成了正当防卫!你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陈部长,原来你也会说人话、讲大道理啊。”
李云凌冷嘲热讽地笑了笑,道:“那我便与你讲道理!你这句话说的没错,可是你一个杀人犯又有什么脸去追究别人伤人的责任?您这脸皮厚得,啧,不知道子弹能打穿不?我看够呛。”
她这话说得相当直白,与以往那些文绉绉一板一眼讲道理的“讼师(注:古时对律师的称呼)”又完全不同,听得围观群众们立时哄笑起来!陈启明听在耳里,恼在心里,也深知老百姓嘲笑的就是他自己,因此在羞愤之余又多了几分恼羞成怒:“好,好啊!小贱人好一张伶牙利嘴,公子我是小瞧你了!你不是想护着你身后那个杂种吗?来人!”
立刻便有十几名拿着鞭子的宪警冲了上去,将两人团团围住。李云凌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直到沈长河的声音在她身后低低响起:“闪开!”
身体本能地听从命令躲了开去,破空声霹雳而下,又是结结实实的一鞭子抽到了沈长河身上。这一次沈长河未再强行忍耐,唇齿之间立时便逸出一声痛苦至极的呻*吟,和着一口鲜血喷溅而出!
“别打了!求求你们,别再打了!”
人群中,有几个人率先跪了下去,面向陈启明车辆方向连连哀求。见有人跪下来,其他早已被这急转直下的“剧情”吓傻了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期间又有些人犹犹豫豫着跟着跪了下去,随后更多的人也或清醒、或懵懂地随了大流儿,原本只是一两个人的声音逐渐大了起来、到了最后竟变成了愈发高亢的数股洪流。
“请大人放过沈先生!不要再造杀孽了!”
“沈将军是好人呐,陈大人您若杀他就是寒了民心!”
“是啊!就算是宪警部再权大势大,也不能滥用私刑啊!”
“别管这群刁民,再给我打!”陈启明气急败坏地把左手伸出窗外用力挥舞,宪警们得令再次挥起鞭子。在众人的求情声和鞭子的呼啸之中,沈长河缓缓阖上了双眼——
预想之中的剧痛没有到来,倒是温香暖玉抱了满怀。他惊愕地睁开眼,却见原本已经躲到一边的李云凌不知何时竟扑到自己身前,张开双臂死死地护住了自己。
陈启明命令司机将车开得近了些,随即被人抬着下了车。李云凌后背被鞭子生生抽下一条肉来,翻卷的皮肉不断流出血来,可她却不敢在沈长河面前表现出丝毫痛苦之色,只能咧着嘴笑:“我没事儿!他们这力道是没吃饭吧……靠,还真他妈的有点儿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