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女孩过了几天二人世界之后,乐队再一次重新集合起来,登上了前往澳洲的班机。
名义上是度假。
实则是去录制新的专辑,或者说单曲。
选择这里,一方面是因为澳洲本就是一个度假圣地。
另一方面,这里远离北美,除非唱片公司刻意打听,否则根本不可能知道乐队在这里做了什么。
在流行乐坛中,从不入流到三线、从三线到二线,几乎都没有太大的门槛。
只要有出色的作品和足够多的粉丝,就可以轻松跨过。
但从二线到一线、从一线到顶级巨星,这样的跨越,却犹如天堑。
如果说从二线乐队到顶级巨星的两道门槛,罗杰还有把握。
以乐队的实力,加上罗杰手中的作品,这只是时间问题,区别只在于花去时间的长短。
但从顶级巨星,到乐坛传奇之间的门槛,就不是单纯依靠作品能够达成的了。
除开那些只能在一个时代里勉强算是传奇的巨星之外,在罗杰的前世,真正长盛不衰,影响力跨越数代人的乐坛传奇巨星,实际上只有三位。
猫王、披头士乐队、以及死后才被索尼唱片捧上神坛的迈克尔杰克逊。
他们的影响力不仅仅只局限于音乐。
甚至不仅仅只局限于娱乐圈之内。
要做到这一步,单靠作品绝对是不可能达成的。
或者说,普通的作品不可能将一个人或者一支乐队推到那个位置上去。
猫王抓住了那个时代的脉搏,披头士乐队则留下了一个永远不可能被人超越的惊人记录:所有专辑全球总销量23亿张实体唱片数字唱片,截止2014年。
跑题了
乐队成员的实力都足够出色,配合也足够默契。
再加上罗杰的“外挂”的存在。
罗杰对乐队的定位,并不仅仅只是普通的巨星。
而是要做到像猫王、披头士乐队的那个地步,甚至是超越。
想要达到那一级别,单靠普通的作品,是绝对不够的。
至于说是靠时代的背景这又不是五六十年代。
所以必须要有特殊的方式。
可以是音乐之内的,也可以是音乐之外的。
如果让其它人来选,多半会选择后者。不过罗杰掌握着别人没有的优势,当然不会舍本逐末。
摇滚圣经系列,就是罗杰准备的武器。
也只是一个开始。
澳洲悉尼,除开各种各样旅游、工业等头衔之外,这座城市还有这世界上最古老、最顶尖的录音室之一。
第301号录音工厂Studios.301。
这座建于一战之前的顶级录音棚,在八十多年的时间里经历了数次翻新和重建,始终保持在流行的最前端。
几乎所有的顶级歌手和乐队,都曾经在此录音。
在签署了最严苛的保密协议之后,乐队以五十万美元的价格,租下了录音工厂301中最顶级的1号录音室。
多出来的费用,是额外的保密费。
“先录天堂的阶梯。”
罗杰开口道。
这是摇滚圣经中已经罗列出来的曲目中,乐队合练次数最多,最熟悉的一首。
即便如此,罗杰也做好了长期奋战的准备。
长达八分多钟的歌曲,录制过程中出错的可能性会无限增加。
而哪怕只是一个最细微的失误,也必须重新来过。
只有百分之百的完美,才配得上摇滚圣经这个名字。
也才配得上前世这首被称为“最完美的摇滚”的歌曲。
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讲,齐柏林飞艇乐队的天堂的阶梯都是完美的,没有缺陷的。
这首歌可以说很复杂,也可以说很简单。
就以吉他为例。
任何一个基础还算不错的吉他手,练上一段时间,都可以将这首歌的吉他部分弹奏到合格的水准。
但要达到满分,全世界的顶级吉他手里,大约只有两位数的人能够做到,还必须经过刻苦的练习。
易入门,难精通,就是对这首歌最好的解读。
而最为难得的是,在每一件乐器,以及人声上,都是如此。
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
这首歌对音色的融合度很高。
无论你喜欢用乐器原本的音色,还是喜欢添加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效果器,都可以完美融合到这首歌的旋律之中,形成不同的风格。
大部分顶级摇滚歌曲都有类似的特点,但从来没有哪一首歌能够做到天堂的阶梯这般完美、无所不包。
在几次的尝试之后,安妮很快确定了自己要使用的音色。
偏向木吉他的清亮音色,但却带有一丝金属质感。
并且随着歌曲的进行,金属质感的比例不断加重,失真也渐渐强烈。
到了歌曲的末尾,彻底变成重金属摇滚中常用的强失真金属摩擦音。
这种音色渐变的模式有些复杂,好在安妮对各类效果器的理解很深,很快找到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