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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2)

说来温诀并不是个好管闲事的人,但是这孩子今天无妄受了血光之灾,确实是因为他的缘故,所以温诀打算还是过去看看。

重新回到村里,温诀只花了一刻多钟,这房子家徒四壁,院子连个门也没有,温诀进去的时候,厨房上空正燃气炊烟。

他迈步进去,就看见小孩坐在灶台前生火,手里拿着吹风筒用力的吹,脸上被炭火熏的黑乎乎的,再被热汗一糊,活像只长斑纹的小花猫。

他大概是听见了脚步声,就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说道:爷爷,晚饭马上就好了。

话落,半晌没得到回应,王二狗疑惑的抬起头来,他起初问懵逼了一下,然后手里的吹风筒突然掉在了地上。

这熟悉的装扮,是他!

你小孩开口,刚说了一个字,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温诀弯腰,将地上那个竹子做的吹风筒捡起来,递到王二狗的面前,说道:好久不见。

熟悉的声音,温和的语气,显得那么的久违。

王二狗突然感觉心里一酸,但是接着,开口便是一句:你他娘的怎么又来了?

温诀闻言,猛地抬起头,像是想要打他,但掌心落下的时候却变得没什么力道,他在孩子小小的脑门上摸了一把,然后说道:你又忘了我的话?

这孩子吧,你说他不懂事,他却又什么都知道,你说他早熟,却连好好说话也不会,看那表情分明是欣喜于温诀的到来,可是出口的话却难听的很,难听就算了,他自己还完全意识不到这些问题。

就是温诀提醒了,他也是过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甚至还下意识的想要顶撞,只是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最后又没有定做,甚至看着温诀的眼神有些闪躲。

温诀目光落在王二狗的手臂上,发现那里的伤压根就没处理,不由皱了下眉,随即嘴上装作不清楚的问:手怎么?

王二狗想起今日的经历,显然不太愉快,一张小脸简直皱成了个大包子:没什么,就是今儿碰上个混蛋,被那孙子连累了不说,还险些给老子小命儿都弄没了。

温诀温教授人生第一次,有种自己挺犯贱的感觉,他这记挂着这小子的伤,大热天来来去去的跑,就为了听这小子骂自己吗?

你怎么不说话?王二狗见温诀沉默,微微前倾着脑袋问道。

温诀说:你说呢?

王二狗想了想,意识到什么,顿时有些窘迫,半晌,他胡乱的抓了抓脑袋,说:老子我习惯了,改不了的。

只要你愿意,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温诀如是说,顿了顿,又道,君子不于背后论人是非,知道吗?

王二狗露出一脸懵懂的表情,问道:君子是什么意思?

温诀:温诀突然觉得,在他的这个副本里,最难的不是将主角推上帝位,而是提升它的逼格。

连君子什么意思都不知道,这到底要怎么改造?

兀自郁闷了一阵,温诀选择暂且不就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于是又将话题拉回了先前的那个:以后不要说脏话。

王二狗一脸的纠结,但最后还是答应了。

至于为什么要答应这个加上今天、才见过连吃面的人的这种要求,王二狗自己也不清楚。

但他唯一清楚的是,他不希望因为这种事情,和这个人闹得不愉快。

毕竟,这是除了爷爷之外,第一个和他这样相处的人。

大概在王二狗的心里,这个人,已经是自己的朋友了。

温诀蹲下身子,随手拉过一张破板凳,将手里的一个素色包袱放上去,解开之后,从里面拿出之前没来得及给王二狗的伤药和一卷在镇长买来的绷带,说道:手伸过来。

王二狗虽然很多时候是机灵的,但在某些方面又显得格外迟钝,温诀都这样了,他还是那副没懂对方意思的表情。

我替你处理一下伤口。温诀只得开口解释。

王二狗总算反应过来了,小孩先是眼神动了下,然后乖乖的将手伸过去。

温诀弄了些布给他擦了擦胳膊上的血,然后撒上药粉,用绷带细细缠了,然后指着包袱里一套素净的新布衣,说道:去换身衣服吧你衣服破了。

给我的?王二狗的反应,和每一个看见新衣服的孩子一样,眼里流露着欣喜的光,但是他抱着那包袱,却许久都站着没动,在温诀催促时,他说道:我留着,以后穿。

温诀说:不穿以后就小了。

王二狗说:可是衣服会脏的。

温诀反应过来他的意思,说道:没关系,洗洗就好了。他知道如今是旱季,缺水缺的厉害,所以也没指望让这孩子洗个清清爽爽的澡再换衣服。

王二狗闻言,想了想,然后说:那我去换上这个衣服。

温诀点了点头。

王二狗抱着衣服,一瘸一拐的出去了,然而半晌回来,却还是穿的身上破兮兮那一套,迎上温诀的目光,他眼神闪躲了一下,然后结结巴巴的解释道:我,我等天下雨了,我洗澡,再穿这个。

温诀也不是喜欢强人所难的人,本来这衣服也是他去成衣店唤掉自己那身带血的衣服时顺手买的,更何况心在天这么热,衣服破了倒也不影响,所以温诀也就没再说什么,只是道:我看你脚受伤了?

其实刚刚给王二狗处理肩伤的时候,温诀就想说这个的,奈何小孩坐着不动,他又不能直接开口,所以就让他出去换衣服,小孩一走路,他自然也就有了问出来的机会。

给小孩脚上也弄了一遍,温诀再看天色,外面已经是黄昏了。

温诀抓着自己身上汗湿了粘在胸前的衣服扯了扯,心想为了你这小子,我可真是操碎了心。

王二狗也在看温诀,他盯着斗篷下面露出来的形状漂亮的嘴唇和白皙下颌,许久,终于忍不住的问道:你为什么,一直带着斗篷?

烟城九月,热火如潮。

叮铃铃

同学们,下课!,铃声起,讲台上女老师合起了手中的书。

赵云初坐在教室后排靠门的位置,老师音话刚落时,她已一只脚迈出了后门门槛。

大学校园,一路皆是茵茵绿树、繁花似锦,但比花更绚烂的,是学生们朝气蓬勃的面孔。

年轻的学子们,成群结队穿梭在这烟城最好的大学里,他们前程如锦。

能考上这所省内排行第一、在全国享有盛名的一流学府,赵云初心中本应是晴空万里。

可实际上她此刻很沉重,沉重的犹如头上飘着朵正落雨的乌云,而心里还塞着团能吸水的棉花。

她姐夫的公司运营出了问题,姐夫日夜操劳、积劳成疾之下,住进了医院。

赵云初想起那个才方过四十却已白了鬓发的男人,他对待自己就像对待女儿一样。

赵云初的父亲在她三岁那年进了监狱,从她记事起,就没见过她父亲的模样。

至于父爱这东西,却是毫无血缘关系的姐夫郁康然给她的,现在那人病倒了,她很担心。

赵云微垂头颅疾步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心中想着把书放回宿舍就去医院。

突然口袋里的手机剧烈震动起来,掏出一看,是她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