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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章 犯罪分子面目全非(1 / 2)

嫌疑人李琦跟被害人付东欣之间,本应该没有任何交集,事情是如何发展到一方要将另一方残忍杀害呢?

据了解,1994年4月,时年22岁的李琦,还未成家,刚从太苏省老家来到西江省金瑞市翠竹镇一家工厂打工。

在案发前几天,李琦去一家小超市买东西时,在门口不小心将死者付东欣的提包碰掉了。

手提包被碰掉了,付东欣就骂他,“你走路不长眼,你的眼睛长到哪里去了?瞎了吗?

你妈妈是怎么教你的?”

说了一大串难听的话。

年轻气盛的李琦十分恼火:“你说谁没有长眼睛?

谁眼睛瞎了?

我明明长了眼睛,你看不见吗?我看还是你瞎了吧?”

付东欣:“放你娘的狗屁,你才是瞎了眼睛把我的包碰到地上去了……”

两个人因此事吵得不可开交,旁人:

“都是来买东西的,何必吵的这么厉害呀?小伙子,你是男的,就不要和女的吵了。”

付东欣:“有娘养无娘教育的狗狗东西。

你把我的包碰到地上去了,还有理吗?”

李琦看见她骂的十分难听,还想和她争吵,付东欣更是不依不饶,旁人不停地劝说,李琦才得以脱身。

没想到过了几天,力琦下班后去镇上租房子时,突然遇见跟自己吵过架的付东欣,便再次想起付东欣对他的辱骂。

当时,他每天都在想,翻来覆去的想,东西毁了赔不行吗,骂得那么难听,谁受得了?

李琦出生在太苏省农村,一个贫困的家庭,他是家中最小,也是最懂事的孩子。

而令他最难以忍受的是来自父亲对他们几兄弟的打骂,尤其对善良的母亲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记得深刻的一次就是,他妈被他爸打的披头散发,坐在石凳上都不成人样了。

那时,他就在内心发誓,等以后有能力了,再遇到他爸要打妈,就会把他爸手给打断。

在李琦整个童年记忆里,所有的温暖都来自于母亲。

当自己受到父亲的责罚时,母亲会挺身而出,为他遮挡来自父亲的暴力。

而他也曾在父亲对母亲的一次暴力后,便以自残的方式警告父亲,如果再对母亲动手,就会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