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分节阅读 30(2 / 2)

准备好了这一切之后,李有信下令:“开火”

“砰砰砰”

三声枪响过后,李有信都吃惊了,三发全中费长流和费光的天赋都不错啊

其他的官兵则是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们也见过那块钢板了,比他们的铠甲的防护力要好很多,但是还是被这种叫“燧发枪”的武器轻而易举的打出三个洞来

怪不得将军说这种武器大量装备之后,铠甲就成过去时了,现在看来果然如此,有了这种武器,穿着那些死沉的铠甲简直毫无意义。

“将军,现在还有其他的军队也装备这种武器了吗”费长流问道。

李有信明白费长流的意思,要是只有己方装备了燧发枪,那么盔甲依旧是有用的。需要扔掉盔甲的,只能是和己方作对的军队了。

“根据可靠消息,吐蕃人已经有火绳枪了,这种枪也就射程差点,射击速度慢点,威力上并不比燧发枪要低,并且吐蕃有意提供给回纥人。”

“那个黑铁管子是什么武器”费长流继续问道。

“这个叫做火炮,是用来取代飞雷炮的,效果要很多。”

不少人露出了不相信的神色,在这些官兵心里,飞雷炮最好的破城利器了。

第六十八章 珍妮纺织机

李有信也不解释,让几名生化兵做示范,这次选的目标是一颗大树,那颗大树非常的粗壮,随着一炮过去,那颗大树就被拦腰这段,再次让官兵们震惊。

这火炮的威力看起来并不比飞雷炮小多少,但是射程远了很多,更重要的一点,命中率高了很多,以后想要破城,效率将会提高很多。

李有信指了指生化兵说道:“现在把装备都发下去,你们都要在教官的指导下学习使用这些新式武器,都明白了吗”

“明白”官兵们回答的时候,声音都非常的响亮,有了这样的装备,以后想要打胜仗,把握又大了不少,将军还真是神通广大啊,居然能弄到这样神奇的武器。

接下里的时间里,费长流的部队都在刻苦的训练如何使用这些先进武器,并且在生化兵的指导下训练排队枪毙、对付骑兵的空心阵等战术。

燧发枪的威力必须要纪律严格的部队才能发挥出来,如果一群乌合之众来使用,被冷兵器军队屠杀也是必然的。

李有信明白这一点,所以对部队的纪律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使用燧发枪和火炮的军队,军装也要变一变了,随着枪械的普及,盔甲的存在已经没有多大必要了,现在应该制作一种适合燧发枪部队使用的新式军装。

原本英国陆军使用的红色军装,这种军装看起来虽然气派,但是在丛林作战中容易被敌人发现是一个很大的缺陷,李有信当然要避免这种错误。

最合适的军装应该是迷彩服,但是现在的染色技术不咋地,大批量制造迷彩服很不现实,李有信最后只能选择了草黄色,这种颜色在现在的条件下让士兵不那么显眼是最合适的。

这时候生化兵也制作了珍妮纺织机,这种机器投入使用,将会比普通的纺织机的效率增加很多倍,李有信也会因为这个大赚一笔。

这个珍妮纺织机出现在18世纪中期,织布工詹姆士哈格里夫斯发明了珍妮机的手摇纺纱机。

珍妮纺织机的初始版本可以增加八倍的效率,后期的改进版本可以增加八十倍的效率。生化兵仿制出来的便是最终的改进版本。

珍妮纺织机生产出来之后,被全部投放到了棉花产量极高的山州,并且招募了大量的人手,开始了疯狂的纺织工作

梁地叛军和梁军打了这么久,谁也奈何不得对方,现在已经进入了相对和平的时期,叛军周龙和许文部因为回纥军队的撤退而形成了攻守同盟,两人一同抵挡梁军的反扑。

这让梁王朱铭气的压根痒痒,这段时间也卖给了梁王朱铭五个热气球,一个热气球卖出了十万贯的高价,朱铭虽然知道被宰,但是谁让没有第二家卖呢,也只能花巨款买了下来。

现在梁王占有十三个州,周龙和许文叛军占了十二个州,虽然梁王有热气球的优势,但是想要进攻,还是显得实力不足。

此外皇廷和各个藩镇也提出了购买热气球、飞雷炮、钢铁制作的盔甲等装备,这些东西李有信原本不打算卖,但是吐蕃都有了,要是再不出售,估计只能便宜了吐蕃人,最后还是答应了出售。

就这样,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大唐的军队全部拥有了热气球和飞雷炮,李有信也赚了上千万贯钱,积累财富的速度,让了解一点的人都为之咂舌。

这样就导致了一个后果,李凡依给李有信的拨款没了,当然,李有信也不在乎,原来一年的时间里,李凡依也就李有信十几万贯钱而已,这些钱现在给不给已经没有多大区别了。

有了八个州的地盘后,李有信没有继续发动战争,开始发展各个州的经济,无论如何,只有强大的实体经济才能养更多的军队,制造更多的武器。

期间李有信又征收了五个师的新兵,不少的军官都得到了提拔,让其他藩镇和皇廷的军官都非常羡慕,现在各部队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哪有那么坑可以占啊,而川军却一下子有了这么多职务,着实让人羡慕不已。

这个名声出去后,从各地投靠李有信的人多了不少,来的这些人也不全是有才能的,还有的是来碰碰运气的,不过这也难不倒李有信,平时操练也能看出一个人的一些本事。

来的这些人中,李有信最看重的人是一个谋士,毕竟到了燧发枪时代,个人勇武的价值降低了不少,那么谋士的价值就高了不少。

这人叫彭风,四十岁,原来是魏王孟白某个刺史手下的谋士,因为不得志,这才投靠了李有信,当然,那名刺史也不在意,一个他不喜欢的家伙跑了,那是一件多么微不足道的小事。

彭风的相貌堂堂,长须飘飘,从外表看来,是一名文官,做的一首好诗,李有信也没有想到他是来投军的。

周围的将官倒是觉得很正常,大唐投笔从戎的文人多如牛毛,立下赫赫战功的也不在少数。

而且军队也不是非要武力,有个好的脑子比个人勇武更重要。

何况彭风也不是弱文人,从小也是练习骑马和射箭,不算顶尖武将,但也绝对不是弱者。

到了李有信的防区之后,又积极学习了燧发枪的使用方法,并且研究了空心阵等燧发枪的战术。

李有信为此专门了举行了一场军事演习,由三师师长何永带一个团的骑兵模拟攻击方,彭风带一个团的燧发枪兵模拟在正常行军的一方。

演习的标准还是比较高的,在一片比较宽阔的地方上进行,使彭风无法确定骑兵团什么时候、从哪个方向出现。

何永也是花了不少心思的,等到彭风的部队吃饭的时候,才采取的措施,骑兵侦察的效果还是很好的,并没有被彭风的警戒哨发现。

彭风等人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就听到了远处传来的马蹄声,在彭风的训练下,官兵们并不惊慌,而是镇定的拿起了燧发枪做战斗准备。

第六十九章 吐蕃回纥联军

彭风的部队这么训练有素,也跟彭风与士兵同甘共苦有关,虽然彭风现在是团长,却从不搞特殊化,吃的和士兵都一模一样,士兵们对彭风也就非常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