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城堡里面有什么不好”三余问。
“这不是好不好的问题,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寒风回答。
“你也可以自修别的职业啊,你这个系统里面,善良或者说至少中立的职业方向,还是不少的。”
“我没兴趣。”寒风说,“老实说吧,我喜欢那种切割、改变、扭曲犹如上帝一般玩弄生命,像玩橡皮泥一样随意改变它们的模样,把它们塑造成我想要的东西那很有趣,非常有趣我完全不想放弃这样的生活,我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
他没有给三余说话的机会,紧接着说道:“但是,你们和我不同,你们无法理解这种愉快,无法理解这种随意控制和改变生命的超然感觉,无法感受到技术一点点进步的美好成就感。你们只能看到我手上的血腥,只能看到我研究的邪恶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我这样的人,本来就很难被人理解。”
“三余,我很感谢你帮我保守秘密,但是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的所作所为,迟早会被大家都知道。到时候朋友大概就没得做了。”寒风叹了口气,“在那之前,我还是先离开吧。大家不见面,也许更好。”
说着,他站了起来,转身走出了食堂。
三余坐在原地,目送着他一路离去,连连摇头,低声叹息。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他自言自语。
今天早上,因为之前企图黑装备而受罚的赏金猎人悄悄找到他,告诉他:“寒风的实验室很有问题,会长你去劝劝他吧。”
三余不以为意,问:“什么问题他又把地精或者史莱姆什么的弄得支离破碎,一片血腥了”
赏金猎人脸色发白,连连摇头。
“那是怎么了”
“他他把我抓去的色雷斯士兵,给活体解剖了。”
三余愣住了,过了几秒钟,急忙问:“你告诉别人了吗比方说熊猫”
赏金猎人说:“怎么可能团长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告诉他,那还不出大事”
于是三余就赶到了寒风的实验室,在实验室的角落里面,他看到了一堆“实验材料”。
跟他处理过的食材很相似,红的白的,死的活的。
他差一点就呕吐了出来,但还是忍着心中的不适,试图劝说寒风放弃这种邪恶的研究。
结果寒风决定离开,劝也没用。
看着他远去,三余并没有通过私聊再劝说。
或许就像寒风说的那样,他的研究太过邪恶,为人所不容。
当初玩游戏的时候有和谐系统,大家笑呵呵不当个事,最多管寒风叫做“邪恶大魔王”什么的而已。但当游戏变成了现实,大家还能继续不当回事吗
三余不知道,他也不敢去设法确定。
“或许就像你说的那样。这样对大家都好”
第三十四章、歌舞
大陆历778年的夏天,已经到了尾声。
如果是南方的平原地区,或许还会有所谓的“秋老虎”,但诺玛防线地处山区,酷暑一散,便是浓秋。
对于三五天就要厮杀一回的双方来说,秋天并不能给人什么“秋高气爽”之类的正面感想,相反会让人有点担心秋天过了就是冬天,而冬天的诺玛山区,绝对不是什么友好的地方。
在过去的岁月之中,历次诺玛攻防战,冬天差不多都是要停战的。
但熊猫知道,这次大概不会了。
上一个冬天,色雷斯人征服了雷顿。诺玛山区的冬天再怎么冷,也冷不过雷顿。
他能想到的事情,联邦高层当然也能想到。目前联邦官方就已经在储备过冬的物资,准备打一场艰难的冬季战役。
按照攻略组的看法,这场冬季战役对于联邦方会相当的不利。色雷斯人的军营地势相对较低,气温比较暖和,防寒压力较小;可联邦军都驻守在山峰之上,地势高、气温低,等到冬天的时候,防寒压力将会非常的大。
虽然联邦有钱也有人手,更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准备,但如果真的要在严冬里面打仗的话,天气因素会很大程度削弱他们的地利优势,届时情况会相当艰难。
穿越者们针对这个问题讨论过好几次,最终得出的结果都不乐观。按照他们的推演,如果色雷斯人不惜一切猛攻的话,莫来方面想要把这个冬天熬下来,会很困难。
但即便如此,莫来商业联邦也比“历史”之中的情况要好得多了。
至少色雷斯的损失已经增加了很多,而且不管这一仗怎么打,驻守诺玛防线的这几万人总不会像“历史”一样被包了饺子,最后被集体屠杀掉。
这意味着,哪怕是打了败仗,联邦北部的领主们也依然有和谈的底气,而不是只能无条件地投降。
夕阳之下,熊猫坐在“五金币”要塞的城楼上,注视着远处。
他看的并不是色雷斯军的方向,而是己方阵地的后方。
在山脉的南部,“银币”区域的营地里面,一场盛大的歌舞晚会正在召开。
这场歌舞晚会由“想唱就唱”歌舞团主办,歌舞团的团长赛米拉米斯小姐将会带着不少能歌善舞的美人登台献艺,还会有魔术、杂技以及相声笑话之类表演,气氛相当活跃。
赛米拉米斯也是“莽穿地球”公会的穿越者,她在现实中就是混娱乐圈的,大概在游戏第五六年的样子,能歌善舞的她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一口气打进了决赛,最终取得了第四名还是第五名的成绩。在那之后,她就以网名“桃乐丝”为艺名,出道当了偶像歌手,唱歌跳舞拍广告,着实红火了一阵。
遗憾的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选秀节目每年都会办,而且每年都有好几个。赛米拉米斯并不是那种先天条件特别优秀的人,除了长得漂亮、歌唱得好之外,她在表演方面实在不够有天赋,背后也没有强力的金主给她撑腰,性格又不是那么“放得开”,两三年之后,她就渐渐地淡出了娱乐圈,成为了“娱乐至死”大潮之中一朵小小的浪花。
这从她的上线时间就可以看得出来,前几年,她平均每天都有三四个小时的上线时间。混娱乐圈的几年,每天往往只能上线签个到,有时候甚至还要找人代签。但最近一年多,她的上线时间又逐渐多了起来。
按照她的说法,是把这几年在娱乐圈赚的钱拿出来弄了一个小便利店,当上了老板兼老板娘。
说实话熊猫一直很纳闷,她当初在公会里面的时候,王土豪这个看似开朗其实深沉难测的大土豪也就算了,但新世界的玩家里面,其实次一等的土豪也是不少的,她为什么没考虑过找某个土豪帮忙,炒作一下自己,提升知名度呢
往事已矣,穿越之后的赛米拉米斯渐渐恢复了对于娱乐事业的热情,她喊出了“我要当偶像”的口号,拉上了好几个穿越者一起,搞了这个“想唱就唱”歌舞团。还找到了不少各个种族的艺人展开培训,诸如演唱、跳舞之类,花费了不少的时间精力。
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大半年的筹备之后,“想唱就唱”歌舞团终于在联邦北部开始巡回表演,很受欢迎。他们还跟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