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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出去呢”

“这样吧,你上午在家待着,睡到自然醒好了,中午我回来烧饭的时候,等咱们吃过饭就出去,怎么样”

“嗯嗯,那行的,没有问题啊,有个上午时间也行,主要我不是想睡懒觉,就是想有自己的时间看看书。”其实是课外书,再具体一点,就是小说,但是这种事情,不能直接讲出来,要不然父母两个肯定联合要批斗自己了,说什么不好好干正事,就知道看小说这样的歪门。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啊,你回来准备好,等我回来吃过饭,咱们就直接走。”

好了,这下本来有一天的休息时间,现在缩短成了半天的时间,不过也很不错了,这毕竟下午是要出去逛街买衣服的,也算是一种消遣吧,一听到买衣服,就来劲,果然人还是喜欢漂亮的事物。

饭后,凌茵开始把脏盘子碗端进厨房,今天是一条龙服务,这刷碗肯定也是自己来做了,本来林桂灵要帮忙的,被自己拒绝了,这天天在店里照顾生意也不容易,在油的旁边待着,还是趁现在多休息一下吧,看个电视什么的,自己反正下午已经睡过一觉了,现在精神百倍,想着刷完碗,就洗澡回屋开始看小说,预计了一下,从今天晚上开始看小说也是可以的,反正时间还是很充裕的。

没有几个盘子,而且现在也都是用手套来解决了,绝对的手上不会沾到油的,这双手肯定是要好好保护的。

不过这要洗澡的时候,也考虑到了嘟嘟的洗澡问题。

现在越来越冷了,给它洗澡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反正半个小时也就搞定了,但是就怕它受凉,或者吹的不及时会拉肚子呕吐,记得之前宋楚月家的狗就是这个德行,所以对于嘟嘟来说,这些都是隐患。

要不然还是找时间给它扔到宠物店洗吧,反正花点钱,也省事了,人家宠物店还给一条龙服务呢,都是耳朵给掏一下,指甲给剪一下,然后脸给修一下,还是挺好看的,服务的比较齐全,比自己这洗过好多了,看起来像个炸毛的狮子,就是因为洗过后不像人家宠物店,毛梳的特别的好,自己家吧,就随便梳,反正只要把毛梳开了就行的那种,比较的不讲究,自然也就丑那么一点。

看着天天要操心的事还是挺多的呢,店里的事情,父母的事情,嘟嘟的事情,最后还有自己的事情,自己怎么就这么喜欢操心呢,搞不懂。

看天气吧,要是明天天晴,只要不下雨,就把嘟嘟顺便带去宠物店洗澡,正好跟老妈逛街回来的时候就可以给它带回来了。

澡洗完,真是爽到不行,因为一身的难闻味道终于没有了,自己其实也是一个比较洁癖的人啊,没想到这今天打破记录了,那么难闻,居然可以待一天,坚持到晚上再洗澡,不过这洗澡的时候,确实给自己打了很多次肥皂,还有沐浴露,身上是香喷喷的。

回到屋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开电脑。

找到之前收藏的页面,泡一杯牛奶,美滋滋的开始看起小说,现在这个阶段应该是对小说比较热迷的阶段,看那种傻白甜的美文,都能看几个小时不带累的,还不是因为现在年轻,等过几年就不是这样的了。

第两百四十四章 悠哉的半天

这一看小说,倒好,很快就到了十一点。

牛奶喝完了,正好也想上厕所了。

先去上个厕所,然后再去厨房把杯子洗掉,倒一杯白开水喝,这算是平常最喜欢干的事情了,就是睡觉前必须要喝一杯水,然后再等等,上一次厕所,就可以睡觉了,这样夜里就不用起来上厕所了,而且吧,还保证了身体所需要的水分,唯一的缺点就是,可能第二天起来会水肿,但是自己不存在这个情况,要是睡个懒觉,可能会水肿,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有这个问题的。

回屋里,继续看小说,其实现在自己就已经开始保养了,比如晚上要抹个护手霜,还有润唇膏,这样第二天嘴巴是没有死皮的,手也滑滑嫩嫩的,虽然说现在才十几岁,没有到保养的年龄,但是吧,女的容易老的快,要是一不保养,那难看的也是自己,所以这一点是必须坚持的,长期坚持下来,会看到效果的。

还有一点就是晚上用过电脑,得用洗面奶洗一遍,要是觉得洗面奶干的话,可以直接清水代替,这样可以给脸部做一些防护,毕竟在电脑跟前,辐射太大了。

看到十二点半稍微有一点困了,但是吧,没有尿意,这点就很烦,要是现在睡觉的话,夜里肯定要起来上厕所,天这么冷,特别不喜欢出被窝,被窝以外的地方都是外地。

只能再等一等咯。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也就那么半个小时吧,感觉来了,此时仅仅只有开心来表达此刻的心情,赶紧上个厕所,关灯,进被窝睡觉,这一套线路,简直一气呵成,很快的,进入了梦想。

带着这份好心情,第二天八点多醒的,起来的第一件事,还是上厕所,穿上睡衣,赶紧上厕所,然后开电脑,再去厨房给自己拿个面包和牛奶,早餐就这么急急的应付过去了,因为一点都不怕,之前的零食还在桌子上放着呢,要是想吃东西,直接开吃,反正白天会自然消耗,不用怕长肉肉。

小说的最佳伴侣,当然是零食,只不过用电脑的话,没有自动浏览这一项,还需要手动来解决,比较麻烦,吃一口零食,还得擦擦手,再去翻小说。

最享受的就是现在这个时光,一个人在家,不用上学,也不用学习,看看小说,吃吃零食,完美

不过好景不长,这美好的时光就那么几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没有办法,等到林桂灵一回来,最后看小说几下,关了电脑。

“老妈,回来了呀。”

看到林桂灵手里拎着菜。

“哎呀,买了什么好吃的呀”

“你看,闻到这味道,知道是什么嘛”

仔细的闻了一下,应该是油炸食品,但是吧,孜然太重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店里做的”

“不是,买的。”

“店里能炸东西,你怎么还跑外面去买了呀。”

“这是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的那家炸鸡腿了,今天正好去的那个菜市街,顺便给你买了一个,来来,尝尝,还是不是你当年吃的那个味道了”

一听到是小时候吃的那种,突然兴奋啊,小时候就喜欢吃那家做的,不过不是经常吃,偶尔老妈过去买东西,会顺便带一个回来,好家伙,这次也是同样的理由啊。

鸡腿拿到手,是降解白盒子装的,里面浓浓的孜然味,嗯,还是挺香的。

不过现在到手里,倒不是很热了,温乎乎的,得趁热吃啊,就记得她家的鸡腿外脆里嫩,有时候去迟的都卖完了,她家还卖别的鸡排,香酥鸡什么的,都吃过,但是就是觉得没有这个鸡腿好吃,所以从那以后老妈就只带鸡腿回来了。

一口下去,虽然没有刚出炉的那么脆,但是脆度还在,一咬下去,鸡腿的汁就爆到脸上了,但是这并不妨碍自己吃东西。

不管那么多,先吃了再说,屁颠屁颠的跟着林桂灵进了厨房。

“嗯,还是那么好吃,老妈,要不要来一口”

“嗯嗯,我来一口,看看是不是真那么好吃啊。”

也就轻轻的咬了一口,“哎呀,这味道没有咱们家的炸鸡好吃呢。”

“不是呀,她家有她家的味道,咱们家有咱们家的味道,这毕竟风格是不一样的,对不对。”

“不就孜然放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