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这样过吧,某一刻某一个人,给你带来生命的狂喜,之后无论这个人做什么,你都离不开。
去海鲜大排档吃夜宵,清炒花蟹真好吃,吃得我还想再活五百年。说正事,吃夜宵的搭子需要慎重挑选,几乎跟选麻友差不多。
比如管春,已经饿得半死,哪怕葱爆大肠在锅里翻炒,看看手机,他就能咽咽口水按时回家。这狗逼人品就有问题,太残忍无情。
又比如韩牛,年纪大了,半截入土,吞个花蛤便有机会痛风嗝屁,一命呜呼,吃夜宵恨不得随身带着骨灰盒。不管他多么幽默健谈,夜宵都不能带他。何况他近况不好,一上桌就要推销成功学,连好笑这个优点都没有了。
经常在自己的通讯录翻翻,找不到能凑一桌的夜宵搭子,很寂寞。
在这个时候,我忍不住会想念裤衩。
裤衩爱吃夜宵,食欲良好,跟我口味近似,相当于舌尖上的双胞胎。我几乎都忘记了为什么跟他绝交。
裤衩很穷,在我的微博互相关注好友里,比他更穷的只有梅茜了。
他在我的生命中进进出出,非常频繁。因为他的女朋友的爱好是分手。动不动分手。和好了,就离开我的生命。分手了,就进入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