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半个身子那么大,而从紧勒在他肩上、已经陷进皮肤里的绳子来看,这箱子显然不光是大,同样也非常重。
“你”
邓普斯对这人有些印象。
这是他启程前来锡厄姆的路上所遇到的一个人,当时和另外一个同样身材高大的女人在一起,两人都是非常落魄肮脏的模样,正在路边慢慢行走。他看上了对方的身材,应该是很能干活的样子,就很自然地把他们收编为自己的奴隶了在那些骑士们明晃晃的武器面前,这两个家伙没有说“不”的权利。
在乱世之中,一切就是这么容易,邓普斯的这十七个奴隶大多数都是这么来的。
邓普斯看了这奴隶两眼后,想了想,最终一点头,“行,你来。”
在邓普斯眼中,奴隶也分等级的,这个大高个无疑是非常优质的那种,他还真不想对方平白无故地吃苦头,甚至于“弄坏”这个奴隶。不过既然这家伙还真敢站出来,那他也真得好好给这家伙点苦头吃吃,顺便让其他那些奴隶看看,这头不是这么好出的。
在得到邓普斯的允许后,那大高个把他背上的箱子卸了下来,放到地上,然后又抱了起来,把箱子背在了他的胸口,最后在其他奴隶的帮助下,把这个昏迷不醒的奴隶背在了自己背上。
但是这还不得止。
“把那些东西也背上去”
邓普斯已经走了,现在是管家哈威在下命令,而他一边说,一边指向那之前散落在地上、此刻已经被收拾好了的大包裹。
那大包裹虽然比不上这大高个的巨大箱子,但是重量显然也不轻,其他奴隶闻言,眼中都甚是不忍,但是他们这段日子下来也明白了身为奴隶他们应该做的事,最终只好按照哈威的命令,帮忙把这大包裹又绑在了那个昏迷不醒的奴隶身上。
前边一个大箱子,后边一个人再加一个大包裹,这些重量加在一起,即使这大高个身材高大也是吃不消,腰都不禁一沉,随后才慢慢直起来,挺起了腰板,额头上却已经渗出细密的汗滴来了。
“启程”
收拾完一切后,管家哈威大喊一声,一声令下之后,队伍重新开拔,继续向前方进发。
那大高个在队伍中,一脚接着一脚,艰难却又稳固地向前迈步。
他的身子不时地摇晃着,看着像是随时要跌倒的模样,却是终究没有倒下,让他身边几个做奴隶不久心还没有彻底被这悲惨生活麻木的人看着颇为忧心。但是他们只能看到压在这大高个身上的重担,却看不到加诸于这大高个精神上的折磨。
“超我趋向于站在本我的反对立场,它包含了我们认为正确的那些观念,以及我们在违背了自己的道德准则时所预期的惩罚,就比如说你现在的这种行为。”
这声音只有大高个听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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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六节:买卖
前往锡厄姆的路途漫长,队伍行了半日之后前方依然是一片渺无人烟的景象。不过这趟旅途倒也不急在一时,待到日头渐渐西沉,天光逐渐暗下来之后,队伍也停止了前进,找了一处算是平坦的地界停歇下来。
队伍中隶属于邓普斯的仆役们开始辛勤地劳作起来,扎篷起火无一不足,有两个身强力壮的还跟随着三位骑士钻进了一旁的树林里,尝试着去寻觅一些猎物以补充今天的食物虽然他们带的食物充裕,不过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到达锡厄姆,自然是能补充一些是一些了。且身为贵族的邓普斯一家在此行之前的生活甚是优渥,若有条件,自然是能吃的好一些那便好一些了。
这趟队伍的成员主要分成几个部分:一,就是以邓普斯为核心的原生贵族家庭,包括邓普斯一家以及他们的仆役;二,是骑士部分,是这趟队伍的主要武装力量;三,是队伍中比重最大的平民,他们原本就是邓普斯男爵的子民,这次为了避难,也主动跟随着邓普斯前往锡厄姆;四,则是邓普斯一路上新捕获的那些奴隶们了,他们也是这支队伍中地位最低的一群人。
现在邓普斯的仆役们在忙活着,平民们也没有歇着,帮着那些仆役们先收拾好邓普斯大人的“行辕”,这是邓普斯大人给他们提供保护的必要回馈,相当于劳役。做完之后,天色已经黑下来了,他们这才有功夫去做自己的事,收拾整顿今晚他们睡的地方、准备他们今晚的食物。
平民们都已经如此忙碌,那些奴隶更是忙到停不下来。
身为邓普斯大人的私产、相当于牛马的角色,他们负责了最粗重的活儿,那就是在骑士们的指挥下挖临时战壕,去林子砍伐搬抬粗大的树木等等,来布设这临时营地的防护措施,忙得一个个气喘吁吁,一刻都停不下来。
而整个队伍中最清闲的人,无疑是邓普斯一家和那些骑士们了。其中,邓普斯正坐在一张挺像个样子的椅子上,旁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健硕的骑士。
“有必要这么做吗”
看着那些来来回回忙活个不停的奴隶们,看着已经有点规模的营地防护措施,再看着时不时有奴隶因为木头太重而体力不支摔倒在地,邓普斯不禁有些心疼。
他倒不是心肠这么好,为这些奴隶的悲苦命运揪心,只是纯粹地因为这些奴隶可都是他的私产啊,他到锡厄姆安顿下来之后,还指望着这些奴隶帮他种地劳作呢,他们要是因为这些无谓的劳作而有所损失甚至折损了,那可是他的损失。
在邓普斯旁边站着的那位骑士在队伍中所有的骑士中身材是最高大的,身上的盔甲也是最齐全的。虽然那些盔甲看着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看得出来它们的主人对它们很宝贝,尽量擦拭得干净,不说锃光瓦亮,也算干净整洁了。
他是这只部队的骑士首领,名叫唐恩伊赛德林,是一位得到王国认证的白银骑士。
邓普斯的这支队伍,骑马的战士不少,但是得到王国骑士认证的却没多少,总共只有三个,唐恩是里面实力最强的,另外两个都是青铜骑士。
听到邓普斯的话后,唐恩只是看着那些正在干活的奴隶们,仔细地观察着哪里有没有出现纰漏,连一眼都没有向邓普斯看去,就答道:“当然有必要。就算平时在野外行军,每日的扎营也必须谨慎,布设适当的防护措施,更何况这里可是锡厄姆附近,那就更加有必要了。”
“锡厄姆是出了名的混乱之地,可以说是国外之国,有大量的异族聚居于此,危险程度仅次于北地之境,在这样的地方,就算是还没有到达,其危险也是不可低估”
“我知道”
邓普斯出声打断了唐恩的话,眼神有些无奈。
这阵子以来,他已经从唐恩的嘴里听到类似的话不下于十遍了,唐恩不厌他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在这方面你是专家,你说怎样那就怎样吧”
敷衍了一句后,邓普斯的脑子转动起来,想要立马想个新话题出来转移一下现在的话题,不然若是让唐恩说下去,他感觉还没到锡厄姆自己就要被唐恩烦死了,而且他也不好命令唐恩不要就这个话题说下去了,因为唐恩和他并不是简单的仆从关系:邓普斯虽是贵族,不过说好听他是一个男爵,说难听就是一个那些大城市贵族眼中的乡下小地主、乡巴佬,这样的一个贵族,怎么可能拥有一位白银骑士的下属
唐恩之所以会在这里,完全是因为这位白银骑士也想要去锡厄姆逃避战乱,顺势和邓普斯同行,并顺便担任了这支队伍的骑士统领兼最高军事长官而已。从真实地位和相处上来说,两人其实是平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