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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男孩的是胖大妈,她拿着扫把骂到:“给你说的话你都记到屁股里面了吗赶紧给我滚开。”

看着男孩被胖大妈带走了,女孩在窗里神经质的冲着男孩喊到:“逃啊,逃啊。”

男孩没敢回头,作为惩罚,那晚的他没有饭吃。

从此以后,男孩就住到孤儿院里面,并且学习了些许文字。

同其他孤儿一样,男孩被训练的十分乖巧。有时候他也会想逃离这个地方,但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舍,不舍那个女孩。

虽然男孩再也不敢接近那间屋子,但这并不妨碍他小小的暗恋。

孤儿院的生活结束在那天晚上,那夜男孩在屋顶看月亮,却听到了些不该听到的话。

压抑着嗜血天性的男孩,最喜欢的就是爬到屋顶看月亮,这时他才会感到些许安全感。

而孤儿院那不到两米的房顶,实在对男孩没有任何挑战性。其实,为了猎食,比这更高的楼他都爬过。

屋顶上的男孩,在宁静的午夜看月亮时,听到吴院长与孤儿院医生的谈话。

“怎么样,买家都联系好了吗”吴院长问到。

医生回答:“没问题,这次是个港商,他说价钱不是问题。”

“那我们可以大赚一笔了,起码能弄个十来万。”吴院长阴笑着:“对了,器官人选挑选好了吗”

医生发出低沉声音:“找好了,就是笨蛋了。”

“笨蛋”是男孩的名字,那时候他不叫禹波,叫笨蛋。

清楚买卖器官意味着什么的男孩,毫不犹豫的当夜逃走了,就从孤儿院的房顶。在经过女孩房顶时,他微微停了会脚步。

“那时候的我,不会想到,后来我会为吴院长的贪婪付出多大牺牲。”禹波面露悲凉的神情,接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说:“不过,我付出多大牺牲,他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毕竟,我可是怪物呢。”

第四十四章七宗罪妒忌

“你之所以杀死阿莓,想必是为了那个女孩吧。”等禹波讲完故事,一直没说话的小代问到。

禹波有些诧异的看着小代说:“看起来你是最呆板的一个,没想到反应问题这么快。”

“说的没错,我杀掉阿莓的原因的确是为了那个女孩。”禹波右嘴角上扬,勾出邪魅的笑容说:“不过,我杀死阿莓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有些嫉妒你和阿莓的关系了。”

禹波清了清嗓子,用种奇怪的语调说:“作为奖赏,我很高兴的为你讲个关于妒忌的故事。”他的微笑下,暗藏着浓郁的悲伤:“在余下的故事里,或多或少都与女孩有关。所以希望你们能在临死前记住她的名字,她叫做若琳。”

禹波的目光扫过我们,眼神中带有威胁的味道:“如果谁忘记了,我会让他连死都死不痛快。”

看起来若琳在禹波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即使是在杀人前,他也不忘让被杀之人记住她的名字。

就像柄绝世好剑,剑客杀掉敌人前,总会希望敌人记住绝世好剑的名字。

禹波讲起来七宗罪的第四个故事,这是个有关妒忌的故事。

在离开孤儿院之后,笨蛋不知道要去哪儿,于是他重新开始了流浪。

但是如今的笨蛋,已经有了不小的个头。如果他再像小时候般以躲在阴暗处伤人,容易被发现不说,而且也不一定会猎食成功。

毕竟像笨蛋这么大的个头,很容易被人加以防范,所以他能够接近别人都是个问题。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已经接受人类社会的笨蛋,也不愿意再以杀人嗜血为生。

尽管笨蛋还记得章扬对他说过的话,章扬说:“你就是个竜童,天生的怪物,嗜血才是你的本分。去吧,怪物,等你杀够一定数量的人类时,我自然会出现,带你去属于我们这种人的天堂。”

但在笨蛋属于青春期的心里,还是挂念着那个孤儿院里被锁住的女孩。他还是怀着点期盼,盼望着自己有天能够与她重逢,以人类的身份重逢。

虽然笨蛋知道,自己可能永远都算不上是个人类,顶多就是个像人类的怪物。因为他永远戒不掉,那深入骨髓的,杀戮的本性。

即便如此,笨蛋还是希望自己像个人,像正常人那般去追寻女孩。

令笨蛋没有想到的是,命运居然真的会对他慷慨了回。

笨蛋在人世中飘荡了几年之后,偶然在路过间夜店时,碰到了陪着个老男人进夜店的女孩。

那家夜店叫做“紫色魅惑”,听着与“紫调酒吧”有些许相同,但其经营性质却完全不同。

“紫色魅惑”名义上是娱乐会所,实际上却是高官富人寻欢作乐之所。这间令无数男人心驰神往的红灯区,在笨蛋老板及工友的口中无数次被提起。

那时候的笨蛋,在家电子厂干活,工作就是从凌晨五点到夜里八点,每天十五小时的为老板组装电脑配件。

也就是那段时间里面,连文字都不识几个的笨蛋,居然学会了电脑的操作。这让人心里的感觉有些复杂,就像从原始森林里面放出来的野人,居然可以操纵高科技产品般令人惊讶。

对于其他人来说,“紫色诱惑”是心里龌龊的绮丽。对于笨蛋来说,那里仅仅是食物的来源地。

没错,的确只是食物的来源地。在夜店里,笨蛋只要把人的尸体处理好,就可以毫无忌肆的享用食物,从来不会担心有人会报警。

反正来到这里的,不是购买肉体的嫖客,就是出卖肉体的小姐牛郎。都是鸡鸭般的人物,消失了就算消失了,家属朋友很少会关注。

所以,当笨蛋压抑不住自己的天性时,就会跑到夜店里解馋。

笨蛋不会想到,就是在这种藏满污垢的地方,他会遇到自己的暗恋对象,连初恋都算不上的单恋。

渐懂事理的笨蛋,了解男女之事的快活。但他碰过的,都是被咬断脖子后的尸体,从来没想过会碰着有温度的活人。

有时候笨蛋觉得,自己就像交配后的毒蜘蛛,要吃掉对方的躯体才能达到快感的高峰。

那天午夜,笨蛋偷偷从“紫色诱惑”的三楼后窗翻入房间之中,准备解解馋,满足身体和心理上的需要。

笨蛋刚刚进入漆黑的房间,就听到有人开门,然后灯被打开了。

这让笨蛋有些惊讶,根据往常的经验,这个时候应该是所有的房间都躺着对肉体横陈的男女,等着他去咬破喉咙。

令笨蛋更惊讶的是,开灯的居然是女孩。

女孩还是那副娃娃脸,只是头发染成黄色,打了耳钉,显得流里流气。

女孩的脸很白,是那种带有病态的白。她眼睛有些红肿,口中骂骂咧咧的说到:“靠,这么晚了还让老娘接客,去你妈的。”

说完,女孩毫不顾忌的脱掉自己的衣物,对笨蛋说:“要弄赶紧弄,别打扰老娘睡觉。”

虽然现在的女孩,举止放浪,言语轻佻,但这丝毫不影响笨蛋激动的心情。

笨蛋压抑住心中的爱慕,有些语无伦次的说:“我是笨蛋啊,孤儿院的笨蛋。我们以前见过,在那间被锁住房子的铁窗前。”

这段日子里,笨蛋经常来“紫色诱惑”。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是,他的内心一直渴望在见到女孩。因为,他始终忘不了多年前女孩那抹笑容,比阳光还温暖的笑容。

女孩打了个哈欠,厌烦的说:“都这么晚了,你磨磨唧唧什么,要弄赶紧的。”

笨蛋解开衣物,颤抖着抱住女孩的身体,就像寻找到了多年前丢失的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