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挡住脸。「好亮啊」
这屋子不像一般的双层住宅。它有着大片透光的雕梁天花板,所有墙壁漆成淡奶油色。家具是灰棕、金色和褐色系。橡木地板上铺着色彩柔和悦目的波斯地毯。一段螺旋式橡木楼梯竖立在屋子一角。
「迪伦,」踏进屋内之后她第一次转头看他。「我的公寓比起这房子简直就像马厩之于凡尔赛宫。这地方真不可思议,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房子。你真是深藏不露呢。噢,糟糕,我有点不太舒服。」
她没有呕吐,感谢老天,只是倒在一张柔软的淡棕色皮椅上,闭起眼睛,艰难地吞咽着。他让她将双腿放在一张同色的皮脚凳上。
「妳需要吃点东西。不,妳需要休息。但是首先我要拿水给妳喝。要不要吃点咸饼干每次我的亲戚中有人怀孕,我的芬雅姨妈总喜欢喂她们吃咸饼干。妳认为如何」
她翻个白眼,叹口气。「我没有怀孕,迪伦,不过,吃点咸饼干是不错的主意。」
他拿了条金色松绒毛毯盖住她全身,然后进了厨房。她还没看见厨房,不知道它的天花板也跟客厅一样是两层楼高。
吃完饼干,喝了点水之后,她说:「我想调查局一定给你太多薪水了。你可以将这地方对外开放然后索费。」
「我很穷的,蕾琪,这屋子是从我祖母那里继承来的。她是个艺术家,画水彩和胶彩画。」
「她是专业画家吗她叫什么名字」
「艾莎拉。」
她瞪着他,眉毛一抬,惊呼:「你一定在开玩笑,」她说。「你是说艾莎拉是你的祖母」
「是的,她是我母亲的母亲,一位可敬的老太太。五年前她去世时是八十四岁。她说她该走了,因为她手指的关节炎非常严重,没有办法再握画笔。我说她的天赋不在她手中,而是在她心中。我要她别再抱怨,要开始学习用牙齿咬笔杆。」他微笑望着一幅初开的兰花。「我以为她会揍我一顿,可是她大笑起来,开怀的大笑。她又活了一年,并且用牙齿咬画笔。」他永远忘不了第一次见她嘴里衔着枝画笔的情景。她看见他,因微笑起来而几乎掉了画笔。那是他生命中少有的快乐日子。
「那么你是艾莎拉最疼爱的孙子所以她将这幢位于华盛顿市中心的美丽房子留给了你」
「应该说她为我担心,因为我选择了调查局和计算机作为职业。」
「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她将毛毯拉至胸前。她逐渐感觉左耳后方开始发痛,甚至连数周前被锺麦林割伤的臂膀也疼了起来。
「她担心我的艺术天赋被工作和计算机给埋没了。」
「原来这地方是用来启发你的灵感的用来让你和祖先的艺术基因取得联系的」
「是的。妳的脸色发青,蕾琪,妳该休息了。妳想呕吐吗」
「住在这里显然还没有唤醒你的艺术基因,呕吐这字眼不太美妙。我能不能在这里待一下这里好舒服。我只是有些虚弱罢了。」
「也难怪。」他说,看她头一垂,睡着了。椅子十分宽敞,他不担心她醒来时会全身僵硬。他拿来另一条绒毛毯,他母亲织的,柔软得像丝绒。他替她轻轻盖在肩上。她编了发辫,但头发不够长,辫子上这里那里窜出一撮撮发尾。几绺发丝垂在她颊边。太阳穴上贴着的大绷带显得那么可笑,又有点可怜,因为她的脸孔苍白得可以。
她需要的是休息,她会没事的。他伸手轻抚她的眉毛。
他发现她鼻梁上有一小片雀斑。
其它地方都没有雀斑。他到处看了一下。他不是有意的,但他看了。他相当喜欢她鼻梁上的雀斑。
毫无疑问,他的麻烦大了。
她在一阵阵大蒜、洋葱和西红柿香气中醒来。在她的大脑接收到食物讯息之前她的嘴巴已开始流涎,她的肚子咕咕作响。她感觉好极了,不再有恶心感。
「很好,妳醒了。」
「你在煮什么」
「用西红柿干、青豆、洋葱和大蒜做的三角煎饼。跟一些大蒜吐司。妳在流口水,蕾琪,希望妳有食欲。」
「我饿得可以吃下这条毛毯。」
「别吃那条,拜托,那是我最心爱的毛毯。护士告诉我妳几乎整天都没吃东西。妳需要填饱肚子。首先妳必须吃几颗药丸。」
她没问那是什么药就吞了下去。
「不能喝酒。汽水如何」
他将食物托盘架在她腿上,看着她吃下第一口桑氏三角煎饼。她闭上眼睛缓缓嚼着,直到口中只剩青豆和大蒜的余香。她舔舔嘴唇,睁开眼皮,久久望着他。「你一定是个好丈夫,迪伦。我这辈子从没吃过这么可口的东西。」
「这是我母亲的食谱。她在我十八岁那年午前往麻省理工学院之前教我做面食。她说她听说那里的人唯一吃的东西是波士顿豆。她说男人和豆子不兼容,我必须学点别的食物。妳觉得它比几天前让妳狼吞虎咽的披萨更好吃吗」
「老天,才两天前的事,对吗好像已经过了十年。事实上它比我吃过的任何东西都还要美味。你也会做披萨吗」
「当然。明天早餐妳想吃披萨吗」
「你可以随时做,我都能吃得精光。」接着她埋头大嚼足足七分钟。迪伦将他的餐盘放在咖啡桌上好就近看着她。中途她停了下来,望着剩下的面饼,看样子像要哭出来。「真好吃,只是肚子已经装不下了。」
「过一会儿妳如果饿了,可以热了再吃。」
她用叉子拨弄煎饼,把它堆成各种形状,专注地凝视着,头也不抬地说:「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
他低头望着手指甲,皱眉说:「什么意思」
「你看,你住在这么美丽的屋子里,而且把它整理得一尘不染。换句话说,你不是脏猪。但那只是外在的东西,当然重要,但并非关键。你有宽大的心胸,迪伦,而且还是个好厨子。」
「蕾琪,我已经独居五年了。男人总不能只靠外卖的披萨过活。而且我很讨厌脏乱。有很多男人像我这样,譬如詹姆。问莎丽就知道,他的心胸比蒙大拿的天空还要宽大。」
「你说你独居了五年是什么意思在那之前你不是独居吗」
「妳的职业毛病犯了。好吧,告诉妳,我曾经结过婚。」
「看不出你结过婚。你似乎相当自足。你离婚了」
「没有。我没有和莱儿离婚,她得了血癌死了。」
「我很抱歉,迪伦。」
「已经五年多了。令我难过的是莱儿没能够住在这屋子里。她比我的祖母早三个月去世。」
「你们在一起多久」
「四年。她死的时候才二十七岁。事情发生得十分怪异。她刚刚读了那本艾利席格的小说爱的故事。几星期后她就被诊断出得了血癌。这件事含有某种嘲讽意味,只是我直到很久之后才发觉。几年来我看了几次那部电影。莱儿的死一点都不像电影或小说中那年轻妻子那么诗意恬静,相信我。她耗尽了所有力量和死神缠斗。但终究没有成功,没有成功。」
老天,自从莱儿死后他一直不曾像这样谈论她的事。他匆匆站起走向壁炉,静静倚在壁炉架旁。
「我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