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夜点开看了眼,认出是两张音乐会的门票,而秦钰似乎是坐在了酒店床边的镜子前拍的,叶夜隐约能从镜子的倒影里看见秦钰漂亮的半张脸。
【本来是想当面给你的,但你没回来。】秦钰说,【这是我朋友送给我的,明天晚上的场,要来吗?】
叶夜打字的手犹豫了片刻。
叶夜问:【怎么忽然想到叫我听音乐会?】
秦钰回得直白:【我也不知道,但听到有音乐会门票,我就下意识地想和你一起去看。】
叶夜又心动了。
叶夜回:【在哪见?】
在打下这句话等待回复的的时候,叶夜忽然想起了自己的一个前男友。
那是个酒吧的老板,长得又高又瘦,约莫三十出头,蓄着长发,留着胡渣,笑眯眯地站在吧台之后,调酒的动作干净利落,深邃的眉眼隐在朦胧的灯光之下,看一眼就让人觉得会被纠缠的水草拉入水底。
他们的恋爱故事起源于酒精上头的一时兴起,一个发出了邀请,一个兴致勃勃地伸出了手,两人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滚上了床,又在第二天清晨四目相对时忽然决定谈一场恋爱。
那确实是一段很开心的时光,他们谈得很开,什么都会说,叶夜记得他躺在酒吧老板肚子上和对方一起掰着手指说各自前任的趣事,也记得在跨年夜的那天老板带着笑带他去天台看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而叶夜之所以会在此刻想起他,只是因为在分手的那天,老板听完他说的话之后摇了摇头,像是在笑,眼睛里却又有点伤心,半开玩笑似的埋怨说:“没良心。”
叶夜忍不住又抬眼看了一眼边淩,却正好撞上了边叔叔看来的目光。
四目相对,边淩轻轻笑了一下:“怎么了?”
“您真好看。”叶夜毫不迟疑,张嘴就来,“看一百次都不腻。”
这句话是真的。
叶夜是真的喜欢边淩。
他愿意给他所有的温柔,所有的爱慕,所有的体贴或者乖巧,依赖或者信任,愿意在凌晨五点起来给边淩煮面,也愿意放弃自己的爱好配合边淩的步调。
但唯独不能够保证长久地陪在他身边。
边淩好笑地扬了扬眉。
手机微微一震。
秦钰说:【那就明天傍晚,我在音乐厅前面的广场等你。】
叶夜回:【好。】
作者有话要说:我先骂!!!死渣男!!!!
周舟意:我可能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第130章 太阳
第无数次需要重申的是,叶夜是个渣男。他渣得理直气壮,毫无良心,能够大大方方地献上所有的爱,也能够理所当然地去承别人的好。
边叔叔对他好,叶夜自然是知道的,事实上,叶夜甚至觉得,即便是以后离开这个小世界去泡了更多的仔,自己也不再可能能够碰到像边叔叔这样有资本,有阅历,有皮相,却仍然愿意为他弯腰递拖鞋的人了。
可是该怎么说呢,对于叶夜而言,所有的旧爱都能分出个一二三四,轻重缓急,他愿意和边淩回家,前提是秦钰从来没有出现在叶夜的眼前。
新欢是永远无条件的优先级第一。
所以在和秦钰约好见面的时间之后,叶夜就在心里做好了再也不见的准备。
扪心自问,叶夜其实舍不得离开边淩,但是他也知道,以边叔叔的性格来说,能够不计前嫌地接纳自己两次已经算得上是不可思议。
所以这次离开之后,很大可能上,为了自己,也为了边叔叔,叶夜都不可能再回来了。
叶夜想得明白,但面上却仍旧看不出什么明显的变化。他只是放下手机,爬到了边叔叔的单人沙发上,吭吭唧唧地强行挤进了一个座位,两只手顺势抱住了边叔叔窄细的腰。
两人挨得近,彼此的体温透过衣料熨帖在对方的皮肤上,像是暖烘烘的水袋。边淩不由得侧目看他,就见小男孩眨了眨眼,搂着腰的胳膊动了动,眼睛就意味不明地眯了起来。
边淩动作微顿,眼尾慢慢挟上浅淡笑意,像是打了层薄薄的胭脂:“怎么?”
叶夜黏糊糊地贴上去,温热的鼻息打在边淩的耳廓,声音故意放得含糊:“叔叔的腰不是腰。”他笑了起来,“是杀清安的弯刀。”
边淩跟着笑了起来,促狭问:“大白天,没关系吗?”
叶夜吃吃笑着说:“那不是更好吗?”
之后的事也算是顺理成章,熟门熟路,他们就近去了书房,房间窗帘半遮半掩,某个瞬间,叶夜抬眼看见了落在边淩脊背上的一块阳光。他恍惚伸手去摸,只摸到了一手湿漉漉的汗而后,又被边叔叔握了回来,在指节上落下个柔软的吻。
叶夜看着边淩止不住地笑,眼睛是全是光,暖褐色的眼睛融化在太阳之下,像是柔软的蜂蜜。
在那一刻,没有人会怀疑面前人的真心与爱慕,没有人能窥破这情深义重之下的告别意图。
欢爱结束之后,也快临近午饭时间了,叶夜赖在书房的沙发上不肯动,哼哼唧唧撒泼耍赖地要边淩抱,最后成功得到了对方一个无可奈何的叹气和公主抱,高高兴兴地洗了个澡。
合拍的快乐运动总是让人受益无穷,两人之间的美好气氛一直顺利延续到了吃完午饭,去花园的小花圃给还没□□的玫瑰花浇水时,叶夜恍若不经意的那句:
“小顾老师还好吗?”
边淩浇花的动作微顿,侧头看他,镜片反射出薄薄的光,叶夜看不清他的神色。
边淩:“他没有生命危险,但短时间内不会出院。”
叶夜点了点头,双手背在身后,摆足了乖巧又小心的模样,弯腰歪头看向边叔叔的脸,声音降得小小的:“那我能去医院看他吗?”说到这,他又自觉地解释说,“只是看看他,毕竟那天我能安然无恙,也是托小顾老师的福。”
他巴巴地问:“可以吗?”
如果放在之前,还没有和秦钰约好时间之前,叶夜其实不会选择这么快就和边叔叔提出去见为自己头破血流的前男友,毕竟不管对于谁来说,这似乎都有点太扎心了。
但顾奕笙毕竟是边淩送进医院的,根据叶夜对边淩的了解,边叔叔肯定还会对顾奕笙的情况外关注一段时间,所以如果自己在离开之后再过去找他的话——叶夜自觉是没有能力躲过边淩的眼线——最后的结果十之八九是被边叔叔逮个正着,再打断他的腿。
为了防止这个血腥暴力场面的出现,叶夜只能暂且选择不解风情了。
在提出这个请求之前,叶夜其实想过边淩会拒绝他,或者问他为什么,基于这个可能性,他甚至在心里打了个哄骗卖乖的腹稿,但出乎意料的是,边淩只是看了看他,便颔首答应了。
“上楼换个衣服。”边淩放下手上的喷水壶,慢条斯理地把折起的袖口放下,语气堪称温和地说,“我带你过去。”
叶夜受宠若惊。
但很快,叶夜就知道边淩如此爽快的原因了。
顾奕笙失忆了。
与自己看过的电视剧不一样,顾奕笙的失忆似乎并不是那种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了的症状,而是由脑部撞击导致的轻微脑震荡引起的逆行性失忆,据医生所说,顾奕笙大脑的基本逻辑认知都很正常,只有记忆出现了短暂的缺失,忘记了近一个月以来的经历。
“不过不用太担心。”医生微笑着解释,“这类病人在之后大概率会慢慢想起来的。”
所以此时此刻,顾奕笙忘记了叶晨阳的死而复生——
叶夜推门走了进去,看见坐在床上的男人闻声转了过来。他的头发因为缝针的需要被剃了一半,脸上还带着没完全褪去的青肿,清瘦的肩膀撑不起宽大的病号服,似乎有列列的风从空空荡荡的袖口贯穿而过。
顾奕笙的神色冷淡,眉间微微皱起,望着他的眼神陌生又疏远,禁闭着唇角一言不发。
——似乎也失去了辨认出他身份的能力。
叶夜已经很久没看到这么疏离又冷淡的顾奕笙了,他站在病房的门口,却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第一个世界,见到了那个神色阴沉的苍白同桌。
叶夜忽然想,或许对于顾奕笙而言,还是不要恢复记忆会更好,这样他就不会知道他的晨阳死而复生,也不会知道爱人再一次松开他的手。
这么不着调地想着的同时,叶夜已经搬起了放在门边的椅子坐在了床旁,隔着一段陌生人该有的距离,对顾奕笙露出了个笑容来,客气地招呼道:“你好。”
顾奕笙的睫毛微微打了个抖,而后点了点头。
“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叫叶夜。”他看着顾奕笙的眼睛,就像是真的刚刚认识那样局促又腼腆地露出个笑来,毫不停顿地随口编了个理由,“你身上的伤,是因为我造成的...啊,对,你忘记了。昨天是我在路边碰到一群小混混,他们缠着我找麻烦,你路过,看不过眼,就帮我把他们打跑了。”
顾奕笙听着,眉头切切实实地皱了起来,显然完全不相信自己会做这种事。
“是真的。”叶夜认真强调,“你帮了我很大一个忙,救了我。”
顾奕笙抿起嘴唇,神色仍然带着几分困惑和怀疑,但面对着面前人直直看来的视线,到底是没说什么,只是小弧度地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叶夜不介意他的沉默,反倒是像当初在高中似乎一样,坐在床边天南海北地扯着闲聊的话题,顾奕笙大多时候都没有看他,神色也没什么变化,只有偶尔才会略点个头权当回应。
这副爱理不理的模样,反倒是让叶夜觉得有点怀念。他忍不住露出个笑,顺手把刚刚自己讲单口相声时随手削好的苹果——是床头柜子上的果篮里拿出来的,叶夜怀疑是边叔叔送的——给塞进了顾奕笙的手里。
顾奕笙猝不及防,抽手要躲,但他从高中起反应就没有叶夜快,最后还是被迫接住了那颗削了皮苹果。
“就当是谢礼。”叶夜看着他皱着眉的小顾老师,笑着说,“我很感谢你。”
顾奕笙低头看着苹果,沉默片刻,摇摇头:“......没事。”
“如果我当时选择那么做的话,那就是我愿意做的。”
男孩愣了愣,而后轻轻笑了起来:“好,我知道了。”
这句话之后,男孩就没有再故意找什么话题,两人安静地对坐了片刻之后,顾奕笙便看着对方站起身,重新把椅子搬回了原位。
“我要走了。”男孩说。
顾奕笙点了点头。
在拉开病房门之前,男孩回过头又看了自己一眼,脸上的笑容又温柔,又明亮。
“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啦,拜拜,小顾老师。”
顾奕笙一愣。
他下意识想追问对方怎么会叫自己老师,可是话还没问出口,男孩便已经走了出去,灿灿的阳光顺着门缝漏了进来,他就像是融化在了光里。
“啪。”
病房门被走廊的风轻轻带上了,那点溜进来稀碎阳光也被重新挡在了外面。
顾奕笙忽地想哭。
这股情绪来得突然又莫名,他甚至并不知道自己哭泣的缘由,心里的某一块却已经泛起尖锐的苦涩和痛楚,他恍然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再一次失去了什么,却又不明白到底是什么。
顾奕笙轻轻捏了一下自己泛酸的鼻尖,可还是有几滴眼泪从他的眼眶里落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小顾老师和叶晨阳的故事称得上是有头有尾了。
在收尾啦!叶夜的爆渣番外终于快要结束了——再不结束都要比正文长了!!!
第131章 离开
边淩偏爱叶夜的眼睛。
男孩的眼睛总是盛满光亮,眉眼弯弯地笑起来时那些熠熠生辉的光便仿佛蜂蜜一般晃荡起来,像是随时要从眼尾滴落下来,甜得人心头发腻。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边淩都以为这份对男孩的喜爱只是暂时的,好似一口气吃了太多甜食总会觉得反胃,这场来势汹汹又铺天盖地的属于年轻男孩特有的爱慕,也迟早会让自己感到厌烦。
可或许是因为那场舍身相救的戏码到底是太动人,从少年胸口漏出的鲜血似乎也落在了自己的心脏之上,又着了一场扑不灭的大火。
从滑雪场回来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边淩几乎每夜都难以安宁,辗转反侧,脑中想过无数“如果当时”,做过无数推算猜测,最后却又在清晨阳光亮起时意识到不过都是徒劳无功——他的男孩已经死了,如同春日到来时化开的冰。
所以在看到叶夜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毋庸置疑,边淩是高兴的,他甚至不愿意多去追究对方死而复生的真正的原因,而是伸手把他的小男孩牵回家。他看着对方仿佛从未离开过那样在他面前撒娇耍赖,打滚亲吻,便毫不犹豫地、下意识地相信对方不会再离开。
毕竟他曾经那么爱自己,像是捧在手心里滚烫的星星。
本是如此,本该如此。
直到男孩悄悄地瞒着他联系上了别人,逃离了他的掌控,他怒火中烧,恼恨嫉妒,最后却又在看着对方带着满身狼狈与泪水,扑进自己怀抱时选择了伸手拥抱。
边淩是恨过的,自己被欺骗,被辜负,被戏弄,可千不该万不该,他却还是败在了那双泪水涟涟的眼睛里。
他又把男孩带回了家,看着对方脸上的表情从细微的尴尬和别扭渐渐又重新放了开,回到了过往笑意融融的模样上,卖着痴耍着赖,黏黏糊糊的,转眼又回到了之前。让边淩再一次地,不切实际地,产生了小小的期待。
边淩亲吻他,爱护他,照顾他,而后在心里想或许这一次就是最后一次,却又在某个瞬间,在那些过分的热烈与爱慕趋于平静,叶夜侧对着他垂头玩手机的时候,从男孩下落的眼睫中窥见了某种不安的讯号。
或许是多心——